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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诞生的100天

2012-04-29刘守华

百年潮 2012年8期

1949年9月,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委员们对国旗图案应征作品投票表决时,票数最多的并不是“五星红旗”。究竟是哪一次会议,又是谁的提议,让淹没在上千件应征作品之中的五星红旗异军突起,脱颖而出?历史档案披露了五星红旗成为国旗的100天里所发生的诸多细节。

群贤毕至:制定征集条例

1949年的北平,到处洋溢着与往日不同的气氛:兴奋、忙碌、期待。进入花红柳绿的6月,天气渐热,这种气氛似乎更加浓重。在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南海,一切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还有三个多月就要举办开国大典了,国都、国旗、国徽、纪年还都没有确定,需要办的事真是太多太多。中南海勤政殿的会议日程每天都排得满满的。

6月16日晚8时,夜幕已经降临,勤政殿里群贤毕至,灯火通明,周恩来正在主持召开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把要办的事理清、分解,才能一一落实。于是,这次会议决定分设六个小组,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其中第六组担负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的重任。

第六小组组长是博才多学的马叙伦,副组长是北平军管会主任叶剑英。不久,因叶剑英工作忙,又增加了沈雁冰(即茅盾)任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第六组成员有张奚若、田汉、马寅初、郑振铎、郭沫若、翦伯赞、钱三强、蔡畅、李立三、张澜(刘王立明代)、陈嘉庚、欧阳予倩、廖承志。秘书是彭光涵。

7月4日是个星期一,其实对于大部分筹备会成员来讲,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概念早已模糊。下午3点,在勤政殿第一会议室,叶剑英主持召开了第六小组第一次会议。

对于以何种方式为新生的共和国确定标志,叶剑英提议,是不是可以用筹备会的名义,公开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产生国家标志,首先就要拟订出国旗、国徽、国歌的征集条例,并成立评选委员会,这也是第一次会议的中心议题。讨论结果,小组成员一分为二,8人为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成员,包括翦伯赞、蔡畅、李立三、叶剑英、田汉、郑振铎、廖承志、张奚若。5人为国歌词谱初选委员会成员,有田汉、沈雁冰、钱三强、欧阳予倩、郭沫若。此外,两个小组还要分别再邀请学识渊博的专家为委员。征集条例草案由郭沫若、沈雁冰和郑振铎起草,并推举郭沫若向常委会报告,解释国旗形式、奖励等问题。这次会议达成一个共识,国旗长阔应三与二之比。

7月9日,《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草案)》送到周恩来的案前。启事中明确了征集要求,其中对国旗作出如下规定:“国旗,应注意:(甲)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乙)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丙)形式为长方形,长阔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丁)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启事中还明确“应征国旗国徽图案者须附详细之文字说明。截止日期:八月二十日。收件地点:北平本会。”

周恩来认真审阅了启事,作出批示:“照此印送各常委,征求同意。”工作人员火速印制200份。第二天,秘书处便将附带意见回函的启事分送毛泽东、朱德、李济深、张澜、林伯渠、沈钧儒、蔡廷锴等人征求意见。反馈结果,一致“完全同意”。

为争取时间,新政协筹备会随即决定,在北平、天津、沈阳、哈尔滨、大连、上海、汉口、济南、青岛、开封、西安、南京、香港等13个城市的报纸显要位置刊登启事,第一次连续登七天,第二次隔一天登一次。所需费用新华社汇总后,由筹备会支付。新华社通稿要与启事(草案)一并归档。

7月16日《人民日报》把征求启事排在显要的左侧报眼处,虽然只有豆腐块大小,但这却是关系到新中国未来的标志,寄托了国人对新生共和国的期望。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迅速向全国甚至海外传开。接着,一个个精心设计的国旗图案,像雪片似的从祖国的大江南北,甚至从美洲、印尼、马来西亚……飞向北平。

