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设计的表现特征
2012-06-01马晓林,陈静文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体,随着其应用的日益普遍和广泛,丰富了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视觉要素的表现方式,网页设计就成为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图像处理、动画制作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1],技术与艺术高度统一的一门新学科。网页设计既具有技术、功能的基本特征,又具备视觉传达设计的艺术特征。依照设计目的和要求,对网页进行功能上的实现和视觉形式的设计运用,使得技术、功能和艺术在网页设计中紧密结合、相辅相成。
1、视觉形式是网页设计的外在表现
视觉形式是反应具体事物美的特征内容的外在形式,包括“外形式”和“内形式”两个方面。文字、图形、视频是网页设计的视觉传达要素,点、线、面是网页设计中的特殊视觉形式[2],这些是网页设计的“外形式”。而网页设计的“内形式”是视觉要素按一定的规律组合起来,以完美表现内容的结构形式[3]。网页是通过视觉元素引入、被受众关注,从而实现信息的传达,这就要求网页的设计必须适应受众的视觉在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特点,遵循视觉的构成形式规则,确定各种视觉元素之间的关系和秩序。将信息准确的传达给受众,以满足受众的使用和需求,并通过独特的艺术风格突出网页内容和设计目的。
根据网页的特点、设计内容、设计目的,将网页设计中的文字、背景、按钮、图标、图像、颜色、导航等外在视觉元素,以点、线、面,灰、白、黑,色彩对比等方面的形式构成,进行网页设计。点的形态在空间中产生活泼、轻松的视觉效果,点的构成具有体现局部细节、集中视线、突出主题的视觉作用;线的形态在空间中产生方向性、条理性的视觉美感,线的构成具有体现平面分隔、类型划分的视觉作用;面的形态在空间中产生完整、稳重的视觉效果,形成多层次感、纵深感、统一画面的视觉作用。例如阿迪达斯的官方网页(图1),网页整体是由多幅图片构成一个完整的四方形面,当受众进入网页,使受众产生稳重、值得信赖的第一感觉。相对整体的页面而言,图片就一点的形式存在,在规整的视觉感上添加了活泼感、多元素性、多方面性,与阿迪达斯运动、活力的特点相吻合。以图片为参照物,图片间的空隙成为网页中线元素,将图片贯穿、连接,构成完整的面。当鼠标放到图片上,就会出现相应的文字,但又不破坏整体的构成形式。文字、图片以点线面的形式存在整个网页中,通过相互对比、相互作用,形成了统一、活泼的视觉心理感受。
图1 阿迪达斯网页
网页设计无论运用何种视觉形式,都要将文字、图形、色彩这些元素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设计风格,也就是网页的整体性,网页设计在总体上整体统一,在细节上变化多样,达到形式与内容、局部与整体的统一,形成视觉艺术效果的吸引力和视觉空间秩序。网页设计运用不同的视觉要素,不同的构成形式规律,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根据不同的网页内容、不同的设计目的,运用恰当的视觉形式法则,通过对比、连续、重复、比例等方式,表现出严谨有序的网页设计概念。符合人们的视觉逻辑、视觉美感,提高信息的视觉识别性,有意识的引导受众顺着网页设计、网页视觉流程迅速感知所传达的信息,达到网页的设计目的。
2、功能特征是网页设计的内在基础
伴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页已经成为网络信息表现和思想传播交流的主要形式[4]。网页作为信息传达的新载体和重要的传播途径,信息传播功能就成为网页设计的基础。网页设计的视觉形式服务于网页的主题,这是网页设计最重要的一条规律,设计的形式既要实现功能,又要表现视觉美感,美感和功能相结合,就是为了更好的表达主题[5]。这就要求网页设计在追求视觉形式美的同时,文字、色彩、板式、图形等视觉元素必须适合主题,与网页的内容、性质相一致,体现网页的功能特征。
网页根据功能、内容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及时性新闻网页、政府官方网页、品牌商业性网页和论坛交流性网页。搜狐、雅虎等及时性新闻网页(图2),主要的特征就是信息量大,针对的受众范围广泛,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受众的信息满足和功能需求,网页的视觉表现形式就需要适合受众的审美需求,并及时的可以找到相关信息,这就需要根据网页不同板块的功能进行设计。文字就成为这类网页的主要视觉元素,文字的字体单一、易识别。由于信息量巨大,线条和色彩就成为划分区域的界限和标志。图片在这类网站中起到对主要信息、新闻的强化点缀作用。政府网站则显得十分正式和严肃,对于文字、色彩的运用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网页以中国国旗的颜色——红色为主体颜色,色彩搭配显得庄重、严肃,视觉表现形式规整统一、简单直接(图3)。和搜狐等及时性新闻网页相比,对于视觉形式要求更加严格和简单。耐克、三星、摩托罗拉等商业品牌网站,相对于以上两种网页,属于品牌商业性质的网站,对于视觉表现形式的运用就显得更加自由。主要的功能是宣传自身品牌,展现产品理念。这类网站的设计主要结合品牌特点,没有固定的文字、色彩要求,可以运用对比、互动、视频等不同的表现方式。例如三星的网站(图4、5),根据产品的不同,图片、色彩也就不同,但是整体的版式、形式具有统一的框架结构。
