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嚓嚓嚓……(外一篇)

2012-04-29梁晓明

西部 2012年1期
关键词:王贵磨刀菜刀

梁晓明

半夜三点,正好磨刀。我要把菜刀磨得锃亮,我用力磨刀,半夜三点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框斜斜射进来,雪白的月光照射在雪白的刀刃上,肯定有一种阴冷的光,一种冰刀一样寒冷的刀光。我狠狠磨刀,我在水池边槽上狠狠磨刀,我不能忍受,我要杀了她!我要一刀砍下她的脑袋,我要看着她的脑袋在我的脚底下翻滚,像踩瘪的皮球一样翻滚,冒着气喷着血像轮子一样滚,我要一脚将她的脑袋踢到污臭的阴沟洞里去。从哪儿出来就回到哪儿去。臭女人,我非把你的脑袋砍下不可,我要像砍一只冬瓜,砍一只破西瓜,不,我要砍头,我要杀这个女人,我老婆,她整天睡在我身边,却又整夜出外去与人厮混,这个躲藏在革命队伍内部的最大敌人,又懒又残忍只知道折磨工蜂的肥胖蜂后,这条深藏的蛀虫,我要砍下这条虫头,让她首尾分家。

我磨刀,我狠狠磨刀,我把刀磨得铮铮响,我磨得越来越带劲,我磨得越来越欢,啊,我磨得高兴起来,我高兴得不能忍受了,哦,我要唱歌了,我要唱一支磨刀的歌,一支刀锋磨得越来越亮的歌,我挥刀砍去,“嚓——”她的脑袋如豆腐一样“啪”地掉下,掉下就摔烂了。我高兴极了,我唱歌了,厨房很小,很小的厨房正好装得下我磨刀的歌声,我挥动手臂,手臂上挥舞着菜刀,哦,我的臀部也扭起来了:“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厨房里在干什么呢?半夜三更的,怎么有谁还在唱歌?咦?又是他。他怎么又到厨房里去了?他难道又去磨刀了?这个人真是犯病了,每天半夜三更得跑到厨房里去磨刀,可是第二天问他,他却总是一点都不记得,我怎么暗示,甚至明说,他还是摇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肯定是得了梦游症了。奇怪的是,我每天将菜刀藏起来,我每天都换一个地方置放菜刀,我藏得那么好,我藏得连我自己都要找不着了,可是,他总是轻易地找到了,好像他白天看着我藏刀一样。怎么办呢?人们说,梦游症患者在梦游时绝对不能惊醒,一惊醒他就会突然死去,或精神分裂,再说,他还拿着锋利的菜刀,太危险了,我叫他,他一惊醒,说不定一下子连我都杀了。

算了,随他去吧,明天我干脆把这菜刀给扔了。我把它扔到河里去,我看他再怎么磨刀。明天请个假,我还得去找一下医生,像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这日子,不折腾死人,吓也吓死人了。

半夜三点,正好。我要把身体藏好,我不能让她看见我。三点零五分,她肯定从这趟车上下来,她就是这样每天半夜三点零五分从青春门这站头下来,我太了解她了,我知道她下车后就会匆匆地赶去与那个该死的男人厮混。

我腰上的刀在吗?嗯,它在。刀锋锃亮,刀锋肯定锃亮,我已经磨了一个月了,今天晚上我就要用它了,我今天晚上就要开刀了,我要藏好,我不能让她看见我,我要跟紧她,我要看着她与那个男人碰头为止,我要一刀将他们的两颗狗头一起砍下。

车来了,车门开了,果然,她下来了。嗬!她还穿着件我不认识的连衣裙,她打扮得那么漂亮,我看上去都有点不认识她了。好!好得很!你竟然还弄了伪装,还故意弄得我不认识你。告诉你,我认识你,我连你的骨头都认识,你就是把全身的肉都换成狗肉,我还是认识你。你这个贱胚!我右手紧握菜刀,我左手再摸摸刀刃,嗯,很锋利,杀人正好。