8月5日下午,位于王府井的北京饭店六楼大厅,第六小组第二次会议举行。翦伯赞、沈雁冰、郑振铎、马叙伦、张奚若、郭沫若、钱三强、田汉、欧阳予倩等准时落座。会议主席马叙伦首先向大家报告好消息:截至8月2日,短短半个月,就收到各方寄来的国旗、国徽、国歌、歌词612件,其中国旗图案有459件。从投稿地点看,全国已解放的地区都有来稿,投稿者包括工、农、学、商、教员等各阶层。从内容看,以星、斧、镰各种画法所组成的图案最多,达177件;其次是以齿轮、嘉禾组成的图案有59件;以各种色彩和线条组成的图案有58件;以中国地图组成的图案有42件;以工、人、众、中、民等字组成的图案有42件,此外还有其他图案。可能是时间紧的缘故,来稿大多是意见式的略图,除个别外,都没有精细的图案。

对这些稿件怎么处理,如何评选,到会者意见并不统一。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毫不隐晦地把自己的观点全盘托出。

田汉提出:为慎重起见,国旗、国徽、国歌都要请专家看。我们看完后应全部请专家看,征求他们的意见,再反馈给我们看,如此反复,就慎重多了。而郭沫若却质疑:是否一定要请专家看?张奚若折中了一下:专家审查是审查,不过我们要看,最后决定还是我们。他们审查时我们不必去,专家和我们分别开会,但审查后一定要给我们看。

张奚若的意见得到沈雁冰、郑振铎等多数人的赞许。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聘请谁当专家。郭沫若提出:“文学家不一定会画国旗国徽,另外从文学家以外再聘请一两位见过国旗国徽比较多,且政治理论修养高的参加评选。”会议最终决定,聘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为国旗、国徽初选委员会专家顾问;全部应征稿件由秘书处送交有关顾问,请他们提出意见,并交付初选委员会审阅,再提交第六小组全体会议决定;应征稿件有退稿要求的,决定待选择后一律退回;同时,大家要分头搜集国旗、国徽图案,以供参考。

根据马叙伦的建议,秘书处对应征稿件造表、登记,并为每一件作品编号。

意见统一:17幅作品脱颖而出

征求作品的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国旗来稿总量达1920件,图案2992幅。其中,符合征求条例要求的图案大致分为四大类:一是镰锤交叉并加五角星:二是嘉禾、齿轮并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三是以两色或三色横条、竖条组成旗本身,在左上角或中间置镰锤、五星或嘉禾与齿轮;四是旗子三分之二为红色,三分之一为白、蓝、黄各色,并加以红色或黄色的五角星。

8月22日上午,北京饭店413室里摆满了各色各样的应征作品。国旗、国徽初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这里召开。到会者除第六小组的翦伯赞、郑振铎、马叙伦、沈雁冰、张奚若、罗叔章(代蔡畅)之外,三位专家徐悲鸿、梁思成、艾青也悉数到场,画家吴作人列席。大家一边翻看作品,一边为应征者的认真和严肃感慨。梁思成说:“等选定后,要给全部作品开一个展览会。”郑振铎补充道:“展览时还要做出说明,第一次选了多少,第二次选了多少。”

从数千件应征作品中筛选出候选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选择标准当然首先要紧扣征求条例中所确定的说明。张奚若边翻看边说:“征求条例规定要表明政权特征,我们的政权特征是工农联盟,而工农不能画两个人来表示,只得用斧头和镰刀,所以斧头和镰刀的图案比较多;而地理特征又自然想起中国的江河来了。”郑振铎正好翻到一幅两颗星图案的作品,问大家是否要拿出来供参考,被罗叔章和马叙伦否定了。最终,大家有统一趋向意见的作品共计17幅。

8月24日,第六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饭店六楼大厅召开。主席马叙伦首先向大家通报:经过初选,国旗已挑选出几个够标准的提交今天大会,请大家传阅。为了便于比较审看,翦伯赞建议把挑选出来的作品都摆在地上。面对各种各样的图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评判着。翦伯赞趋向上下为红色,中间为嵌有红色五星的白色条块的那个图案。大家的议论焦点也集中到这个图案上。梁思成建议中间的红五星应该再大一些,位置靠角比较好,这样,无风时旗子不用展开也能看到星。郑振铎提出反对意见:一是白色照相时没有颜色,只突出孤零零的一个红五星,不好看。沈雁冰提议:干脆大家投票,把票数最多的拿上来。钱三强开始发表自己的见解,从“徽”的角度谈国旗图案的意义:国旗本身在任何地方简单化了就是一个“徽”,在任何地方看到,就能让人知道它是代表中国的。也就是说,把国徽中最显著的特点简单化,画到任何地方,比如飞机上、坦克上,人们一看就知道是中国。有人提出白地红星的图案容易和别国雷同、相混。在一旁的郭沫若开始在纸上涂抹,画出一个红旗上有两条蓝条和星的图案。钱三强接过来看了看:可否把蓝道改成别的颜色,红、蓝在一起不鲜明。改成黄的怎么样?长江、黄河都是黄的。

