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编制研究
2012-05-31周勇胡冰彭李石莎
周勇 ,胡冰,彭李,石莎
(1.荆州市测绘院,湖北荆州 434000;2.荆州市测绘局,湖北荆州 434000)
1 引言
基础测绘是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科学管理和各项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其服务范围涉及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领域[1~2]。“十一五”期间,荆州市加大了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布设了市级GPS控制网,完成了市区90 km二等水准网的复测,开展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及时为市政府和各专业部门提供了基础测绘资料和地理信息数据,在社会经济建设各领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虽然取得了“十二五”时期是湖北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3],也是荆州市信息化测绘发展和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为保证基础测绘工作成果有效服务于荆州市确定的“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保障基础测绘工作有效实施与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和荆州市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荆州市基础测绘与城市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是在新的发展时期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是建设“数字荆州”的客观需要。
2 需求分析
湖北省委、省政府了“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重要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将是荆州市推进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追赶先进地区、缩小发展差距的黄金时期[4],随着“壮腰工程”的实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度加快,开展各项基础建设工作迫切需要完整的、现势性强的及类型丰富的基础测绘成果。
2.1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需求
基础测绘发展预测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目标是基础测绘优先实施区域的主要参考依据。荆州市2010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城市规划区范围[5],如图1所示。北至海子湖,南至长江,东至南北渠,西至引江济汉渠的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约480 km2),现有测绘资料仅有2004年完成的1∶5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和部分与项目有关的1∶1 000数字线划图;西至荆州区工业园的九阳大道,北至汉宜高速铁路,东至荆州开发区新东方大道,南至长江的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约100 km2),现有资料仅有2004年完成的 1∶1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1997年的 1∶1 000数字线划图和与项目有关的部分1∶500数字线划图,现有的地形图生产年代参差不齐,地形图品种类型不够丰富,现势性难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图1 荆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2.2 测绘公共产品需求
大力开发适用、实用的权威性测绘公共产品,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应用,是测绘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地图是受众最广的传统测绘产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是政府和社会应用测绘成果的重要方式。凡是和空间位置有关的数据,都可以如实地呈现在地图上,与空间信息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对专题地图都有迫切的需求,如金融网点分布图、旅游景点分布图,政区、地名图等等。
随着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部门网站、商业性网站对电子地图的需求也日益扩大,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制作公开版的GIS应用数据。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只需要底图作空间背景及定位查询使用,以基本要素背景图为基础,视具体应用添加相应的专题图层,既解决了数据冗余的问题,也有利于保密工作,促进测绘和涉密数据的共建共享。
3 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立和更新荆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为荆州市信息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以及城镇化建设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初步建成“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建设完善统一的荆州市测绘基准,建立和维护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GPS连续运行参考站及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二、四等水准网和似大地水准面精化;
(2)从可满足未来建设“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求,确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建库等的技术路线,初步建立荆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荆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为以后荆州的数字化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3)测制、更新荆州市1∶500~1∶2 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与数字产品;
(4)完成“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建成完备的多尺度、多分辨率、多时态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形成满足政府管理、企事业单位需求和市场行为三个层面的测绘成果保障机制;
(5)建立市、县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体制,确立基础测绘政府投入、组织实施机制,形成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制度以及定期普查和维护测量标志;
(6)建立标准体系,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
4 主要任务
4.1 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
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主要由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网站、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以及地面基础设施等构成,是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开发利用的基本保障。“十二五”期间,在现有市级GPS控制网和省级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的基础上,通过联测、改造、增加密度和计算等技术手段,将现有测绘成果统一到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适时启动现有平面基准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联测,建立与2000国家GPS控制网有效衔接的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统一全市坐标系和高程基准;复建二、四等水准网并精化似大地水准面;建立测量标志的维护机制。
4.2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制与更新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具有十分广泛的用途。基本比例尺地图测制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的1∶2 000地形图(DLG、DEM和DOM)测绘及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1∶500地形图(DLG)测绘。
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为保证地形图的现势性,2014年~2015年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和重要区域每年施测10 km2对1∶500DLG地形图更新,并采用项目竣工图适时更新。
4.3 “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推广
