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地方财政靠鸦片
2012-05-26
文史天地 2012年5期
1908年,四川的支柱产业“鸦片”大丰收,产值高达3500万两。其中2300万两,完全依靠省内就地销售,这极大地拉动了内需。这一产值,甚至超过了当年中央财政的收入。当年,大清国年度财政总收入突破2亿两白银,创历史之最。但是,中央财政只掌握区区2400万两,不足12%。
多年来,鸦片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都占到10%以上,但是考虑到被地方政府大量隐瞒了的鸦片收入,这一数据被远远低估了。
地方政府酷爱鸦片,是因为能征收超出粮食20倍的税收,“州县因之添设陋规,私收鸦片烟土税,亦数倍于常赋”(郭嵩焘)。农民喜爱鸦片,因为“种植罂粟花,取浆熬烟,其利十倍于种稻”,“鸦片之利,数倍于农。小民无知,孰不弃农而趋利乎?”(《筹办夷务始末》道光十六年九月壬午)。“种罂粟一亩所出,视农田数倍,力又复减省”(郭嵩焘)。
根据后世学者测算,一亩罂粟地大概能收获50两鸦片,1两鸦片约值大洋1元,1元大洋可以买40斤左右的大米,一亩鸦片就能换来2000斤大米。亩产千斤的粮田,到哪里去寻找呢?即使扣除了各种成本、缴纳了各种税费,鸦片的收成也大大高于粮食,令农民足以达到温饱有余。
因此大清国处处罂粟盛开、鸦片飘香,最好的农田都成了罂粟地。仅山西一省,530万亩的耕地中土质最好的60万亩,全部用于种植鸦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