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故我在
2012-04-29徐雯洁
下午放学之后,我挤在整条街人气最旺的蛋糕店外,盯着那只漂亮的巧克力靴子,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个羊角面包一边吃一边等公交车。下一秒我的肩膀遭受了某只“熊掌”沉重的一击,晨晨就这么从天而降。
“我敢打赌,上面镶的水钻是硬糖做的。”
那是晨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没头没脑的,可是我懂。
我妈妈是一名芭蕾舞演员,墙上的巨幅照片为证,昂首挺胸裙角飞扬的一瞬间简直是各种有气质。只可惜,妈妈对我自童年开始的魔鬼训练只留下一个印迹——每餐三两半的食量也没让我身材走样。在我旁若无人地独自解决了一份起司墨西哥卷、一只椰香奶油巧克力派,以及巧克力草莓香草卡布奇诺四种口味的纸杯蛋糕之后,周遭的淑女们纷纷传来或鄙夷或艳羡的惊叹。
我知道会遭受妈妈怎样的眼神,那种眼神曾无数次灼伤我卑微的自尊。可是现在,我真的不在乎。当我一个人解决了巨型披萨并对晨晨那份跃跃欲试的时候,她很大度地把盘子端到我面前,庄严地宣布:“豆子,我觉得咱俩不是酒肉朋友,我们是生死之交。”
全世界只有晨晨知道我有多依赖学校对面那家罗蒂爸爸蛋糕店。鏖战了两个半小时的测验,整个人饿得快虚脱了。可是,只要闻闻小麦那种举世无双的醇厚和芬芳,立马像高原反应的人得到氧气瓶一样浴火重生,那一瞬间的感动绝对超脱生理上的满足升华到精神层面。说来也怪,狂吃一顿之后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再做什么动量守恒酸碱平衡都才思泉涌,通通不在话下。亲爱的,你们懂那种感觉吗,作为一名高三毕业生,辛苦读书,每天睡不到6小时,新专辑一张一张出来都只能瞄两眼海报,靠什么才能撑到现在啊,不就靠每天能吃好喝好……
如果睡觉是一种奢侈,那么——吃,是高三生的唯一特权。
我和晨晨刚认识的时候,晨晨曾预言:“豆子,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你向猪进化了。”当时我一面啃着螃蟹村的香辣蟹一面点头称是,心里却在嘿嘿偷笑。两个月之后,晨晨终于绝望,她抚摸着自己肉肉的下巴说:“豆子,我恨你。”
也许在那么短短的几秒钟,晨晨的确觉得心里不平衡。同为吃货,我还可以勉强定义为“排骨级”,身高一米五的她却足有一百五十斤。可我有理由相信,季晨晨同学还是很爱我的。
之前每天下课间操,我都要偷溜出去买一个五块钱的芙蓉蛋卷,里面有豆皮卤蛋豆芽包菜土豆丝,蛋卷皮介于酥脆和绵软之间,咬一口下去就是各种有滋有味。上高中以来的每个上午我都是指着那个蛋卷活的。从学校大门到三楼的教室,走到第二层时我可以吃完那个蛋卷,塑料袋丢在第三层楼梯口的垃圾箱里,餐巾纸丢在我们教室后门的字纸篓,这和“人人网”上某文的主人公真的很像很像。后来变成我和晨晨两个人,晨晨那份涂了厚厚的老干妈辣酱,我们各自专注地把蛋卷吃完,花五秒钟体会一下唇齿间的余香,同时感叹一句“真好吃啊”,然后各自去上课。我们逐渐养成的一种默契,就是吃东西的时候不跟彼此说话,直到酒足饭饱,才开始交流意见。某天晨晨翻班主任给我写的评语,看到“窦同学在学习上特别能吃苦时”,差点把嘴里的鸡汁豆腐花喷出来,“豆子,‘特别能吃苦’五个字你的确做到了前面四个。”
大人们总是这样,总是自诩有原则,而所有的原则往往就是三个字——看心情。他们喜欢你的时候,会给你平添许多优点;一旦他们讨厌你,就会给你假想无数缺点,这种做法往往会让身为小孩的我们很不屑。记得当我第三次偷溜出练功房的时候,妈妈的丹凤眼中射出像剑刃一样冰冷的寒光,并且笃定地断言我是一个没毅力的人,爱偷懒,一生碌碌无为。可我只是不喜欢跳舞而已,我跟那些穿芭蕾舞鞋、付给她昂贵课时费的丫头片子不一样。
可是妈妈至少让我懂得,既然有本事任性,就要有本事坚强。
我记不住走过十几次的路,但会记住只去过一次的餐厅。所以晨晨和我见面都约在那些对我而言就是路标的美食所在地,但那天是个例外。
“豆子,我不能再这么陪你胡吃海塞了,我要开始减肥。”晨晨翻着校服的衣领,站在时装店门口,一个字一个字说得很慢,太极拳一样外柔内刚。
“季晨晨,你是不是喜欢上什么男生了——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我的愤怒不亚于晨晨要跟我割袍断义。
晨晨也生气了。“豆子,你是个自私鬼!我恨你!”