虽然大家对国旗图案的意见各持一词,但最终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形成了决议:一是国旗图案中凡是左上方留四分之一的形式,因与美国国旗和国民党的国旗比较相似,一律不采用。二是为避免与苏联国旗雷同,不采用斧头和镰刀的形式。三是大家趋于一致的意见认为,“初选第11号”作品比较好。红白两色分配适当,制作容易,红星在角上旗不飘开也能看见,而且样式与其他国家国旗没有雷同之处,配色美观,在象征意义上也符合征求条例:白色象征光明,红色象征革命和政权,红星代表共产党的领导。四是为慎重起见,把复选出来的17件作品也都拿出来,提请常委会审核。五是考虑到国旗是从全国各阶层各方面征集来的,代表了人们的心声,在正式协商会议闭幕后要开展览会,以资奖励。

热烈讨论:“初选第17号”暂列第一

8月26日下午,毛泽东、朱德、周恩来、林伯渠、章伯钧、谭平山、李济深等先后来到中南海勤政殿会议室,参加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落座后,大家几乎没有寒暄和客套,会议主席周恩来面带微笑说:“很久没有开会了,从现在起要忙起来了,各代表陆续都要到了……今天讨论及报告的事项有两项,第一项,关于各方面请求参加新政协的处理意见;第二项,各小组汇报工作情况。”马叙伦代表第六小组汇报了工作,并把大家意见趋于一致的“初选第11号”作品,提交会议讨论。周恩来赞许地点点头:“第六小组马老的成绩很大,国旗收了1000多件。”

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陈嘉庚当时还未到北平,但第六小组对国旗的讨论意见已经传递给他。对“初选第11号”,他并不持肯定态度,理由有三:一是该形式与印尼国旗相似,只是印尼国旗没有星;二是旗子上半部分白色,在太阳底下看不见;三是旗子没有表示工农联盟之意。他建议,国旗最好用中国式的斧头、镰刀和星的图案,而且红旗绝不能配其他白、黄等色条,这种色条容易使人误解为革命不彻底。况且在征求启事中已经明确要有表示工农联盟的意义,而现在却一律不采用有斧头、镰刀或其他表示工农联盟的图案,有悖民意。虽然经郭沫若解释,不用斧头和镰刀主要是为了不与苏联国旗雷同,但陈嘉庚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可以在报纸上重新登载征求启事,把这个原因公开说明一下,再征求一次。若时间来不及,国旗可以先不在新政协会上确定,以后再决定。他还亲笔画了一幅自己心目中的国旗图案,上面有斧头、镰刀和五角星。

进入9月中旬,距开国大典只有半个月时间了,国旗、国歌等还是没有最终决定,第六小组必须紧锣密鼓加快进度。9月14日上午9时,在北京饭店东餐厅,第六小组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家落座后,会议主席马寅初发言:第三次会议选出的图案送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看了,“初选第11号”作品因颜色不好,白色在太阳光下看不见,所以不采用了。大家觉得“初选第17号”作品不错,可是后来又发现中间的一条黄线把革命的阶段截开了,遂又请艾青将黄线改了一下。“初选第17号”作品中的星是代表共产党的领导,也可以代表政权,完全符合征求条例要求,黄线代表黄色人种,也可以代表黄河。现在时间已经很紧了,国歌在正式大会召开前赶不出来也可以晚点。但国旗必须在正式大会上提出来讨论通过,并且还要提交常委会修改。常委会本月17日要开会,所以,今天在小组会上必须作出决定。再就是由小组决定后,要印成小册子,发给全体政协代表,分组商讨,并由第六小组组员担当各小组召集人。毛主席也觉得这样做比较好。另外,还要把我们选出的图案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让全国人民知道我们的国旗有这样一个图案。再就是要把征集来的图案,选出比较好的以备展览。

