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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女孩高楼一跃“冷血博客”见证最后的悲凉

2012-05-08王成志

女士 2012年10期
关键词:王母伟民王磊

王成志

2011年10月15日晚,一个女孩从重庆市一小区21楼的窗口飞身而下,当场殒命!女孩跳楼时,富豪男友王磊竟然和她在同一套房子里。令人悲愤的是,王磊在第一时间发现女友跳楼后,不是赶紧叫救护车,而是冷漠地在博客上写了一篇悼念女友的博文……

浪漫从天而降, 穷富有别艰难追爱

2009年9月的一天,重庆一大型商厦的鞋场模特朱玲正在上班,突然接到花店员工送来的一束玫瑰。朱玲惊讶地问:“是谁送的花·”花店员工往身后指了指,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满脸笑意向她走来。朱玲对这个人有依稀的印象,却记不起在哪儿见过他。

小伙子自我介绍:他叫王磊,是一家大型摩配公司和一家化工企业的董事长。前几天他来这里买鞋,对温柔漂亮的朱玲一见钟情。王磊掏出名片递给朱玲,深情款款地说:“我是真诚的,希望你能做我的女朋友!现在你不必回答我,我会用行动证明我的爱……”朱玲被这份从天而降的情感砸得晕晕乎乎,一整天都恍恍惚惚的。

朱玲的父亲是个菜农,在她12岁时,父母离婚。2009年6月,为了减轻家中负担,18岁的朱玲放弃了高中学业来到商厦,被聘为导购小姐兼鞋场模特。她工作热情,广受好评,月月都被评为“服务标兵”,有时工资高达3000元,她将大部分钱都给了上大学的姐姐和读中学的弟弟。

贫困的家境让朱玲有点自卑,王磊的富家身份让她觉得两人不般配。同时她认为,他俩都才18岁,还不到谈情说爱的时候。闺蜜也分析说:“王磊只是个‘富二代,公司其实是他妈妈和舅舅在打理。这种男孩大多是纨绔子弟,你要小心。”这话让朱玲冷静下来,她尽量回避着王磊。

这天,王磊在商场门口堵住了下班的朱玲:“我跟妈妈吵架了。我辞掉了董事长的职务,小车也交出去了。现在我要从零做起,像你一样打工,你就不会拒绝我了……”朱玲听了,有些感动。

一周后,朱玲接到王磊从无锡打来的长途电话,原来,他悄悄跑到无锡一家汽修厂当了学徒。电话中,他深情地说:“你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等我!”朱玲半信半疑,便请假去了无锡。当她看到王磊浑身污垢地从汽车底盘下钻出来时,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你的家境好,并没有错。还是回你自家的公司吧,别让你妈妈伤心。”王磊说:“不,要是我回去了,你就不爱我了……”朱玲的心理防线全线崩溃:“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王磊的眼里闪过惊喜的火花:“好,我们都不回去!”

两人就这样留在了无锡,租房同居了。

朱玲在当地一家超市找了份临时工。两人都没多少钱,睡的是地铺,但他们一点也不觉得苦。王磊给朱玲取了很多爱称:幺儿、乖乖、朱莽妹……每次他变着花样叫她,出租屋里充满了爱情的味道。一天晚上,两人外出时钱包被盗,回家又迷了路。朱玲穿的是高跟鞋,脚都磨破了,又渴又饿又痛,王磊就背着她走,用仅有的一元钱买了瓶矿泉水。两人都让对方先喝水,喝着喝着,两人都哭了。

没过多久,朱玲怀孕了。去医院一打听,做流产要500元,他们凑不出500元,只得花120元找了家私人诊所去堕胎,结果朱玲疼得死去活来。回到出租屋,王磊抱紧朱玲泪流满面,不停地说:“对不起。”朱玲说:“不怪你,我没事。”王磊发誓:“如果这辈子我对你变心,就遭老天爷……”朱玲忙捂住了他的嘴:“我信!”

