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徽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比较
2012-06-19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落实自主创新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实践和探索。在创新园区的实践上,江苏和安徽两省走在了前面,率先出台了评价指标体系。2010年8月,江苏省政府发布《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其中,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在创新投入、企业创新、知识产出、创新绩效、创新环境5个方面进行评价。
随后,在2011年6月份安徽省正式出台了《安徽省创新型园区评价办法》,创新办法依据安徽省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省创新型园区评价系统。各类园区对照指标体系先行进行自我评价,且自我评价指数达70以上(含70)的,可向所在地市级政府申请参加创新型园区评价。
江苏省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安徽省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