她走了,我跟着她,这贱货,都半夜三更了,走路还这么东张西望的,一股子骚样,我今天非把你的骚肉都割掉不可!不对,她又回头了。她发现我了?我得藏好,我不能跟得太明显,我要人赃俱获,我还得忍耐一下。我慢慢地跟,我假装不心急地跟。对!我就这样假装不心急地跟,你总不会发现我了。哼,她还很狡猾,这真是气死我了,不行,我得再摸摸刀,不摸刀我这股子气咽不下去。我去摸刀,好!我又摸着刀了,刀沉甸甸的,很有分量,是熟铁做的,是经过火烧锤打过的,手掌摸着刀就是让人舒服。不行,光摸摸还不够,我得看看,我还得仔细再看看这把刀。我从腰间拔出菜刀,半夜冷冷的月光下刀锋发出冷利的光,菜刀冷利的光再反射到我脸上。半夜里,在凄清的柏油马路上,我半夜的脸色也是冷冷的,我半夜冷冷的脸色已变得阴沉,冷冷的。阴沉的脸色好,阴沉的脸色正好可以拿来杀人,尤其是杀这种贱人。

我伸出手,朝暗黑的夜空中猛然斜劈一下,“嚓——”声音在半空中非常响亮。嗯,痛快!

后面的这个人怎么了?我一下车他就跟着我。我知道我长得美,我身材苗条,我面容姣好,公司里小姐妹都说我长得像张曼玉,连公司老板也有事无事老往我办公室里钻。男人这点心思,我真是太了解了,每当我出门,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跟着,或者凑上来胡乱套近乎,真是无聊死了。林黛玉说身为女人已经不幸,再长得漂亮更加不幸,我倒不这样看,林黛玉太弱,王熙凤也不丑,她就没事,很好,所以还是个人性格问题。但是,今夜身后的这个男人,他的年龄也似乎太大了一些,没想到杭州现在竟然连这么大年纪的男人也开始跟踪姑娘了。他到底有多大?我看着他,他总有近四十了吧?他还躲着我,这个胆小鬼,有色心无色胆。这种臭男人我真是见多了,我最讨厌这种男人,还不如来个大胆的小伙子,跟上来和我说说话,也好顺便送送我。一个人走夜路回家也是有些无聊。

嗯,我不妨逗逗这老头。我故意停下来等他,我故意回头看他。嗬,他还躲到电线杆后面去了,他还假装蹲下去系鞋带,这种人真是可怜,是哪本书上说的?美是一种力量。果然不错,看这臭男人的一副窝囊相,他完全被我的美给打垮了。他从我一下车就跟上来,现在我主动等他,他却又不敢上来。咦?他伸出手来了,他的手在空中挥了挥,这是什么意思?向空中打招呼?想招呼我又不太像,连声音都不敢发出来,而且,连招手的方向都弄错了,他竟然斜伸着向空中招手,真是被我的美给吓昏头了。窝囊胚!没用的男人!算了,不管他了,回家,早点回家休息去。

到了。原来他们的贼窝筑在这里,真是大胆!这地方我每天都经过,我还经常在这贼窝隔壁的小吃店里吃馄饨和烧卖,我还赞美这里的馄饨全杭州第一。一想起往日我早上美滋滋在这里吞吃这杭州第一的馄饨时,另外一个男人却正在隔壁美滋滋地吃着我老婆,我真是恶心。哦,我真是太恶心了,我开始翻胃,我要吐了,我呕,我发出了声音。她转过头来了,我赶紧往垃圾箱下一蹲,她四下张望,她没看见我,她拿钥匙开门了,呸!这贱货,她竟然连钥匙都有,真是色胆包天,我以前怎么没发现?我真是太蠢了。我透过垃圾箱的铁环缝隙凝目细看,她开门了,她进去了,她又转身将门关上。这个贱货,这个贱货真要气死我了。不对,她又开了门,她把头又伸了出来,她甚至朝我蹲着的垃圾箱望了望。咦?她好像还朝我这儿笑了笑。哦哟,我的老天,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我的老天啊,我真是受不了,这么不要脸,我真是忍受不下去了,不顾廉耻到将廉耻当成了取笑的对象,她竟将廉耻当成了好玩的玩具,她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我要杀了她,我一定要杀了她,不行,我还不能一刀就杀死她,我要一刀一刀地割她的肉,我要她慢慢死,像一只半死不活的猪,一只半死不活的骚母猪,母猪在拼命地嗷嗷叫,骚母猪,你就叫吧,这是你留在这世界上最后的一点声音了。

