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启蒙
2012-04-29阿贝尔
阿贝尔
我小时候的家庭是母系的,父亲是入赘(我们四川叫抱儿子),外婆跟我们是一家人。外婆是86年去世的,21年了,我不曾好好写过她。在这里,也不能好好写她,像过去那些涉及家族或童年的文章一样,只是提及她。外公49年之前就死了,牵扯进一桩人命案,被带到绵阳监狱,死在绵阳监狱。我的记事起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外婆在我的记忆里一直都是个健康能干的人,挑水背柴劈柴煮饭喂猪洗衣缝补样样出色。晚上我们睡下,外婆收拾完锅碗就来到我们床面前砍猪草,边砍边给我们讲故事。后来知道普希金也有个爱讲故事的外婆,就把外婆想象成普希金的外婆,把普希金想象成我自己。外婆没读过一天书,却有一肚子的故事,《吃人婆》、《夜明珠》、《赵巧送灯台》,还有好多好多。我是一张白纸,是从外婆嘴里讲出的故事在白纸上画上了最初的图画。是故事本身,更是外婆本身和讲故事的情景。父母也睡下了,两个哥哥和妹妹也睡下了,只有外婆醒着,左手挥着拴刀,右手按着猪草,嘴里讲着故事;只有我醒着,在发黄的蚊帐里,顺着故事悬吊吊的情节和大崩流一样的想象力,或惊恐或向往,或迷惑或愉快,或严严实实塭在铺盖里,或赤身裸体躺在铺盖上。外婆砍猪草的声音是浑厚的,不尖锐。夜很静,砍猪草的声音像是在为讲故事打节拍,屋外的大山和河流也很静,那时候,畜生东西也累,发不出叫声。
《吃人婆》是外婆的核心故事,很难说里头没有外婆的用心。大哥二哥发蒙了,我和妹妹还在耍尿泥巴,不时爬上院墙去摘李子和樱桃,不时踩垮院墙,有时甚至跑到晒坝里去藏猫猫,但自从听了《吃人婆》便归依佛法的了,特别是到天黑的时候。不过也添了份忧心,跟外婆睡一床的时候总是蜷缩着,生怕外婆拿了我的脚趾头当干胡豆吃。《吃人婆》里除了恐怖,更多的是智慧。母亲出门了,留下三姊妹(也许是四姊妹,刚好与我们姊妹一样多),吃人婆伪装成外婆来敲门,她有外婆的声音外婆的鼻息甚至外婆的气味。外婆是孩子们的最爱,孩子们也是外婆的最爱,在孩子们的经验中,外婆一定给他们带了好吃的。两个弟弟是乖娃娃,他们相信外婆,他们受了多年外婆的宠爱。大姐发现了异常:外婆不坐板凳,偏要坐鸡笼。外婆长了条尾巴,在鸡笼里扫来扫去。至今我还记得当年我的外婆讲到睡觉前洗脚的情景时的表情——她转过身来看蚊帐里的我——她怎么有了点得意,手头的拴刀停在了半空。她的头发是斑白的,白天盘着,晚上放下了,很长。那一刻,一定有吃人婆的魂魄钻进她的身体。“哪个洗得白,跟到外婆歇。”这是吃人婆对孩子们的鼓励。这里的“歇”,就是睡一头。小孩子那么爱外婆,谁不愿意跟外婆睡一头呢?说不一定外婆也有《吃人婆》这样好听的故事。两个弟弟还真把自己的小脚脚洗得白白净净的,大姐姐却是一边洗一边往脚上抹锅烟墨。半夜,大姐姐听见外婆嘴里发出了吃东西的响声,咯嘣咯嘣的,就问:“外婆外婆,你在吃啥子?”外婆说她在吃干胡豆。我想如果这个“狼外婆”是绍兴人,一定就说她在吃茴香豆;如果是东北人,一定说她在吃蚕豆。大姐姐晓得外婆在骗人,她吃的是弟弟的脚趾头。最终是大姐姐战胜了吃人婆,具体怎么战胜的我记不太清楚,好像是半夜就下了床,爬上了门外井边的一棵大树,天麻麻亮吃人婆找出来,先是在井里发现她(其实发现的是倒影),后来在树上发现她。她事先准备了绳子(也许是让吃人婆拿来的),绳子上还抹了清油,要拉吃人婆到树上去。当然是拉一拉丢一丢,拉一拉丢一丢,把吃人婆摔死了。最后似乎是摔死在井里的,因为等到母亲回来,老是从井里长出灰灰菜。大姐姐作弄“狼外婆”的一句经典台词是:“外婆外婆,我手滑了呢;外婆外婆,我手滑了呢……”