这是晨晨第二次说她恨我。但这一次,好像是真的。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我们各自气鼓鼓地转身逆向而行。我的包里装着两杯“地下铁”,喝掉一杯,再喝一杯,却还是觉得胃里很空。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从何时开始对食物的渴望剧烈膨胀。
七岁,上小学二年级,爸爸出差一个月开研讨会。爸爸是物理学博士,妈妈基本很崇拜爸爸,却对他“小孩子生长发育阶段多补充营养”的理论嗤之以鼻。爸爸走后,家里严格实行“禁肉令”,最痛苦的是还要头晕脑转地练芭蕾。每天蹲啊,划圈啊,小踢、大踢、控腿什么的,还有四位转五位转,转到最后就只剩下晕。为了防止我出去买吃的,不上学也不用练舞的日子就会被反锁在家里。
有一个星期天,妈妈去少年宫加班,我起床之前她就走了。可悲的是,厨房的门也被锁起来了。于是,我刷牙洗脸之后就开始等妈妈回来做午饭,饥肠辘辘得甚至无比怀念妈妈做的水煮青菜和只滴几滴麻油的紫菜汤。然而直到天黑妈妈也没回来,睡到半夜迷迷糊糊地饿醒了。浑身没力气,想象力却开始异常活跃。黑暗的衣柜和床底下隐匿着可怕的怪兽,可以真切地听见它们虎视眈眈的鼻息,每一处不明原因的声响都被无限放大。饥饿、恐惧、绝望的我就像寒风中卖火柴的小女孩,奄奄一息,向往着热腾腾的烤鸡。
童话故事突然启发了我,因为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奶奶。幸运的是,我不需要划火柴,我可以给奶奶打电话。
第二天早晨,拎着土特产,连夜坐火车赶来的奶奶和回来补觉的妈妈几乎同时到家。如今想起来依然很佩服自己,因为幼年的我就有一种了不起的直觉。虽然没有人说起,但我敏锐地察觉到妈妈是有些怕奶奶的。奶奶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骨子里却透出一家之主的威严。奶奶填补了爸爸留下的空白,甚至天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好吃的。那阵子过得像人间天堂,有空就出去疯玩。我最喜欢玩捉迷藏,等别人藏好了,我就屁颠屁颠地回家吃饭。酸菜鱼宫保鸡丁山药排骨汤还有鸭血山芋粉丝让我的腰很快就塞不进裙子了。
至此,我噩梦般的舞蹈生涯终于彻底结束。也许是遗传了老爸的头脑,数理化学起来倒是得心应手。此后我从不认为吃是浅薄庸俗低水准,因为我恨透了饥饿的感觉、被抛弃的感觉、让人绝望的感觉。
没有晨晨的日子。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第n天。
一个人吃芙蓉蛋卷。
一个人看橱窗里的巧克力靴子。
一个人坐在金寨路教院对面金粮巷内的莉木泰式餐厅。一个人吃什锦拼盘、招牌咖喱蟹、香茅牛肉、铁板海鲜、椰子糕。
有一次做完值日看见晨晨在操场上跑步。其实晨晨和我一样讨厌运动,从前学校规定的长跑,我们总是一起偷懒,慢腾腾地混在人群中,借机少跑几圈。
四百米的跑道整整五圈,晨晨小小的身影逆着夕阳向我跑过来。我知道,晨晨已经累得快虚脱了。晨晨,你这样做,值得吗?哪个没有绅士风度的家伙介意你的身材?你是我都舍不得欺负的人,我不想让别人欺负你。我恨了妈妈很多年。拼命学习的部分动力就是为了报复她。晨晨,我害怕忍饥挨饿,我想一辈子衣食无忧。我还想跟你吃遍全世界的美食,在柴米油盐和袅袅炊烟中感受香气四溢的幸福。
后来,我每天都会捧着一盒满记的白雪黑珍珠,守着晨晨倔强的身影,趴在走廊的窗台上假模假式地背英语单词,等她跑完才离开。我给晨晨买了一条漂亮的花裙子,明艳的红黄格子,却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合适的机会送给她。晨晨,你知道吗,虽然我是一个喜欢嫉妒,有点霸道,不能容忍我喜欢的人喜欢别人的豆子,但我依然希望看到你幸福地过着每一天。假如你是一个仙人掌,我也愿意忍受所有的痛来抱你。