沈雁冰接着说:国旗图案“初选第17号”可以在小组中算最后决定,选出比较好的印成小册子,数目在二三十个,100个更好。每一位政协代表送一本,并注明我们小组的意见。再就是选出七八个图案制成样子,放在会场的休息室中供代表们参观,提意见。关于展览,我们可以发动普遍性的一次运动,展览可在中山公园举行,广大人民都可以看到。

李立三随即也表示同意17号作品,且补充强调:国旗样式做成实际样式比较好一点。

马寅初最后说:我们小组最后选定“初选第17号”修改案。郑振铎接了一句:“初选第11号”可以作为第二选。马寅初提议请大家表决,两个图案哪个作为一选,哪个作为二选。表决结果,同意17号为一选的7票,同意11号为一选的4票。会议还决定,国旗图案的比例由艾青修改,并在筹备会上提出。同时决定,将全体代表分成12个小组,每组55人,由第六小组组员负责召集。并以田汉、郑振铎、艾青、徐悲鸿、贺绿汀5人负责整理图案,以备展览。沈雁冰提出,把陈嘉庚设计的图案也印出来。马寅初说:做11个样式出来,并排列次序。艾青修改的17号作品要排在第一。会议还推举艾青、徐悲鸿、贺绿汀设计国旗线条的比例。制作14个国旗图案放在大会休息室。国旗决定后,要把所有应征稿件在中山公园陈列,以供展览。

一锤定音:“复字第32号”胜出

9月21日,由600多位代表参加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毛泽东致开幕词。第二天,第六小组便在北京饭店东餐厅紧急召开由小组组员及顾问参加的全体会议,专题讨论国都、纪元和国旗问题。这次会议到会者比较全,除担任北平市军管会主任的叶剑英因事务缠身缺席外,其他人员全部到会。会议其中一项决议:国旗拟采用“复字第3号”或“第4号”,也就是“初选第11号”的修改图案,因为这个图案构图庄严,简洁美观,而且含义基本上合乎征求条件。

为什么此时确定的国旗图案由原来的“初字第17号”,又改回“初字第11号”呢?事出有因,后面还会提到。

此时,筹备会已将《国旗图案参考资料》编印成册,共计38件预选作品,并以“复字第××号”排列。其中,“复字第1号”、“第2号”为原“初选第17号”的修改图案;“复字第3号”、“第4号”为原“初选第11号”的修改图案。入选图册的作品,设计者大多是赫赫有名的政治家和艺术家,朱德、郭沫若、艾青、吴玉章、张仃、钟灵、莫宗江等都有作品。相比之下,“复字第32号”图案的设计者曾联松,则显得名不见经传。

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的第二天,政协委员们便接到秘书处通知:讨论国旗、国都、纪年的分组讨论会,将于9月23日分别在中南海勤政殿和怀仁堂、北京饭店、六国饭店的各会议室里举行。全体政协委员被分为11个组。讨论结果,大家意见比较集中,赞同“复字第3号”的有185人;其次为“复字第4号”,有129人。主张采用“复字第32号”的仅有胡厥文、李烛尘、雷荣珂等15人。李烛尘提出,应将四小星斜对大星一角,即将上面第一颗小星移至大星之下。《人民日报》9月24日专门报道了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国旗及国徽图样的消息,向全国人民作了汇报。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复字第3号”、“第4号”呢?直到吴藻溪委员给周恩来写了一封信,真相大白,大家才恍然大悟。

这封信是9月25日吴藻溪委员参加完讨论后,在下榻的北京饭店415室写的,信这样写道:“在我所参加的小组中,徐悲鸿代表报告中共中央拟采用国旗图案复字第三、四两号,把讨论的范围限在这两号,所以大家也就以此为范围,略加选择。其实从光学上研究,红黄两色在日光和照相中,很难鲜明表现出来;又,大家都觉得在一整体上画一条横直线,无论这线的起点和终点到头与否,都不免引起一种分裂的直觉,何况民间早有‘黄河为界’的既成印象。为了一新耳目而又增强大团结的观感,假使中共中央拟采用第三、四两号中之一,可否考虑只用第四号?当然,我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之意写这封信,如果大家都赞成某号,我是一定服从多数的。”

