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美剧教我的事
2012-04-29伦敦上空的鹰
闲来喜欢看美剧,从碌碌的剧情中倒是学到了不少有关爱情的东西。
没看美剧之前,不知道“Crush”这个词除了“压坏、碾碎”的意思外,还有“强烈而短暂的迷恋”的意思。必须同时满足强烈和短暂两个条件才可以称为crush。不强烈就不足以产生冲击,而不短暂也就缺乏戏剧性。在cmsh还没有褪去光芒之前,它有一副true love的样子。是啊,我们都觉得这样轰轰烈烈的一定是命中注定、今生良缘了。但是谁能料到欲望消散得这么快,甚至来不及做体面的掩盖。要怎么来述说这种失落呢?美剧中的男女只是带点苦笑说,Ihad a crush。
相比“约会”这个词在中文语境/社会里的正儿八经,dace就显得比较随意了。酒吧里问到一个陌生女孩的电话号码,回去马上就可以宣称,Igotadate!dace是最自然最基本的男女交往的模式,在找到合适的对象之前,通常都会经历一个很久的date期,会跟很多人date。这种date的对象,甚至连准男女友都称不上。这在中文的环境中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如果两个人在约会,那么他们不是男女朋友的话是什么呢?总之比起中文环境里急于得到名分、把关系确定,美剧里的男女似乎更愿意慢慢来,先date看看,跟不同的人date看看。
I love you这三个字无论在哪个语言环境,都是有雷霆之力的。但是美剧中的男女又显得尤为慎重一些。即使是确定了关系,是正儿八经的男女朋友了,也还不一定说出口。对于他们来说,这三个字仿佛是拥有莫大力量的神器,一说出来就会把两人的关系狠狠地提升了一个等级,可以进入下一个游戏环节了。而在中文环境中,有些人甚至觉得这三个字是开启恋人关系的唯一钥匙。约会——说出这三个字一变成恋人好像是一套连环装置,牵一个而动三个,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但是据说中文环境里也出现了一种“三不”的新潮流,不主动不承诺不拒绝,我想这种男人/女人一定是自恋得可以,所以他们不会那么轻易地爱别人也不会那么轻易地说出来的吧。
记得《欲望都市》里女人们讨论遏到的最坏的分手方式是这样的:A拿出一张便利贴,愤愤地说,他用一张像利贴来跟我分手!B说自己曾被男人的门房转告,叫她以后不要来了。其实女人们后来也慢慢领悟到其实there's no good way to do it(没有更好的方法解决)。无论以何种方式,分手总是不漂亮不愉快的。当然,作为一个有教养有同情心的人,至少相信买卖不成仁义在,爱情不在了,至少留给人一点不那么糟的回忆吧。
旅行中的二选一 帕尼届
出去玩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总有那么几个二选一的问题让你很难做出选择。
第一件要解决的事情就是:到底是结伴。还是一个人。拉帮结伙自然有很多优点,互相之间有个照应,也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而且没事磨磨嘴皮子凑桌麻将还能乐一乐,最重要的还是能分摊房钱饭钱,实在是划算。但是大家假期的时间不一,喜欢去的地方不同,想在一个地方待的长短也不一样,不免是呼朋引伴半天却只落得白白妄想一场,却难以成行。而成行后,又免不了在路上你等我我等你,你嫌我点菜贵了我嫌你找的住处不佳之类琐碎的小事,实在不爽。
而一个人呢,就不用再考虑这些事,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吃什么吃什么,不用担心别人,只对自己负责,打起背包就出发。但是自由有了,一个人却又倍觉孤单,尤其在看到旁边有一群朋友结伴,在欢声笑语的时候。而且食宿的费用又平添了许多,还老得担心安全问题,总觉得落了单的人有着说不出的不安全感。
接着要面对的问题是:背包还是拉箱子。虽说自助出游者向来自诩背包客,背上背着比自己高一头的大行李包,前面还吊着一个较小的背包,步履沉重而坚实地走在路上,夕阳拉长了这一人一包的背影,想想就觉得“酷毙
(伦敦上空的鹰,家庭主妇,现居伦敦)了,这才是旅行的真谛!”除了酷,大包的客量比箱子更容易扩张,想尽办法总能将你在路上积累的各种杂物塞进某个角落里去,而且还能让你腾出双手。
但背包又真的非常沉重,在别人都轻省地拉着拉杆箱健步如飞的时候,被大包压得像个乌龟的你却渐渐体力不济,只觉得气短胸闷、两肩酸痛。在山地搞户外也就罢了,但在城市中旅行,似乎遭遇长途平地跋涉的几率比爬梯上次要大很多。因此,现在背包客们似乎也没那么多真的背个包出门的了,也有不少拖个箱子“哐啷哐啷”出进青年旅馆的,方便轻省是大家最关心的,而不是为了“背包”而背包。
最后一个问题涉及到旅行的意义:到底是在一个地方待很久,深度、彻底地了解它,还是多走几个地方,选其精华游之?前者想来是大多数人都想要的,而后者总套显得是走马观花,往往留有遗憾。凡是对某个地方心向往之,渴望体验其真正的风情的人,必然希望能在那里住下来一段时间,安安静静地品味。但是现实总是很残酷——假期不够,票子太少。再者说,世界那么大,一个人想去的地方总是太多,虽说贪多嚼不烂,但面对一桌盛宴的时候,却又无法不想每一种珍馐都尝上一尝。
(帕尼尼,公司职员,现居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