对于两人的出走,双方家长都很着急,催他们回家。王母更是心急火燎,只好同意了儿子的恋情。两个身处困境的年轻人,于3个月后回到了重庆。

朱伟民也不看好女儿的恋情,他苦口婆心相劝:“两家条件悬殊,王磊又正是疯玩的年龄,怎么能肯定几年后跟你结婚·”朱玲顶嘴:“你和妈妈门当户对,还不是离婚了,害得我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女儿的话把朱伟民一下子噎住了。

不对称的爱屈辱无边, 悔悟人生真谛怎奈抽身太难

在王磊的要求下,朱玲进了王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王母却只答应每月给她1000元薪水。朱玲有点无法接受,但想想能与王磊朝夕相处,只好忍下了。白天她在公司上班,晚上在王家的别墅里做家务,几乎不回家了。

朱伟民很窝火,亲友们劝说:“木已成舟,还是成全朱玲算了。”朱伟民无奈地妥协,去和王家人见面,并 “约法三章”:一是王家不得歧视朱玲;二是两人不得见异思迁;三是两人一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王磊答应了,但王母的脸上却带着不置可否的冷傲表情。

朱玲的日子不好过。王母对她很是挑剔,认为她家务活做得不漂亮,没有起到“贤内助”的作用。为了博得准婆婆的好感,朱玲一回到家就尽量多做家务。一次,朱玲偶然听别人说,王母把她的勤劳看成是“巴结”,朱玲的心一下子就凉了,感觉自己在王家越来越像个保姆了。

由于王磊不愿意采取避孕措施,2010年5月,19岁的朱玲又怀孕了。已尝过人流之痛的朱玲怯怯地跟王母商量:“妈,我想把孩子生下来……”王母脸一沉,说:“不行,现在要孩子会妨碍小磊的前程!”她掏出2000元钱扔给朱玲:“去把孩子打掉!”

朱玲流着泪,让王磊帶她去做流产手术。自从离家出走回来之后,王磊变得很听母亲的话了,同时,他对朱玲失去了当初的激情。他烦躁地说:“下次你采取措施好不好·我正忙呢,你自己叫朋友陪你去吧!”

看着王磊开车消失在大门外,朱玲的眼泪簌簌而下。无奈,她叫来两个闺蜜陪自己去了医院。见朱玲处境如此凄凉,两个女孩都劝说:“王磊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不知有多少女孩追他。他已经对你腻了,你们还是早点分手算了。”朱玲摇摇头:“我们在无锡打工的时候多好啊,夜里,他先将被子暖热了再让我上床,整夜搂着我……我想,再等几年他会好的。”

2010年7月2日,王磊从广州出差归来。朱玲发现他的包里有一盒避孕套,而且已用过3只。朱玲怀疑王磊有了外遇,王磊谎称避孕套是计生部门沿街散发的。

11月3日,朱玲的闺蜜陈秀美目睹王磊和一个妖艳女孩去宾馆开房,3个小时后才出来。震惊过后,朱玲开始跟踪王磊。11月10日下午,朱玲发现王磊在一家洗浴中心接了一个短发女孩上车,两人径直去了宾馆。

半小时后,朱玲从宾馆前台弄清了王磊的房间号,然后借口服务员送开水敲开了房门。王磊系着一条浴巾开门。朱玲冲了进去,见那个短发女子赤裸着躺在床上,便扑上去疯狂地厮打。王磊将朱玲死死地抱住,让那个女孩穿衣离开。

朱玲气得大哭,打电话叫来王母,王母一到就数落朱玲:“我们家是有身份的,你硬要搅得满城风雨吗·出了这样的事,说明你很多方面做得不好,要反省自己。”朱玲不禁浑身颤抖:自己在王家拼死拼活地干,到底哪里做错了·都说豪门深似海,想想亲朋当初的劝诫,朱玲痛悔不已。

经历了这场“捉奸”风波,王磊收敛了许多。 2011年1月,朱玲第三次怀孕。上次堕胎时医生就警告过她,小心将来不能生育,所以这次她真的不想再打掉孩子。王磊烦躁地吼叫:“我现在不想当爸爸,快去打掉!”王母又说:“小朱,你是不是想用生孩子套住小磊呀·”朱玲生怕王家以为她别有用心,只好叫上闺蜜陈秀美陪她去了医院。

做完手术,朱玲失声痛哭:“王家人好自私好冷漠啊,我当牛做马为他们家干活,却落得这样的下场。我每个月只有1000元工资,还都贴给王家用了。真怀念在商厦上班的日子,月月当先进,钱也挣得多……”陈秀美再次劝她和王磊分手,可她仍摇摇头:“真心爱过一场,哪能说放下就放得下·”

朱玲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公司,吃惊地发现王磊居然在办公室与风尘女子鬼混。她当即吞了50片安眠药自杀,幸亏公司员工发现及时而获救。