“啊——啊——”怎么了?她果然在叫。我将头伸出垃圾箱,“啊——”,我的老天,这女人真是比猫狗还要骚,竟然一进门就干上了那事。“啊——”她竟然还干得那么欢,那么狂热,她和我干时从来就不肯发出声音,我就是希望她叫,她也不肯叫。但在这里,竟然,她竟然一进门就叫上了,还叫得那么响,叫声连躲在街对面垃圾箱后的我都听到了。

我紧握菜刀,她叫得越响,我就握得越紧,我握得越来越紧,我握得不能再紧了,我刚想站起来冲上去,忽然,门开了,一个男人晃出了大门,他探头左右望了望,迅速跑开了。这男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贼头贼脑的,又瘦又小,又偷偷摸摸的,她竟然连这种男人也要,他哪点比得上我?那男人跑得很快,一转眼,他就消失在凄清的青春路上……

好,这样也好,现在就她一个人了,这男人干完那事就溜走了,聪明。抓不住他抓住她也好。我站起来,我冲过大街,我一脚踢进门,我脚下一滑,手中的菜刀掉在地上,我弯下腰捡起刀,手掌湿乎乎的,又腻又腥,我低头一看,门外的路灯光长方形地照进来,在长方形的中间鲜血刚好铺满了一整块正方形的地面,我再抬头一看,她歪斜在墙边,正胸口插了一把刀,她耷拉脑袋,长发披拂在地上,头发上也都是鲜血。她死了?被那奸夫杀死了?奸夫为什么也要杀她?我望着她,是的,一定是的,她太骚了,连奸夫都受不了了。好,这样也好,省得我再动手了。我转过身,出门后再将门关上。我走在宽敞的青春路上,她死了,我心情舒畅,我沿着青春路一直走进了城河公园。我得把刀给埋了,我挑了一棵最大的柳树,我搬开几块石头,把刀放进去,我再将石头搬好,我就直接回家了。

这个凶手很大胆,我们从留在地面上带血的鞋印可以看出,他大约一米七八高,偏胖,他杀了人后,就一直往城河公园去了,从脚印的距离来看,他并不是奔跑的,而且,几乎可以说是悠闲的,一步一步悠闲地往公园走,似乎散步一般。我们设想一下,在半夜三点半,杀了人后的凶手竟然悠闲自在地在大街上一直散步到公园,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局里最好的追踪狗来了,狗一到就往城河公园跑,它笔直跑到了一棵大柳树下,它昂起头,对着一堆乱石块吼叫起来。我们搬开石块,找到一把沾满血迹的塑料玩具菜刀!这案件更加扑朔迷离了,凶手杀了人后,悠闲地散步到这里,然后,他扒开石块,埋下这把塑料菜刀,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凶手当时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他为何要如此做?他和被害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这把塑料菜刀又是起什么作用的?不过,这里也留下了两条线索:一是塑料菜刀上的指纹清晰可见;二是追踪狗又奋身跃起,它又迅速地向着青春门的方向奔去。我们赶紧跟上,这线索还未完,虽然奇怪难解,但可能还会有更大的进展……

是昨天凌晨四点,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去开门,我发现他浑身是血,我吓坏了,我知道他出事了。

这一个多月来,他每天半夜三更起来磨刀,一个多月了,我一直生活在这种神秘的不知所措的惊恐之中。天亮后,我每次问他晚上干过什么事情,他都不知道。我告诉他,他每天半夜三点起来磨刀,他回答说莫名其妙,所以,我一直以为他是生病了。他家有遗传的梦游症,他爸爸在梦游时曾经被汽车撞倒过,我想,他也一定是遗传的梦游症犯了,

“不要扯远,他回来后干什么了?”