我在学校对面的万达荷花亭,点了咖喱酱烧虾、三杯鸡中翅、关中一品素、柠檬酱猪颈肉、两碗米饭、一扎抹茶蜜豆。然后摒弃杂念,开始吃。
最近看到一本杂志上说,胃离心脏很近,所以食物可以温暖寂寞的心。我想念晨晨,想念我们在刘一手火锅店从一级辣吃到十级辣,报销了无数餐巾纸,祖籍四川的晨晨都开始涕泪横流。想念晨晨说我们是生死之交的样子,那一刻我觉得她整个人都被金光环绕特别闪耀,像脑门顶着小圈圈肩上长着翅膀的小天使。
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突然发现罗蒂爸爸蛋糕店里的那只巧克力靴子不见了。橱窗空着,摆了一只“新品推荐”的牌子。之前店主说那是镇店之宝不能卖,所以只能饱眼福。我猜上面黄色的水钻是柠檬味晨晨却坚持是菠萝,真正的答案我们却都没有机会知道了。
靴子靴子,你是不是想要告诉我,晨晨和我,我们不会再是好朋友了。
我突然没了胃口,第一次在餐桌上剩下一堆食物。
放学之后,我决定再陪晨晨最后一次。我知道这样很傻,可是想起晨晨说“豆子,你真自私!我恨你!”时受伤的表情,我又觉得愧疚极了。
晨晨,原谅我。“每个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段掏心掏肺的曾经”,我也不例外。
等了好久,晨晨的背影却没有按时出现在跑道尽头。我的视线越过英语书开始左顾右盼,然而,很意外的,一只肉乎乎的熊掌又一次袭击了我的肩膀。然后是晨晨典雅的圆脸,漂亮的小鼻子,衬托着地包天的嘴唇。
“晨晨,你瘦了,变漂亮了,真的。”我立刻很没出息地拍马屁,并且悄悄把手里的巧克力豆塞进口袋。
“少来。”晨晨不假思索地戳穿了我的阴谋,“豆子,你说对了,是有那么一个男生。他叫林麦淇。”
“等等——我好像认识。”我开始在记忆里全盘搜索。
“猪脑袋啊,元旦晚会给你们的舞蹈弹钢琴伴奏的林麦淇。豆子,你说实话,他是不是喜欢你?”
“季晨晨,你不要想象力太丰富好不好,你哪只眼睛发现他喜欢我了?”不知怎么,我的脸红了,那一秒钟似乎在暗暗希望晨晨能提供什么有力的证据。
“就那天啊,整场晚会他只跟你一个人说过话。”晨晨开始启发我,“晚会开始之前,在后台,他走到你身边,微笑着,含情脉脉地说——”
“同学,你们班的表演是第几个……”我故意没好气地接过话茬。不久前的元旦晚会,为响应校长“劳逸结合”的号召,理科班全体女性集体参演。因为没时间排练,还被舞蹈教练嘲笑是“僵尸舞”。晨晨喜欢的那个男生,双眼深邃,睫毛又密又长。一头富有贵族气的黑发,再加上年轻男孩特有的细致轮廓,整个人带着一种神秘的中性气质。林麦淇双手放在键盘上的刹那,会让我想起舞台上的妈妈,从容、优雅。我敢说,迷他的女生绝对不止晨晨一个。
如果当初听了妈妈的话,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跟林麦淇一样的人?
晨晨卸掉之前的伪装,亲亲热热地挨着我的肩,就像从前在课间溜出来跟我聊天、交换零食。我最喜欢这样的晨晨,对所有人都展现出友好而笨拙的爱,像一枚太阳,源源不断地释放能量。“豆子,我觉得自己真傻。我觉得如果自己瘦下来的话,也许他也会像对你一样露出一千瓦的笑容跟我说话,哪怕是最最无关紧要的话。豆子,我不该嫉妒你。豆子,我想你了。”
天边的晚霞现出薰衣草般的淡紫色,晨晨突然把一只漂亮的硬纸盒递到我面前,包装是冒着热气的“罗蒂爸爸”。“对了,之前我特意闻了闻,柠檬味,你赢了。”
晨晨的“鸟语”,我永远都懂。
发稿/田俊 tian17@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