从以上几种不同性质的网页分析中,可以看出,网页设计中的视觉元素的运用,都是以网页的功能为基础,网页的不同功能又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文字、色彩、图形、版式进行视觉表现,只注重唯美的视觉表现形式,强调独特性、个性的设计风格,而忽略了功能特征的网页设计会失去网页的存在价值,造成信息的混乱,误导受众产生歧义。只重视主题思想的条理性,而忽视觉元素的形式表现,网页设计将会失去生命力,显得空洞无力,削弱了网页的最佳诉求效果。网页设计只有结合网页的主题内容,以适当的视觉表现形式,将功能与视觉形式有机地结合,实现网页的设计目的和要求。
图2 搜狐、雅虎网页截图
图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页
图4、5 三星官方网页
3、技术性是网页设计的结构框架
网页从最初的简单字符的静态网页,到现在运用最为广泛的图形并茂的网页,再到最新出现的动态交互式网页,都是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而发展的[6]。技术性也就成为了网页设计的结构框架基础,成为网页的存在价值的结构基础。技术与功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们对于技术的探索是在功能的不断更新之下完成的,当功能的缺陷、不足被发现后,才会有技术的推陈出新来解决和完善功能,使得技术不断成熟,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从而通过功能效用的改善,使受众在心理和生理上获得享受[7]。可以说,一个新的技术原理的应用可以为人们开拓出一个全新的活动领域,技术的可能性成为人们审美创造的现实物质基础[8]。网页的技术性为受众、客户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形态。
网页设计的技术性指的是,网页设计是运用相关的编程技术、媒体技术、电子技术等实现网络视觉表现效果的方式、方法。最初的网页设计是以简单的文字比安排为主,信息量少,并却缺乏视觉美感。随着图片技术的加入,曾加了网页设计的视觉表现形式,活跃了网站的整体氛围,受众在浏览网页时,满足了审美心理上的享受,使得信息流通和关注程度得到提高。动画、视频技术在不断的运用到网页设计之中,这些技术极大地满足和丰富了受众对网络信息的接受和传播。动画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与静态的文字、图片相呼应,可以达到动静相宜的视觉效果。视频具有信息丰富、传达便捷、表现灵活等,其它视觉元素所不具备的特征和优势,适用于不同文化层次的受众,同时形象生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网页设计的技术性是隐形的特征,只有通过页面的视觉形式表现出来。相比之下,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都是以线性的方式提供信息,也就是按照信息的要求和事先确定的格式来传播。在网络的环境中,受众不再是对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以主动参与者的身份,加入到信息的接受、处理和发布之中。庞大的信息量充斥着整个网络,那么网页中信息的链接导航设计就成了网页设计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以技术作为框架,形成完整、合理的信息链接框架,再通过视觉元素将其视觉化,引导受众可以选择性的认识、运用和接受信息。这种持续的交互性,是以交互的技术为支持的,如阿迪达斯的网页,网页设计虽然是图片元素展现网页的主题内容,但是当鼠标移至某一个单独的图片时。就会显现相关的文字主题,凸显品牌产品的特征,或企业的某一个理念,使得受众产生趣味性的同时,并与不同的受众产生信息选择互动,根据受众自身的喜好,选择的接受了企业信息,了解了企业的产品。网页设计的视觉表现形式以技术为框架结构,技术性又通过视觉元素将其展现。
结语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网页设计只有掌握了各种网络技术规律、通过多样的视觉形式,注重技术、功能和艺术的时间的关系,相辅相成,才能满足未来受众对网页信息的更高要求。网页设计是主观和客观共同作用的结果,网页设计的功能特征主要表现为客观因素,视觉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主观因素,视觉表现形式是网页设计技术性的外在表现,功能决定了技术的表现方式,视觉表现形式又通过技术和功能得以支持,实现技术和与艺术的紧密结合,使网页设计从平面设计扩展到到交互式设计,极大地丰富了网页设计的表现形式。网页设计的技术性和艺术性高度统一,把受众带入一个全新的信息传播视听空间。
[1]徐辉,李建军.网页设计的“美”与“技术”.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6Vol5(27):119~120
[2]杨西惠,刘西莉.网页设计的视觉要素与编排创意.装饰[J],2005(144):56~57
[3]耿阳,孙志红.浅谈网页设计的形式和艺术风格.艺术与设计[J]:65~66
[4]宋春晖.网页设计中的美学应用分析.海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J],2005Vol18(1):46~49
[5]许金友.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浅议网页设计的特色.艺术与设计(理论)[J],2009(4):67~69
[6]张亮.论网页设计中的美学.大众科技[J],2009(115):38~39
[7]邹立坤.技术美——现代设计的新诉求.艺术与设计[J]:17~19
[8]徐恒醇.设计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