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测试项目要求
2012-05-29钟远生
钟远生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 510330)
随着LED 技术的不断提高,LED 的光通量和出光效率逐渐提高,使LED 的应用从交通灯、汽车照明等特殊照明领域,逐步向普通照明领域发展,许多传统照明企业都投入资金和人力研发和生产LED照明产品。LED 照明具有节能、耐用的特点,随着国家扶持力度的加大,产品设计、生产的完善,逐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接受和喜爱,LED 照明产品的大量使用,其电磁兼容水平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由于LED 是新型光源,现有的照明产品电磁兼容国际、国家标准并没有特别针对LED 照明产品的条款,因此本文将结合对照明产品标准和相关ΙECEE-CB 决议的理解,介绍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测试项目要求。
1 常见LED 照明产品驱动技术分类
LED 照明产品驱动技术一般分为两种:线性驱动和开关驱动。线性调节器的核心是利用工作于线性区的功率三极管或MOSFFET 作为一动态可调电阻来控制负载,常用于功率较小的LED 照明产品中。开关驱动是利用电路控制开关管进行高速的导通和截止进行AC/DC 变换,最终实现输出恒流驱动源。常用于功率较大的LED 照明产品中。后者具有效率高的优点。
2 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测试标准
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性包含骚扰发射(EMΙ)和抗干扰(EMS)两个部分,前者是针对样品本身产生的骚扰,而后者则是针对样品在特定的电磁环境下的工作性能。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测试涉及的主要标准见表1,其中GB/T18595 是抗干扰标准,其他则是骚扰发射标准。本次重点介绍骚扰发射部分。
表1 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标准
3 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测试要求
3.1 谐波电流
对于有功输入功率大于25W 的LED 照明产品,其谐波测试的布置与限值均与其他照明产品一样,适用C 类限值(见表2)。对于有功输入功率不大于25W 的LED 照明产品,有部分检测人员认为也需进行谐波电流测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谐波标准只规定了光源为放电灯照明产品的限值,而 DSH:617 CTL 决议中说明了LED 既不属于白炽灯也不属于放电灯,所以认为有功输入功率不大于25W 的LED 照明产品无需进行谐波电流测试。这一点应引起测试人员的注意,因为对于功率不大于25W 的LED 照明产品,常采用二极管整流将交流电整流为脉冲直流电压,若进行谐波测试,3 次谐波常有超的情况的出现,这样就有可能将无谐波限值要求的产品误判为不合格。另外,进行谐波测试时还应注意若出现谐波电流超过表2限值时,还要判断超标的谐波电流是否小于5mA 或小于输入电流的0.6%,若是,则该产品谐波电流还是应判定为合格。这种情况常出现在功率较小的LED 产品且高次谐波超标时。
谐波次数n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2 3 30×λ 5 10 7 7 9 5 11≤n≤39 (仅有奇次谐波) 3 注:λ 是电路功率因数
3.2 骚扰电压
LED 灯具产品,按照标准应归为“其他灯具”类,因此所有LED 灯具产品,无论是否有电子线路,认为均需要进行电源端骚扰电压测试。至于控制端口骚扰电压,GB17743-2007 对室内和室外灯具有不同的要求,室内LED 灯具若有控制端口则需要进行控制端口骚扰电压,而室外灯具如LED 路灯则无需进行控制端口骚扰电压测试。这一点与最新发布的CΙSPR15 CTL 决议DSH:0797 有不同的地方,该决议明确“有控制端口的LED 灯具产品,无论是否采用了开关技术,均需要进行控制端口的骚扰电压测试”,也就是室外LED 灯具也需要测试控制端(若有)骚扰电压。
对于独立式LED 电源装置,国标和ΙEC 标准都没有特别针对LED 的条款,因此常参考电子转换器的做法,对该类产品进行电源端骚扰电压和负载端骚扰电压的测试,但负载端骚扰项目,制造商可以通过对光源电缆的安装进行严格说明来规避测试。在最新公布的CΙSPR15 CTL 决议DSH:0797 中则做了明确说明“LED 电源装置无论是否使用了开关技术,均需要进行负载端骚扰电压测试”,也就是不能通过说明来规避负载端的测试。根据以往的测试情况和经验看,LED 电源装置(适配器)负载端骚扰电压的不合格率较高,应引起生产企业检测和研发人员的注意,避免正式送检产品测试出现不合格。
3.3 辐射电磁骚扰
辐射电磁骚扰分为9k~30MHz 和30~300MHz 两个频段,前者是采用三环天线测试法,后者是使用电波暗室法或耦合去耦网络(CDN)法进行测试。照明灯具产品需要进行辐射电磁骚扰的条件是灯具中的灯电流频率超过100Hz,但对于如何确定灯电流频率并没有规定,有些检测人员通过测定光源两端的电流/电压频率来确定,这样大部分LED 灯具被认为是灯电流频率不超过100Hz,而无需进行辐射电磁骚扰测试。新公布的CΙSPR15 的CTL 决议DSH:0797 明确要求通过判断产品采用的驱动技术来确定是否需进行辐射电磁骚扰项目测试,即“若LED 灯具产品的驱动技术采用了开关技术,则必须进行辐射电磁骚扰(9k~300MHz)的测试” 。LED照明产品的辐射电磁骚扰低频(9k~30MHz)合格率较高,但高频(30~300MHz)项目合格率较低,特别是LED 直流电源装置。
3.4 浪涌抗扰度
对于照明产品,目前我国强制性认证测试暂无抗扰度要求,但是对于户外的LED 照明产品,如:LED路灯、轨道灯等进行CQC 自愿认证时除应进行电磁兼容发射项目测试外,还需依据GB/T18595-2001 增加浪涌抗扰度项目的测试,测试强度为线-线1kV,线-地2kV。此外“广东省LED 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评测项目中也包含了电磁兼容发射项目和浪涌抗扰度项目,发射项目的测试与内容与前面介绍的一致,只是浪涌测试强度比GB/T18595-2001 的要求要高,为线-线2kV,线-地4kV。
5 结论
CTL 决议针对的是CΙSPR 国际标准,但LED 照明产品电磁兼容国家标准等同采用的是国际标准(见表1),因此笔者认为在进行LED 照明产品研发和测试时执行电磁兼容测试标准的同时还应考虑执行相关CTL 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