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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遭遇行为艺术

2012-05-30沈嘉禄

新民周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艺术馆双年展当代艺术

沈嘉禄

完成“撤二建一”的新黄浦最近提出要建设“文化先行区”,我愿意相信是一次对区域优势的考量与彰显,也是一种文化自觉和责任担当。昨天遇到一位刚刚参加了区两会的公安局朋友,问他对“文化先行”如何理解,他笑了:“你这个秀才存心要为难我们大武生吗?”不过他表示执法机关应该为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保驾护航”。

中心城区的文化资源是相当丰富的,老城厢的本土文化加上开埠以来消化吸收西方文化而融合、而形成、而积淀起来的海派文化,可以做许多文章。最近又是好运连连,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落户黄浦江边,将来可能是全中国最有发展空间的当代艺术场馆,馆前广场也是青年艺术家们“跳街舞”的大场子。今年上海双年展确定的主题为“重新发电”,既然发电,就会有光有热有火花,原南市发电厂的那根大烟囱一定会玩出让人瞠目的花样经啦。同时,中心城区内可以串起来联动的艺术场馆很多,比如人民公园里的当代艺术馆,民营的,虽说年年亏钱,但老板胜似闲庭信步,好几位国内外艺术家的个展他都能做。田子坊、思南公馆、南北外滩聚集了不少高品质画廊,也可招至麾下一起玩。

公安的朋友兴奋了:“那好嘛,我们尽心尽力维持秩序就行了。”

我说:“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吧。”如今上海精神中有一点就是强调“宽容”,那么在文化上应该表现为多元,特别是当代艺术,它是新观念、新思维、新文化的载体,在青年人中有强大的感召力,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还成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先声。这一块文章做好了,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就越来越大,但要是做砸了,就可能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

这位朋友有点惘然,我就跟他回顾了上海双年展前几届出现外围展的情况,他居然闻所未闻。而我了解的情况是,在当代艺术馆的墙外就是半淞园路,随着时间的推移,展事多了,人气足了,就可能成为游离于体制外的艺术家表现自己新意思新观念的空间。打个比方,有人在南京路上裸奔,引起中外游客围观,你怎么处理?“这个好办,责令他穿衣服,再不行就将他请上警车送到安全的地方。”

但艺术江湖向来鱼龙混杂,要是有人在当代艺术馆外面脱得精光,戴上防毒面具,呼吁减少碳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这叫环保。几个女艺术家扒去衣服,把自己画成猫咪或雪豹,这叫尊重动物权利,反对皮草消费。再比如有个男的脱光了爬进一个铁笼子里缩成一团并装出发抖状,这叫反对屠杀国家保护动物。再比如有个别人扮成伟人穿绿军装,戴红袖章,在街角一水泥管上一站,大招手作揮斥方遒状:把贪官污吏抓进来,统统枪毙!围观群众大声喝彩,这就有点政治波普了。

替他们穿上衣服?劝退?警告?勒令?直至送上警车?常规手段在此不一定管用了。你的手一触碰到当事人,他就会强烈反弹,旁边还有人起哄,拍录像,搁网上一播,不明真相的群众又是一顿口水,“境外敌对势力”又要大做文章,艺术家借机成为公众偶像,暴得大名,警方有可能“帮助”艺术家完成一次“行为”艺术,或者再次成为“艺术”与“文明”的对立面。有些人认为行为艺术、波普艺术天然地具有豁免权,你干涉他,就是拒绝与国际接轨,就是开放不够,就是木瓜脑袋,就是限制艺术创作,违反人权。从外省市的情况看,警方一般选择回避。但上海无法回避,“文化先行区”更不能回避。

公安的朋友托腮沉吟:“这个,难道就没有办法了?”

我觉得,相似的行为在不同的话语环境中,会产生不同的涵义与社会影响,适用的法规是不是也应该随机应变呢?面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有关方面应该有充分估计。首先是教育,让执法者了解什么是当代艺术,它的边界在哪里?然后要制定一套与国际惯例原则相吻合又体现中国国情的应急机制,执法者要能够理性评估行为艺术主体的社会作用与影响,若要进行干预,必须是有法可依,文明执法,无懈可击。如此,才能胸有成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才能获得法律保障和行政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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