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肇事者
2012-04-29黄立林
新少年 2012年1期
黄立林
放学后,淘淘和同学小科回家。
小科被唐某驾驶的农用货车碾倒在血泊之中。
经抢救,小科脱离了生命危险,却失去了右腿!
经法医鉴定,小科已构成三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唐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唐某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还应赔偿小科43万元。
唐某想赖账,只身去外地打工。
唐某吩咐家人不要透露其去向,使法官无法找到唐某执行赔偿。
伤后的小科面临一系列继续治疗的费用问题。
小科父亲拿着判决书,多次找到法院。
淘淘和老师、同学协助小科一家申请了低保。
淘淘打听到,唐某最近回家卖房,便将情况及时反映给法官。
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警方赶到现场将唐某抓获。不许动!
唐某终于与小科父子达成执行和解,并一次性赔付了赔偿款。
法院还以“拒不执行判决”,对唐某作出拘役两个月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