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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交所三年探路

2012-06-22徐浩程

决策 2012年4期
关键词:产权交易产权制度武汉市

■本刊记者 徐浩程

“农交所是一种探索,没尝试过的方法可以尝试,碰到河就架个桥,碰到山就想办法翻过去,没有路就要踩出路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是武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着力点之一。

作为国内继成都、重庆之后的第三家农村产权交易所,武汉农交所一开始就被各方寄予众多期望:

在武汉农交所揭牌仪式上,时任武汉市市长的阮成发要求,农交所这一平台要推动农村、农民拥有的各种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财富化。

相关专家更是将之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提并论,认为农交所的成立标志着继1978年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第二次“土地革命”的开始。

截至2011年10月,武汉农交所累计完成交易55亿元,涉及土地面积66.65万亩。巨大的交易量与不断的探索,成为武汉获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砝码,也让农交所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市场化探路

武汉农交所是在武汉都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孕育而生的。

2008年初,武汉获批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但试验区试验什么内容,成为社会各界热议、讨论的焦点。

农村产权制度向来被比作“深水里的第一块硬石头”。农村改革走向深入终究要触碰到它。尽管在是年9月获批的《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已经提及农村产权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如何破题,却未可知。

讨论一直持续到2008年10月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是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村耕地资产属性,明确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胡锦涛总书记于是年9月30日在安徽考察时就曾明确表示的。

围绕土地制度的相关政策调整,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成为接下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

更大的触动来自成都。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第二天,成都就成立了全国首家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所,宣布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均在产权交易范围之内。

“成都农交所成立后,当时杨松书记和阮成发市长对这方面就非常关注。”一位武汉市官员告诉《决策》。

在接下来的全国两会上,时任武汉市市长的阮成发向温家宝总理汇报工作时,就提出武汉取得试验区牌子后,打算怎么发展,怎么破题。“主要是三件事,其中之一即是成立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这是在立“军令状”。

对于武汉而言,这也是其现实的需求。

在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被概括为三句话: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还权赋能的确权,奠定了以转让权为中心的农村产权制度。这就为农村土地、房屋等财产在更大的城乡范围内自由流转和重组,提供了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规范的流转,特别是农村、农民大量拥有的土地、房屋资源的价值再发现,又刺激产权登记和变更,进一步改善资源的配置,改善资源流转的收入分配。

武汉在开展农村产改确权后,需要适时调整改革的重心,兼顾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在对农民权属固化后,就应该解决农民权属的流动问题,以达到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农民的出路。”

在此之前,武汉周边农地流转也已经开始,只不过多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操作过程也多是“口头协议”进行,存在极大的纠纷隐患。

而且“通过熟人介绍是一种很初级的阶段,小规模推行还可以。随着规模越来越大,这种方式显然不行。比如我想种地,但是我不知道谁要流转;我要流转,但是我们不知道谁要种地,两者信息不对称。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来建设一个平台。”相关专家告诉《决策》。

只有规范,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的利益。

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各类机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但“这类半政府化的服务机构更多是一个服务功能,引导、拓展与探索的动力不强。”

与此相较,成立产权交易所则是不错的市场化探索。

2009年“两会”后,杨松即亲自带队到成都调研农村产权交易所。

此后不久,武汉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农交所体制、交易制度、平台建设等政策制定。

两个月后,武汉农交所挂牌运行。

“碰到河就架个桥”

“农交所是一种探索,没尝试过的方法可以尝试,碰到河就架个桥,碰到山就想办法翻过去,没有路就要踩出路来。”武汉市农业局局长付明星称。

从武汉农交所刚一成立,此类尝试便不断。

成都农交所是依托原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的,工作指导部门为成都市统筹委。对此,武汉有不同的想法。

“农村产权交易与国有产权交易不一样,不仅比较庞杂,而且主要是依托武汉各县区,尤其是涉农区。”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桂玲向《决策》分析道,“而且从交易的资源来看,农交所主要依托的基础还是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这块资源主要在农业局。”

