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或有新对手
2012-05-14吴凡
吴凡
中国距离搭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6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这被认为是 “新三板”即将扩容的信号。
扩容之后的“新三板”,其试点范围将从北京扩大到其他地区,允许试点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上市交易和融资,并最终覆盖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比肩沪深交易所的又一融资平台。
“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监管办法》的意见征集工作已经在7月16日结束,之后证监会将结合各方意见对《监管办法》进行修正,“如果整个流程操作顺利的话,‘新三板预计将在11月左右正式落实。”一位券商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区别于证券市场上的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三板”指的是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流通市场。2006年,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以下简称“中关村”)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新三板”由此诞生,但此后5年,证监会再未批准其他地区的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开办类似业务,因此,“新三板”市场至今只有中关村一家。
中原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谢佩洁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次证监会公布的《监管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新三板”真正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融资服务扫清了障碍,下一步将会有更多的国家高新科技园获批建立“新三板”。
上海、武汉、天津等地也在积极争取试点。武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武汉东湖高新区进行“新三板”扩容试点已经获批。
早在2006年“新三板”落户中关村之后不久,武汉东湖高新区即启动了试点申报工作。目前,该区已经有4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了“新三板”辅导协议,后备企业梯队超过200家,预计“新三板”开板后首批挂牌企业不少于10家。
今年7月13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在回应投资者有关“新三板”扩容的模式疑问时表示,将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初期选择条件成熟的国家级高新科技园区,年内试点范围可能扩大至上海、天津、武汉等国家高新园区,未来试点的扩大将采取“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方式。
市场则对“新三板”扩容反应积极。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目前“新三板”64家主办券商掌握的拟挂牌企业已经超过1000家。另外,截至2011年底,国家级高新区达到88家,在2012年有望破百。
新三板新在何处
今年7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大连召集券商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其主题就是确定的“新三板”扩容试点工作方案。
从这次会议传来的信息显示,扩容后的“新三板”将采用集中竞价机制,每笔报价委托从不少于3万股调整到1000股;另外,每天涨跌幅度为不超过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最后,经证监会批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人数可超过200人。
“新三板”还将引入T+1回转交易机制,即前一日卖出证券获得的资金,后一交易日便可使用。在定向增资上,将仿照首次公开募股,允许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同时,采用定向方式发行一定数量股份。
“新三板”的开户门槛也将降低。中关村试点规定,除已开户的投资者外,个人投资者不允许新开户,只允许法人投资者开户。扩容后的“新三板”允许资产30万元以上、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开户。
对此,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金融系教授田文斌认为,“新三板”降低最少买的股份门槛,对个人投资者吸引力比较大;另外,目前A股市场是有10%的涨跌停板限制,而“新三板”的这一限制为30%,空间比A股大得多,具有明显的吸引力。
这一调整,或许有助于提高目前“新三板”低迷的交易量。
自2006年1月国务院批准中关村进入证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来,因受制于单笔交易额门槛较高、只对机构交易者开放等诸多原因,“新三板”成交并不活跃。2011年,“新三板”的融资额只有5.6亿元,完成交易827笔,每个交易日成交不到4笔,被批评为“公司、机构关起门来自娱自乐的市场”,缺乏公众投资者的参与。
成交冷清也影响到了新三板的企业数量。中关村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关村注册企业达到15026家,而加上2012年新挂牌的28家企业,一共只有12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挂牌率不足1%。
或将分流A股资金
因定位于场外交易市场的顶层市场,扩容后的“新三板”将不可避免地与沪深两地的交易所存在竞争。
这种竞争最突出的表现在对市场资金的分流上。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的预测,未来2到3年,挂牌公司数量有望接近4000家,是沪深两市公司数量的1.5倍,新三板市值约1.2万亿元,约占沪深两市市值的5.3%;远期挂牌企业有望超过1.5万家。中信建投则预测,新三板扩容后的潜在市值规模在2.6万亿到4万亿元。
不过,“新三板”短期内不会对沪深市场形成直接冲击。数据显示,2011年,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平均换手率只有2.93%,而同时期沪深交易所场内市场换手率234%。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表示,按照目前的设计,“新三板”主要是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即便融资也是以定向募集为主,且增资规模较小,不会产生对A股的资金分流效应。
从中关村试点情况来看,6年来,挂牌公司100多家,定向增资总额为17.29亿元,公司单次融资规模平均在千万元左右,远低于沪深交易所市场融资规模。
此外,由于新三板建设将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不会一下子全面铺开,初期只会选择少数城市条件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之后再逐步扩大试点,所以暂时也不会对沪深两个市场带来很大的冲击。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则表示,“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属于小额定向融资,市场扩容效应很低,其二级市场交易又由于挂牌公司股本集中度较高,涉及的资金量有限。
但是,如果未来“新三板”市场发展良好,规模逐步扩大,不排除其对资金的吸引力在某一时刻超过创业板甚至主板。而财经评论员叶檀则认为,新三板必然会分流股市资金,如果不分流,说明试点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