《吃人婆》的故事好像有个尾声,就是天天扯了灰灰菜回家去煮,锅里都要发出一种骂声:“啵啵啵,啵啵啵,煮你妈的老贝(音半)壳。”记不起外婆是一个晚上讲完《吃人婆》的还是几个晚上连续讲完的,猜测是几个晚上才讲完的。外婆讲的时候,我便想象着故事的场景——就是我们自家的场景,故事中的母亲出门走的小路就是我家后门外有棵板栗树的小路,大姐姐洗脚抹的锅烟墨也是我们家灶孔里的锅烟墨,吃人婆吃弟弟的脚趾头时睡的那张床就是我的外婆睡的那张床,大姐姐爬的树便是我们家房前那棵大椿芽树,至于井这个我们生产队都没有的东西我是从城里表叔家的天井里借来的。
我对小学的记忆就是邓老师,最多再插进个罗老师。都是女老师,都是年轻姑娘,而且都很漂亮——至少在十来岁的我的眼里很漂亮。围绕两位“美女”老师的便是雨季,没完没了的雨季。教室外玉米林和稻田的水雾迷蒙,空气湿得拧得出水。清晨雨水冲刷过操场的痕迹清净迷人,那些线条简直就是邓老师身上的流畅美的体现。到了课间,脚印和泥泞毁坏了雨水的痕迹,操场完全变成了砖瓦厂的泥塘。
记忆里总是苹果花开的时节或者苹果成熟的时节,一点点的苹果花在雨雾里很是柔弱,或者就是秋雨中的凄荒,苹果成熟了,挂在老成的叶间,气氛却是凄荒的,秋雨匀速地浇着,整个世界都在无法回避地变冷。邓老师不上正课,拿了童话书或故事书给我们念。75年,或者76年,我有幸能听到安徒生童话。童话本身是神秘的,让我的想象力像韭菜一样一拨一拨生长。除了外婆的夜间故事开发的少许地盘,我的脑壳里大部分都还是荒地。童话故事把我带到了远方。这个远方不只在距离,也不只在时间,更在正常思维和想象的不可能。
雨可能下得小了些,玉米林的水雾可能消散了,可是有了安徒生童话,有了从少女邓老师嘴里跑出的天鹅和卖火柴的小姑娘,谁还在乎?一百遍一千遍地想起,邓老师都是非常美丽的,穿草绿色灯心绒(我们叫灯草绒)上衣,扎两条半长的毛辫,麦麸色的脸和颈项光滑圆润,发际的暗影叫年少的我心动。她读安徒生,她的胸脯鼓鼓的;她坐在前排的课桌上,大腿和臀部也鼓鼓的,美妙的青春就流荡在课桌上。当小矮人、丑小鸭和卖火柴的小姑娘的命运成为我的期待的时候,邓老师也成了我的期待,期待值甚至是超过童话中人。邓老师的眼窝略深,眼影很暗,在我看来,那里从未停止向我释放一种女性的纯洁柔美的光电。在我感恩的心里,邓老师对我的启蒙是双重的,文本文学的和身体文学的。很多时候即使离开了文本文学,但她的身体文学都在,我记忆最深的是自习和考试的时候,我钢笔(我们叫水笔)里的墨水写完了,便拧开抽出芯子握着柔软的墨水袋子rua(四川话里有这个字,就是上下晃荡),每每那时,邓老师就会默默地走过来,接了我的水笔去讲台吸满墨水,再默默地拿给我。那时候,rua水笔芯子的我怎么就成了花,而邓老师怎么就成了蜜蜂或者蝴蝶?那种默契是神秘而甜蜜的,十来岁的我虽然不解,但却极其满足。
我平生读的第一篇小说是迅翁的《狂人日记》。也是在76年。在大哥扔掉的课本里。一家人都在后院码水捞柴,我在地上的残碑上捡到了大哥的课本,翻到了《狂人日记》。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狂人日记,倒是一个病人的心里话。“赵家的狗又叫了几声。”这个句子是很能与我熟悉大山搭配的,一只狗叫往往会逗惹满山的狗叫。至于吃人,我当时就直觉到并非什么隐喻,而是人类干的真事。当然,总的来说,《狂人日记》对于我还是一篇天书,但就是这篇天书至今都影响着我对小说的判定。
师范生活平淡无聊,课本知识像变质的干盐菜一样让我难以下咽。以性为核心的青春在定量的肉食和新鲜蔬菜的喂养下茁壮成长起来。同学们课余时间都在打扑克,我感到巨大的迷惘: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人活一辈子到底该做什么?自我开始在身体里成型,空虚像学校隔壁水泥厂排放的烟雾和粉尘包围着我,甚至钻进了我的心肺。午夜躺在足球场看星星,为一个人的渺小潸然泪下。那时候,师范学校招收的女生数量有限,走遍校园都很难看见几个女生——更别说漂亮女生——即使有漂亮女生,又能怎样?在当时那种冰雪状态的时代背景里,爱情还处于口头文学阶段。迷惘劫持了我,让我脱离了所谓正常的学习秩序,完全成了对生命的反复追问。