基于这些考虑,武汉农交所走了一条与成都农交所不一样的发展路径:由武汉市国资委委托武汉市农业局出资成立非盈利的国有独资公司——武汉市农交所,农交所平时业务指导部门也为武汉市农业局。

这是对全国农交所发展模式的一种探索。从2008年成都农交所成立至今,全国共有9个省市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在这些机构中,除了武汉是由农口管理部门发起设立之外,其余最多的是依托现有地方国资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例如成都农交所。其次是由国有企业发起成立,例如北京农交所即是由首创集团出资成立。而在东北三省,农交所则是依托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把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作为资本市场来发起设立。

“每种发展模式都各有自己的优势,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积累农交所发展的经验。”但在桂玲看来,“从我们这三年发展的经验来看,依托农口的优势非常明显,其他地区来考察时,我们也建议他们从农口这块启动。”

此外,与成都、重庆交易所相比,武汉农交所的交易产品种类全国最多,范围最广,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等9大类。“现在我们又进一步细分扩展,增加到10大类交易内容。”

交易内容的增加,能最大限度的拓展农交所的作用,发挥农交所对整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倒逼作用。“例如‘四荒地’使用权的上市交易。这属于集体产权,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武汉市集体产权确权的进度。”

同时,农交所组织的农业类知识产权竞价交易打破了农业类知识产权主要采取一对一的协议转让方式,大大提升了农业类知识产权的价值。

2009年6月13日,武汉农交所对油菜新品种中油“519”生产权和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全方位包装,征集到了5家企业参与竞价,起拍价为200万元,经过4轮竞价后,最终成交额高达1000万元,比转让方预期价位整整提高了500万元以上。

不过,对于武汉土地流转而言,农交所带来的更大变化还是规划与约束。

“以前的流转,是农户与公司之间,政府代表农民的利益。公司担心农民反悔把地要回去;镇政府担心公司中途不干了,扔下烂摊子让政府收拾。现在双方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所,规范了交易行为,更有了约束力,双方更放心。”武汉三里镇党委书记杨飞称。

未尽的探索

2012年2月,武汉市获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全国24个试验区中,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尽管《武汉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尚未定稿,但改革的方向已经框定——用3-5年时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建成全国一流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等。武汉农交所再次被推到了改革的前沿。

下一步,武汉农交所将如何探索呢?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政策法规的引导和支持,农村产权交易也不例外。作为新生事物,农交所与之相关的政策法律规定还不是很明晰,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武汉农交所希望能借此机会,在交易规则、交易制度、评估制度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探索,推动国家应尽快建立关于农村产权交易的全国性法规。“如果能有一个类似林权产权交易制度的规定就能更好地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发展。”

此外,武汉农交所还希望在一些法律障碍上有所作为。尤其是房屋产权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国家控制比较严格。例如农村的房屋产权,农民的宅基地,必须是农村户口,并且是本地经济组织才能购买,这就给成交增加了难度。“看能否通过市场倒逼农村产权制度在法律上的突破。”

在武汉市的规划中,用5年左右时间,武汉农交所要将现有产权交易平台打造成集信息发布、交易、投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交易市场,成为华中地区农村综合产权市场的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托管中心和融资中心。

但在相关专家看来,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农交所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村产权不是完整经济意义上的产权,农村产权交易也不仅是一个交易形式,涉及到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包括民生政策,所以农村产权交易所跟其他的交易所相比,更多是功能扩展方面,不仅是对经济交易行为,还有一个政策的贯彻落实。”在2011年底,全国首届农村产权交易研讨会上,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海平如此谈到。

而在国家发改委产经所研究员姜长云看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还承担着保护城乡一体化成果的任务。

“按照统筹城乡的视角,产权交易机构完善了涉农要素市场规制,基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的多功能性,对农业进行支持保护,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优质资源的抽吸,为建设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供良好的要素保障。”姜长云说。

对于武汉农交所而言,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平台上,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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