“他一直那样磨刀,我越来越害怕,他在半夜磨刀的样子更让我害怕,所以,出事前一天,我就干脆把菜刀给扔到河里去了,我又故意去街上买了把大小差不多的塑料玩具菜刀放在老位置,昨晚三点,我看见他起来,拿起那把玩具菜刀就匆匆出门了。我想,玩具刀不会出什么事,再加上他梦游时那凶悍的表情,我也不敢跟踪,我怕他发现我,我就一直胆颤心惊地躺在床上,一直等到他回来。他满身是血,他望着我笔直走过来,好像他看不见我,我赶紧让开,我知道不好了,出事了,他进屋后,直接走到床边,他连鞋子都没脱,往床上一躺就呼呼大睡了。”

“我现在才知道,他是早有计划,有预谋的,终于,他终于杀了人了,但是,我以前一直认为他这是犯了梦游症,他是在生病,可是,他骗了我,我当他是真的,真的,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昨晚到哪里去了?我哪儿也没去啊,我不是一直在家里睡觉吗?”

“我杀了人?真是荒唐,我没事干吗?干嘛要去杀人?我杀了谁?”

“装聋作哑?我装聋作哑?简直岂有此理,我没干过的事情,我干吗要装聋作哑?”

“塑料菜刀?塑料菜刀上有我的指纹?塑料菜刀上怎么会有我的指纹?杨秀秀?我杀了她?她是谁?我根本不认识她。”

“我昨晚三点出门了?我妻子作证的?我不是好好地睡在床上吗?我的鞋?我的鞋上都是鲜血?这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对不起,我头疼,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双手插进头发,他低下头,他脸上一片迷茫。

“队长,杀人刀子上的指纹验出来了,是另外一个人,与他的不一样。”

杀人凶器上的指纹与他的指纹不同?还有另外一个人?

我朝他看,他双目死盯着他自己地上的两只脚。他真有梦游症?

又一个半夜三点,孤独惨淡的月亮像最后一个癌症患者,衰弱的野草与细小的飞虫在竭力诉说它们最后的愿望。他掀开被单,果然,他又起床了。他打开门,他下楼了,他走到了青春门站台上。他晃晃悠悠的,他像一个无主的鬼魂正在寻找寄身的物体。他在站台的水泥椅子上坐下来。

一个农民走过去,他晃过去的眼光像两块冰冷的石头。

一付卖馄饨的担子过去,他晃过去的眼光像秋日干瘪的垂柳。

夜间公共汽车来了,他忽然站起来,望过去的眼光像森林深处热烈的火焰。

车子开来,车子又走了,车上无人下来,但他忽然转身双目紧盯着三十米左右的正前方,他两眼一眨不眨,好像空荡荡的前方有一个人正在行走。他紧盯着他,他拐个弯,现在他走在青春路上了,他正在向着发生凶案的地点走,他忽然又躲到路边的栏杆后,大街上空无一人,他发现我们了?这不可能。

他忽然又走出来,他又往前走了,忽然他伸出手向空中挥了挥,这是什么意思?他有同伴?他在向同伴打招呼?但是,今晚这一带毫无人迹,这一带早就被我们控制住了。

他又往前走,终于到了,忽然他迅速跳到对面的垃圾箱后蹲了下来,他探出头,他死盯着凶案的大门,我们紧盯着他。

他忽然站起来,匆匆地向发生凶案的住宅冲去,他一脚踢开门,他进去了,三分钟后,他又出来,他还返身将门关上,不错,凶案大门上正好留有他的血手印。他又沿着来路向回走,脸上笑眯眯的,他稳稳地往城河公园走去,他走进了城河公园,走到那棵最大的柳树下,他蹲下身子,他在翻石块了。他翻出了那把塑料菜刀,他看着菜刀,他把菜刀举起来凑着月光仔细观看,他脸上狞笑起来,忽然他高举菜刀朝空中猛烈地挥劈了一下,“嚓——”,他憋着嗓子清晰地说了这一个字。

接着,他把菜刀插回到自己的腰间,他又搬好石块,他站起身,双手拍了拍,他转身就一直往家走。推开门,他将菜刀拔出来,放回到老位置,然后,他躺倒床上,头一歪,他又呼呼大睡了。

王贵与李香香

因为悠闲,想起了小时候听父亲讲过的几件有趣事情,记录在下,供大家闲时一哂:

整个七十年代,物资匮乏,买面买米,买油买肉,甚至买布买豆腐,都要凭票。这其中,猪肉显然是最重要的生活物资。猪肉在七十年代的重要性使得刚刚去世的著名诗人蔡其矫还专门写下了一篇也极为著名的诗歌:《屠夫》(1973年),这里录下:

