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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评语

2012-04-29

中国收藏 2012年3期

无论从其主人的历史成就与贡献上,还是从广泛的社会效应与深远影响上看,这座四合院都是值得好好保存下来,并留给后人的文化遗产。有一句不得不说的忠告,我们可以复制一种空洞的自我满足,却永远复制不了历史饱满的魂魄。 红网

一个民族的发展,不仅需要居者有其屋,更需要居者有灵魂。感受的力量,不仅仅是感动,更是一种传承。英国能留住老舍居住过三年的故居,我们为何就留不住一个“太太的客厅”,让后生晚辈们去感动、感慨一番呢?

荆楚网

梁林故居拿到了“不可移动文物”身份,却依然逃不掉被拆的悲剧。“落架维修”的拆除理由,被认为是“搪塞之词”。有人质问:“如果真是维修性质的,设计图在哪儿?具体的规划又是什么呢?开发商心里的盘算不过是等公众关注的热度过了再偷偷拆掉。”而故居是不可再生资源,拆掉了,就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 《辽沈晚报》

“文物保护法”虽然人所共知,但常常“形同虚设”。一些开发商仗着财大气粗根本视若无睹,于是,多年以来,已有多少故国文物、自然景观在这种人的手里毁于一旦,对此,我们难道还能熟视无睹吗?所以,我提议:一旦“梁林旧居”修复完毕,应当在旧居墙上镶一记事碑,说明“‘旧居’原建何时,何时被何单位违法拆除,何时迫于舆论而重建”等等,以示世人,并为违法拆毁文物者戒! 凤凰网

审批是第一道关。如果一个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文物部门应该被赋予一票否决的审批特权。如果开发商绕过文物部门擅自开工,那么文物部门就可以让这个项目永远地停工。因为损毁文物的建设项目永远不应该通过审批。 《检察日报》

“梁林旧居”拆除事件恰恰反映出了当前首都城市的发展与古都名城保护的现实情况。北京城里,多个地方都在拆除着过往的建筑而代之以仿古房舍。一座座再建的现代“假古董”和大规模拆真造假的古城“复兴”,说到底是一种“保护性破坏”行为。

天津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