“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体系与政策法规建设、基础地理信息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典型应用示范系统等4个方面;具体可归纳为“一套标准机制、一个数据库、一个公共平台、多个应用系统”。纵向上实现省、市数字区域联动,横向上实现与荆州市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交换,为政府管理和社会各界提供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高社会地理信息整体应用协调能力,加速地理信息社会共享进程,推进地理信息的有效利用和保障服务。
“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推广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8号)要求,通过“典型应用”的示范作用,扩大城市应用部门领域,深化应用层次;有步骤地依托市电子政务建设,使公共平台在政务网上全面运行,扩大应用领域,并逐步将城市各部门的应用统一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上来。
4.4 建立基础测绘更新以及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根据《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基础测绘更新机制,根据荆州市中心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分别按照30%~15%的年更新率确定更新周期,保证向社会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测绘成果服务。
着眼于保障政府决策需求,与基础测绘计划有关的发改、财政、经信委等部门建立计划统筹协调机制,保证经费统一计划、统一投入、统一测绘采集。与应用有关的住建委、城乡规划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等部门建立协议机制,签订共建共享地理信息资源的协议,在协议的框架内进行地理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并在协议的基础上开展有关项目的合作,实现涉及基础测绘的成果数据统一汇交、通用数据平台统一管理、成果信息统一发布、成果数据统一分发。与管理有关的保密、安全等部门与单位建立统筹管理机制,做到涉密测绘成果用户统一认证,重要用户背景统一监管。
4.5 深化测绘公共产品开发与公益性服务
加强利用和开发基础测绘成果。充分利用辖区1∶500和1∶2 000数字化测绘成果,与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编制出版多种比例尺和多种类型行政区划图(册、集)、道路交通图、多媒体地图等专题地图,开发政务电子地图产品、网络地图产品等,向社会提供数字化测绘产品,满足各级电子政务系统的需求。
完善基础测绘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多级互联、安全可靠的基础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系统,及时发布、维护元数据库信息,具备在线提供非涉密测绘成果实体能力和提供数据上载通道和测绘成果目录网上汇交接口,并及时公布测绘成果非涉密审批信息,便于基础测绘成果的跟踪监管[6]。
4.6 建立“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建设是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共建共享的前提。在测绘标准体系和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下,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直接引用和自行制定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荆州市各业务部门对地理空间数据的应用需求,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统一要素表达模型、信息分类编码体系、信息交换模型、信息管理标准等,并与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调一致,保障框架顺利建设和公共信息的共享环境形成,为荆州市空间信息共享环境的建设夯实基础。
“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包括6类,体系类、数据描述类、应用服务类、数据管理类、数据产品与质量类及专业类[7]。建设任务是初步建立标准体系框架,细化每类标准建设内容,开展标准支持软件工具研究工作,重点完成数据描述与数据管理两类标准,具体包括:荆州市1∶500、1∶1 000、1∶2 000数字地形测量技术规程;荆州市1∶500、1∶1 000、1∶2 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管理规定;荆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规定;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运行维护机制等。
5 基础测绘重点项目规划
结合荆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情况,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安排如下:
(1)测绘基准建设。结合省级GPS连续运行参考站完善荆州市城市规划区(1 576 km2)的市级GPS网,复建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二等水准测量及四等水准加密网,观测重力加密点并收集重力资料,精化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的似大地水准面。
(2)基础数据采集。采用航空摄影测量生产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1∶500比例尺DLG及规划用地范围1∶2 000比例尺DLG、DEM和DOM数字产品;2014年~2015年,在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内,采用全野外数字化地形图测量方式对1∶500比例尺DLG以每年10 km2进行更新。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建立荆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并投入应用,数据库内容包括1∶500DLG,1∶2 000DLG、DOM(含2004 年 1∶1 000和 1∶5 000)和DEM,地名地址数据以及真彩色航空摄影影像数据等,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
(4)三维建模及可视化集成。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内重点区域三维建模,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利用、城市管理提供决策。
(5)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各类数据整合处理和软硬件、网络环境改造,搭建荆州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选择适当的部门开展应用示范工程,从而为“数字荆州”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6)编制政府及公众不同需求的地图。编制新版荆州市地图及地图集、行政区划图等地图,全面准确反映荆州市经济建设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政府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人民生活提供便捷。
(7)测量标志维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市域内的地方建设的市级GPS点47个,二等水准点33个、三等水准点18个、四等水准点13个需全面进行普查、维护和托管。
6 总结
政府的前瞻性规划决策和宏观调控以及项目前期论证,都需要基础测绘提供保障服务,以提高效率、节约投资、规避决策风险,使规划和实施步骤更加明确、布局更加合理。“十二五”时期将是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基础测绘事业对当前经济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基础测绘管理,科学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并有计划地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荆州市的基础测绘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及时的测绘保障,对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加快推进“壮腰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宋超智,王振江.基础测绘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2]肖建华,王祥,高光星.着力推进基础测绘服务武汉经济发展[J].城市勘测,2007(5):9~11.
[3]湖北省测绘局.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规划[R].武汉:湖北省测绘局,2011.
[4]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荆州: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
[5]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R].荆州:荆州市城乡规划局,2011.
[6]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基础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R].北京: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07.
[7]彭李,王波,周勇等.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研究[C].湖北省测绘学会.2011年“南方杯”年会学术论文集,2011: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