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档案
2012-04-29谢其章
自家的收藏是最纯粹的收藏,不为卖钱,不为增值,不为名不为利;自家的收藏件件是世间孤品,不为炫耀,不为哗众,只有极其亲近的人才能一起分享;自家的收藏是人人可以参与的收藏,前提只有一个,你事事处处得抱有留心的态度。
说到我的“自家收藏”,可说的物件太多了:毕业证、工分本、奖状、日记、粮票、工业券、信、串联的乘车证、纪念章、小学毕业全体合影、幼儿园老师评语、情书底稿,家用账簿等等,装满两大纸箱。今天不说这些,只说一件最特殊的。
西谚有云“迟做总比不做好(Better late than never)”。母亲去世已42年,想起她在世的时候,我只来得及做一件事:下乡插队挣的第一笔工分(110元),我马上给母亲汇去了40元。母亲来信说她非常高兴,还跟同事念叨我汇钱的事。
翻出一个信封,没用过的,上面有一行字“死亡档案 母亲大人 一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是我写的,什么时候写的,不记得了。信封里装的是5张发票(收据)和1张介绍信。
第一张发票是北京市第二医院“住院费收据”,只有一项“房费1角5分”,其他栏目空白,开票时间是1970年2月27日。母亲26日晚六时入急诊室,27日凌晨四时不治。
第二张发票是3月1日“百货大楼”开具的,“女棉袄1件,金额12元”。我记得是姐姐去王府井给母亲买的。当时买这件棉袄,除了钱之外,还要交“工业券2张,棉花票1张”。
第三张是3月10日“北京市殡葬服务公司收费收据”。总金额66元8角,其中火化费10元、汽车费10元、工人费8元、穿衣费2元、骨灰盒36元、骨灰袋8角。
第四张也是该服务公司开具的,内容为“寄存骨灰盒伍年,5元”。盖的印章为“北京市火葬场革命委员会人民骨灰堂专用章”。1975年春,我和妹妹将母亲的骨灰盒送回老家。
第五张是“火葬证”。
特别指出一点,当年的发票全部为手写,字都写得很漂亮,今天的人们学历普遍很高,写字普遍很丑。
母亲的钢笔字非常之秀丽,我想这也许是中华书局(1945年5月)录用她的原因之一。
那张介绍信是写给前门储蓄所的,该所离母亲的单位较近。由于母亲发病急促,未留一句遗言便故去,所以她有没有过活期存折成了疑问,虽然钱绝不会多,最多几十元吧。我们今天真是富足,想想当初是何等缺钱啊。张中行一说起过去的生活——“伤哉贫也!”
说自家私事,抒情、怀旧、伤感这几样是免不了的,也是最没必要“与人言”的。我之所以写这些,只是提醒自己无论遇到什么烦心事、不痛快事,只要想想过去发生在自家的这些事情——今天再难,比得上过去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