当人猛减

而猪陡增

你满脸红光

下巴叠成三叠

想捞些油水的

都向你罗拜

即使是混毛的

浅膘的

提着一块走在街上

也引来无数羡慕;

就在这 缺乏上面

私心上面

短视上面

建造你

渺小狂妄的权威

蔡其矫很有名,而且他还是更加有名的诗人舒婷的老师,但物资匮乏并不认你是诗人还是群众,区别是很多群众没肉吃自然对屠夫很尊重。熟悉了,那一刀下去,拎起来便满嘟嘟的都是肉,不然,杂骨碎骨搀杂其内,是很令人泄气的,难得一张肉票就这样完了,是很心痛的。但诗人不然,所谓诗人就是多多少少对严酷的现实都有些距离,比如这首《屠夫》,对这么重要的屠夫,不仅不见半点尊重,反而口出蔑视和批判,虽然诗人也是要吃肉的。

但是我这篇希望博大家一笑的小文不是讲诗人与肉的关系的,以上仅是闲文,现在转入正题。

每个故事都有主人公,这篇小文自然也是,主人公两个,一男一女,名字实在想不起来,再想却跳出王贵与李香香,就是他们了,但愿李季先生不会因此而太过计较。

话说这李香香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大眼睛水灵,虽然鼻子过于高挺了一些(鼻子太高老百姓看了觉得有些别扭,实在这高鼻子很有些里通外国的嫌疑,那个年代里,里通外国是罪名很重的),但是李香香性格活泼,爱说话,久而久之,大家倒也熟悉和接受了她的高鼻子。有几个在半夜里还忍不住经常想象手摸在这高鼻子上面的滋味,当然这样想的多半是男人,而且多半是还没有女人的男人了。

李香香在副食品门市部上班,她专管卖鸡,可不要小看了这卖鸡的工作,当年除了猪肉,这活鸡也是要凭票购买的,只因为活鸡比猪肉多了些鸡毛,而鸡毛的分量也是要算在鸡票里面的,所以,卖鸡的比卖肉的地位又要稍逊一些。

有一天,其实我是想不起来哪一天,我父亲对我讲得也不具体,只好这么说:有一天,一位粗壮大汉进来买鸡,他大声喊道:买鸡!这就把正傻呆呆坐着遐想万千的李香香给吓了一大跳。干什么?她有点生气。一般人进来买鸡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她而买不到肉多又毛少的鸡。肉多又毛少?这是什么鸡?连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知道不要紧,要紧的是李香香生气了,她一生气就大喊一声:要什么鸡?男鸡还是女鸡?

男鸡还是女鸡?这粗壮大汉一下子也愣住了,而李香香毕竟性格活泼,她忽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越笑,大汉越迷糊,他越迷糊,李香香就越忍不住大笑。就这样,两个人在满屋子鸡叫中对峙了五分钟,终于,大汉也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这说话大声、身板粗壮的大汉当然就是这小文中的另一主角,小镇上的另一位明星——杀猪卖肉的王贵同志。

王贵与李香香在满屋子鸡叫中就这么一直笑着,一直笑到了一元钱两碗三鲜面的餐桌上。当然,接下去,他们就在王贵那低矮的、紧挨着西笤溪的竹床上吱吱嘎嘎地笑开了。按照从德国传过来的浪漫主义的传统笔法,这时就应该这样描写:那晚,这大山里的小镇极为安静,星星都眨着甜蜜的小眼,月亮也被他们笑弯了腰,连蛤蟆都从田里哈哈笑着跳出来,看见最好吃的虫从眼前飞过,蛤蟆都不吃,因为它们都哈哈笑着,嘴巴没法吃,没有空,都用来哈哈哈地笑了……

