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干渠灌区水费承受能力分析
2012-06-14陈荣花
陈荣花
1 南岸干渠灌区概况
1.1 自然条件
南岸干渠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和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以下称察县)境内,全长168.84 km,灌区总面积159.98万亩,分为自流灌区和扬水灌区,其中自流灌区(干渠以北)面积107.31万亩,扬水灌区(干渠以南)面积52.67万亩。
南岸干渠灌区呈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区气候特征,区域内多年平均气温介于7.4℃ ~9.4℃之间,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介于37.4℃ ~40.6℃之间,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介于-32℃ ~-40.4℃之间,历年最大积雪厚度41 cm~72 cm;历年最大冻土深度60 cm~108 cm,多年平均降水量205.8 mm ~340.3 mm,多年平均蒸发量1422.5 mm~1961.04 mm。年均日照时数2813.9 h,年太阳总辐射量562.2 kJ/cm2~572.6 kJ/cm2,作物生长期(4月~9月)的太阳辐射量年均为401 kJ/cm2,无霜期155 d,在海拔800 m~1200 m间存在逆温带。由于南岸干渠灌区在整个伊犁地区降水量最少,蒸发量最大热量资源和光能资源最丰富,地表土层薄,含水层透气性能强,土壤耗水量较大;灌区内主要采取了百万亩喷、滴灌节水灌溉形式,分为察县自流灌区和扬水灌区,巩留县常规灌区,察县自流灌区建设27条干管系统,干管网总长722.89 km,控制灌溉面积103万亩,扬水灌区共布置6座扬水站及配套设施;巩留县常规灌区共布置6条支渠及相应的斗、农渠。灌区本着先易后难、先自流后扬水的原则进行分期开发。
1.2 社会经济状况
南岸干渠灌区内现有巩留、察布查尔两县14个乡以及兵团农四师的67团、73团两个团场的部分连队,现状人口约5.5万人,由汉、维吾尔、哈萨克、锡伯、回等民族组成。南岸干渠灌区所在的巩留县2009年人口18.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2万人,察布查尔县人口19.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6万人。巩留县农牧林总产值10.7亿元,其中农业产值5.73亿元;察布查尔农牧林总产值11.66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总值8.03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巩留县5927元/人,察布查尔县5032元/人。
1.3 作物种植结构、面积、单产
南岸干渠灌区所在的巩留、察布查尔两县,均为历史悠久的农牧业生产县,林业主要种植速生杨、生态林和防护林,牧业以苜蓿等多汗饲料种植为主,农业主要种植小麦、棉花、油葵、玉米、水稻、甜菜、蔬菜等农经作物。2009年巩留县农作物播种面积76.87万亩,其中粮食61.92万亩,油料7.305万亩,其他7.645万亩;察布查尔县农作物播种面积99.32万亩,粮食62万亩,油料6.3万亩,棉花14.57 万亩,其他16.45 万亩。
两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单产情况见表1和表2(摘《2009年伊犁州统计年鉴》)。
表1 两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情况统计表 万亩
表2 两县主要农作物单产情况统计表 kg/亩
2 农业效益调查
1)伊犁州喀什河灌区、察布查尔县察渠灌区、巩留县团结渠灌区均为大河灌区,但是主要灌溉方式为沟畦和大水漫灌。经调查上述三大灌区2009年农业产值见表3。2)农四师67团在南岸干渠灌区内的现状灌溉用水以井水为主,洪海沟水为辅,灌区内主要采用的是喷灌和滴灌,有少量的沟畦灌,2009年农作物产量分别为小麦 419 kg/亩、玉米 646 kg/亩、油葵 195 kg/亩、甜菜5065 kg/亩和棉花126 kg/亩。3)南岸干渠灌区内,现状引山沟水灌溉的灌区,灌溉保证率很低,2009年农作物产量分别为小麦206 kg/亩、玉米470 kg/亩、油葵95 kg/亩和甜菜2500 kg/亩。根据上述调查情况看南岸干渠灌区农业效益潜力十分巨大,待灌区开发配套完成后,农作物亩产量一定会高于大河灌区的平均产量,按照2009年伊犁州农作物收购价,预测南岸干渠灌区亩产值情况见表4。
表3 三大灌区2009年农作物产量统计表 kg/亩
表4 南岸干渠灌区亩产值预测表
3 南岸干渠灌区水费承受能力
国内研究表明,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以20%~30%为宜;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比例以10%~20%为宜;水费占产值的比例定为5%~15%。考虑到新疆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种植结构情况和现状水价,将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以20%~25%为宜,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比例以15%为宜;水费占产值的比例定为10%。
3.1 预测南岸干渠灌区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南岸干渠灌区地处伊犁河南岸,是荒漠草原地区,骨干工程现已完成。在灌区配套工程建设达到设计水平年标准后,灌溉方式主要以喷灌为主,灌溉定额在325.5 m3/亩左右,属节水灌溉,种植结构与相近灌区察布查尔县灌区类似。主要有小麦、棉花、油葵、玉米、水稻、甜菜、蔬菜等农经作物,灌溉定额在325.50 m3/亩左右,较大河自流灌区亩均节水量340.6 m3。粮食作物产量应可达到表5所述标准。下面用2009年伊犁州农经局、察县统计局主要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收入、成本、利润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学模型分析农业用水户的水价承受能力:P=RE/C。
表5 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收入、成本、收益情况
表5数据说明南岸干渠灌区从荒漠草场靠天吃饭,收入微薄状况变为农作物平均收入952.84元/亩的变化是巨大的,在这种变化中,承担95.28元/亩(0.2926元/m3)水费支出是可以承受的。
3.2 按达到设计水平年进行数据预测分析
在南岸干渠达到设计水平年后,灌溉配套体系完成,我们仍然以察布查尔境内小麦、玉米、棉花、甜菜等主要粮食经济作物为研究对象,灌区一般作物水费标准按量计水价为0.126元/m3,按亩41.0元/亩,灌溉定额325 m3/亩计算,农作物成本核算资料按伊犁州统计局(2009年)统计数据为准。
表6 现行水价标准下水费在净效益、成本中所占比例
表6统计计算数据表明,按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以20%~25%为宜,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比例以15%为宜;水费占产值的比例定为10%分析,察布查尔县现行水价在承受范围之内,对农民的承受能力(除冬小麦略偏高2.6%)不构成威胁,且有调节余地。参照这样一个比例,表7列出农民承受力分析结果。
表7 农民承受力分析 元/亩
按南岸干渠灌区灌溉定额325.5 m3/亩计算,水费按三项农业生产指标分析计算最低与最高范围取综合水价:0.107元/m3~0.551元/m3。说明在南岸干渠灌区农作物水费单价调整到上述范围内农民也是可以承受的。
[1]年自力,王明远.新疆农业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分析[J].水利经济,2010,28(4):71-72.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统计局.伊犁州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