此时,又出现了一个小插曲。9月23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宴请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委员时,张治中找到他,直截了当地谈了对国旗的看法:“你不是说过要将革命进行到底吗?在国旗上画一道杠,有把国土一分为二的嫌疑!再说,用一条杠子代表黄河也不科学,老百姓会联想到孙猴子的金箍棒!”这一番话给毛泽东的触动很大,也让他开始重新审视国旗图案。恰在这时,田汉把五星红旗的图案交到毛泽东手里。毛泽东把眼光定格在大星中的镰刀、斧头上,微微皱起眉头。田汉马上说:“镰刀和斧头的图案我认为可以拿掉,这并不妨碍整体的效果,反而更简洁了。”毛泽东轻轻地点了点头。

9月25日,距离开国大典只有短短的五天了。晚上8时,忙碌了一整天的毛泽东、周恩来、郭沫若、沈雁冰等来到中南海丰泽园,参加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毛泽东首先发言:“过去我们脑子老想在国旗上画上中国特点,因此画上一条以代表黄河。其实许多国家国旗也不一定有什么该国家的特点,苏联的斧头镰刀也不一定代表苏联特征,美之国旗也没有什么该国特点。因此,我们这个图案(毛泽东拿着五星红旗指着说)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毛泽东话音刚落,大家就鼓起掌来。陈嘉庚说:我从东北回来,就很关心国旗问题,我完全赞同毛主席所讲的第32号图案。梁思成也接过话说:“我觉得32号图很好,而且与军旗也不是相差很大,多星代表人民大团结,红代表革命,表示革命人民大团结。”其他与会者也纷纷发言,一致赞同“复字第32号”五星红旗的图案为国旗图样,并鼓掌通过。

第二天下午3时,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饭店东餐厅召开,决定拟采用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该图庄严、美观、简洁、易制,且又合乎征求条件。但其说明要更改,红色象征革命;星象征中国人民革命大团结。该决议提交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

由632名代表参加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正在召开。在9月27日第六天的会议上,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在本次会议形成的四个决议草案中,第四个草案是对国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红色象征革命,五颗黄星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草案还专门对国旗旗面的比例和制图方法,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9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由政协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作说明》,中共中央还专门下发“严格按《国旗制作说明》指定专门店号承制国旗的通知”,明确要求:“除北京在十月一日庆祝大会举行升旗典礼并在全市悬旗外,全国其他各地均须一律在十月二日庆祝大会上举行升旗,并令各地机关、学校、工厂、商店于同月普遍悬挂。望即进行具体准备大量印制图样,并指定专门店号严格按照规定统一大量承制,供应需要。”

距离开国大典只有短短几天了。开国大典筹备处在国旗图案确定的当天,就将制作五星红旗的任务交给北平永茂实业公司。缝制新中国第一面五星红旗的重任,落到西单一家缝纫社女工赵文瑞身上。接到这个特殊任务后,刚从家庭妇女变成缝制工人的赵文瑞欣喜万分,按照政协会议公布的国旗说明,带领缝纫社的几个姐妹用黄缎子剪出两颗大五角星,八颗小五角星。然后,她们把五角星精确地贴在红布的正反两面,五角比齐对正,一针一线地缝制完成。9月30日下午,赵文瑞和姐妹们缝制成的第一面五星红旗被送到怀仁堂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55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陆续登上天安门城楼。下午3时整,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大典司仪林伯渠宣布:“请毛主席升旗!”庄严的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响起来,毛泽东主席大步走到升旗按钮前面,庄严地按下升旗按钮。在全世界的瞩目下,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

国旗确定了,但在7月4日召开的第六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一个小问题还没有解决,这就是奖励问题。1950年5月29日,审查委员会专门就这个问题举行会议,并形成决议,其中对国旗应征者的奖励办法如下:被政协大会采用之国旗图案,除由政务院颁发奖状外,给奖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及政协纪念册一本;与现用国旗相同,但大星中有镰斧者,或其设计系一个大五角星、三个小五角星或五个小五角星,与现用国旗安排法相同者,除由全委会或政务院备函致谢外,并各给奖金人民币壹佰万元(相当于新币100元)及政协纪念册一本;应征的国旗图案初选时列入者,除由全委会或政务院备函致谢外,并各赠给初选国旗图案印册一本。至此,国旗审查委员会使命完成。

(责任编辑 文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