故事接下来就快了,也不知王贵与李香香有没有结婚,说实话,我连李季先生著名的诗篇《王贵与李香香》里两人有没有结婚都不知道,这虚构的两位结没结婚就更不知道了。但结没结婚不重要,重要的是,王贵的领导生气了,作为一共五千人的小镇上唯一的副食品系统的领导,杀猪卖肉的王贵和门市部卖鸡的李香香都是他的属下,王贵成为属下,当然是因为那一身猛然的力气与强悍的肌肉,而李香香成为属下,这内容就比较复杂了。内容一复杂,王贵就麻烦了,首先卖肉的活被当场拿下,专管杀猪,这就叫转入后台,不给上台露面的机会了。但还好,虽不卖肉,但杀猪还是经常可以见到猪肉的。于是,那些猪下水或者猪蹄子会时不时地躲在王贵热腾腾的胳肢窝里,到了晚上,有一部分下水和蹄子当然也就会滑溜溜地坐在李香香娇小红润的小舌头上,再排着队,一一进入李香香的口腔……

领导之为领导就是因为他知道如何领导群众,包括领导群众的思想、生活甚至群众的喜怒哀乐,当然顺便也会领导和关心一下群众的风月和群众的男女私事。领导有领导的方法,这能成为领导的方法自然比王贵把猪下水夹入胳肢窝要高级的多了。比如王贵乐滋滋夹着猪蹄子拐着弯绕着小道回家的路上,粮店的老鳏夫张大毛就远远跟着,张大毛有空就来跟踪王贵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此前领导有几次悄悄地远远地眺望李香香的时候,发现张大毛也在偷偷地朝副食品门市部张望,这样,有一天,领导就假装在路上碰到了张大毛,他假装很关心张大毛的生活,说:现在副食品门市部还少一个服务员,李香香一个人工作太辛苦了,但是因为很多人怕王贵,调谁去都不愿意啊。

“我愿意。”张大毛不假思索地说。

“你愿意?”

“是。”

“唉,其实也简单,我们杀猪场最近老是少东西,有人说是王贵偷的,但没证据,我也不能处理啊。”

领导说完,也没再等张大毛说话,转身就走了。

于是王贵的麻烦就更大了。

没想到本想说个笑话,结果却越说越多,越说越正经,看来要赶紧结束了。

接下来就更简单了,王贵没几天就被处理,派出所来两个民警,本来还要挂一大牌子上街游行,牌子上写:我是偷肉贼。但领导出来说,王贵还是好同志,要允许他犯错误,牌子不要挂了,让民警同志带走就算了。大家也要吸取王贵同志的教训啊。王贵含着泪水,一边摘下牌子,一边低头对领导说:谢谢,谢谢,真对不起领导了。领导挥挥手说:好好改造,要给我们屠宰工人争气啊。王贵的泪水更多了,他感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王贵走了,李香香一下子老了,小镇上的人都很简单,他们看见这么水灵的李香香一下子像老了二十岁,他们就议论说:你们看,王贵走了,李香香没肉吃了,所以她就一下子老了。还有人对李香香没有肉吃的这个肉字作了丰富的想象和特别的强调,他们不知道,李香香这么快衰败,其实是领导几次半夜敲门,她都不让进,她半夜不让领导进,领导白天就不给她饭吃,每月口粮扣除一半,系统里大会小会不断强调偷肉的危害,眼光直射李香香。

肚里没饭,肚外批判,不要说李香香,杨贵妃也老了。

尾声

父亲对我说:两个月后,他记得很清楚,一女的(李香香)便与一粮店的(张大毛)好上了,当地也叫“轧姘头”,有一晚“姘头”轧好,女的翻窗而走,肩上背一口袋大白米。米袋有洞,那洞不大不小,刚好能流出两三粒米,那米淅淅沥沥像白线般划一道弯曲的长线,一头连着粮店宿舍,一头连着女方家。天黑,又累,背着大白米又心中高兴,那晚说不定也有几颗美丽的大星星,夜晚人少,空气也好,这样美好的时候,那女的怎会想到这等好事会被这无知的大米泄露?第二天天亮,全镇轰动,可怜那一对男女各挂破鞋和写有“我昨天轧了姘头”字样的大木牌游街,这真叫铁证如山。

再过半个月,李香香偷人的事情王贵也知道了。知道那天,他什么也没说,一个人走到山上的悬崖,瞄准山下最大的一块岩石,像燕子一样潇洒地落下,那脑袋在岩石上便开出了一朵鲜红的血花。

人生的事,真是无法言说。本想说个笑话,说着说着却说了个悲哀的故事。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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