闺蜜们痛骂朱玲不争气,朱玲无限悲凉地说:“我是该醒悟了。”朱玲痛下决心,从王家的别墅搬到了陈秀美的出租屋,又应聘到陈秀美工作的酒店做了迎宾小姐。脱离了王家的生活,朱玲体会到了久违的自由,她说:“我要重新活一回。”

好景不长,王磊很快就打听到了朱玲的下落,并查到了她的新手机号。他多次打电话让她回去,被朱玲一口回绝。王磊气呼呼地说:“只有我甩女人,哪能让女人甩我·你逃不出我的掌心!”朱玲气愤地说:“我们的感情早玩完了,你要怎样才能放过我·”王磊大声说:“只有我说完才算完,你说了不算!”

2011年10月10日,有人在陈秀美的出租屋门上贴了张字条:“朱玲,你若不回到磊哥身边,小心出事!”这让本来就有轻度抑郁症的朱玲愁肠百结,进退两难。

不屈抗争高楼一跃, “冷血博客”讨回最后的尊严

2011年10月15日晚,朱玲和陈秀美下班走出酒楼,两辆出租车突然停在她们身边。以王磊的结拜兄弟范虎为首的7个小青年沖出车来,将朱玲强行带到王磊舅舅的住房。王磊正等在那里,一见面就对朱玲破口大骂。朱玲假装到厨房找水喝,突然冲出房间逃跑,可是被王磊追了回来。

当日晚6点左右,朱玲从王磊舅舅家21楼的窗口飞身而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警经勘察认定,朱玲为自杀。王磊说,朱玲是在他完全不知情下跳楼的,直到民警敲门来问他,他才知道朱玲跳了楼……这样的说辞激怒了朱伟民,他悲愤地厉声质问:“我把女儿交给你时是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要自杀·”

王磊无语,溜之大吉。

朱伟民听了陈秀美的详细讲述后,这才知道女儿这两年有多苦。老泪纵横的他决计聘请律师将王磊告上法庭,为女儿讨回公道。

在清理朱玲的遗物时,朱伟民发现了女儿的日记本,上面全是女儿对王家的血泪控诉。但是,仅有这些还不够。律师听说王磊喜欢上网,马上上网搜索,结果发现王磊不但有博客,还为朱玲跳楼写了纪念博文:

“亲爱的老婆,幺儿,朱莽妹,哈堂客: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了……你一个人‘走得那么绝望……你‘走的那一瞬间,让我心碎了……”

朱玲是18时左右跳楼的,而王磊这篇数百字的博文提交网络生成的时间是18时30分,这印证了一个事实:王磊眼睁睁地看着朱玲坠楼自杀,既不阻止或援救,也不及时报警或通知家人,而是“冷静”地坐在电脑前发表博文!

律师据此以 “漠视同居女友生命权”等为由,将王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7万余元。

2011年12月27日,沙坪坝区法院一审认为,公安机关确定朱玲系自杀,王磊“不负有特定作为的义务”,驳回了死者父母的诉讼请求。朱伟民悲愤交加:“我要一告到底!”

2012年2月5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二审。法庭上,朱伟民聘请的两位律师慷慨陈词:“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王磊对朱玲存在因非婚同居关系的存在而应当负有的、在特殊时空条件下区别于常人关系间的法定救助义务;朱玲是在软禁后求助无门才自杀的,与王磊存在因果关系;王磊第一时间知晓朱玲跳楼,却未采取任何手段善后,居然去写博文,该博文的初始提交时间清楚地显示是10月15日18时30分,而王磊却在一审完毕的当天删改并推迟了该博文的提交时间,说明‘做贼心虚;王磊的答辩、证人证言及陈述,与其在派出所的讯问笔录内容大不一致,说明被告惯于撒谎……”

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终审判决王磊向朱伟民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万元。

朱伟民百感交集,他带着前妻周友珍来到朱玲的灵位前,一字一句地念完判决书后悲怆地说:“玲玲,你还是太小了啊,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爸爸妈妈错在没有及时发现你心里的苦,爸爸的做法也很粗暴。今天,爸爸妈妈终于为你讨回了公道,可我们却永远失去你了。乖女儿啊,我们多想听你再叫一声爸爸,再喊一声妈妈,可我们再也听不到了……”

编辑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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