师校大门外面的铁路通向远方,无论我沿着铁路走多远,都无法抵达我迷蒙中的远方——我的远方多么像一大锅沸腾的豆浆里最先形成的那一点点豆腐,它们是依旧保存了虚无特质的新的实在。铁轨四周的田野四季变换着,天空是天天变换,从碎石缝和田埂上走掉的花隔年又来了,我的视野在地平线上的村落背后艰难地拓展——我内心的视野的拓展还要艰难得多,几乎用上锯子、刨子、镢头和后来才出现的挖掘机——虽然我彷徨铁轨的时间只比海子早七八年,但我绝没有海子的明白与清醒——海子是上到了一个山峰,而我还在山脚下。
我不是被一首诗、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引上文学之路的。下细想来,我是被一种价值观和一种生活方式引上文学之路的。即是说,我爱上文学,是因为爱上了写作这种生活方式,爱上了作家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是爱上了艺术至上的价值观。
师校的教导主任许琳(男性)是个很宝气的人。白皙,有女人相,戴金丝眼镜。每次集会讲完话,不打招呼,一个标准地向右转径直走开。说他是个富有幽默细胞的人,不如说他是个神经兮兮的人。他在礼堂的一次校会上讲了贝多芬的话:“公爵有的是,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可贝多芬只有一个。”我听出了一种价值观,并选择了。不做公爵,做贝多芬。做不了贝多芬也要做李多芬阿多芬。读师校,生活方式只能是当老师,且是山村小学老师——因为我的家乡是山区。我很清楚,山村小学老师的生活方式是清贫、寂寞和孤独的,可能一辈子连对象也谈不上。
很偶然,在一本1981年秋季号的《当代》上我读到了台湾80位作家小传,其中有好些都是乡村老师或者当过乡村老师。当一个山村老师,业余当一个作家。差不多是我在瞬间做出的选择。想象那样的生活,在深山里,白天有几个孩子相伴,有三两棵枇杷树和半截废弃的钢管相伴;夜晚有油灯、蜡烛和喜欢的书相伴,有纸、笔、灵感和一只狗或猫相伴,我就憧憬起来。春夏秋冬的山乡你可以去想象,景色和天空你可以去想象。要是有一位山妹子相伴,白天,夜晚,特别是夜晚——夏夜,在枇杷树下乘凉,摇一把棕叶扇;冬夜,守着暗红的炭火,然后钻进被窝去暖铺。山妹子纯朴、健康、漂亮,她毛辫子的味道让你在凌晨从精神复原到肉身。
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小仲马的《茶花女》。小仲马是大仲马和一个女裁缝的私生子,单这一点就让我着迷。一位大作家和一个裁缝偷欢(或许是真爱),为我徐徐展开人生绚烂的画卷——这画卷在80年代初期的后钢板时代,是特别有力的,也是特别刺激的。从第一页开始,《茶花女》给予我的感觉和认知就超出了123。《茶花女》里的男女关系更像是一种必然,好比我们中国人爱讲的缘分,它是两个星球的碰撞,发自身心内里(一定牵扯到了灵魂)的不可知的强力让两个男女自创了运行轨迹。至今我都认为,《茶花女》讲述的那类爱情是不可释的,本身就是一种完全超出我们自身意志的安排。后来的一些爱情故事证明,凡此超乎自身意志的爱情,也必然是超出一般欢愉的,它的疼痛值和毁灭值要远远高出身心所获得的愉快与乐观。当然,它的稀罕的愉快(更多的是想象)往往也有一座山峰的海拔。当道德最终参与进茶花女的爱情并毁灭了她的时候,我在阅览室深深地责备茶花女,她不该有那样的高尚和牺牲,她没能战胜道德,她的爱情还不够强大。阅览室昏暗冷清,窗外的夜灰黑如中药,而我觉得咳血的茶花女、憔悴的阿芒、多愁善感的我甚至我们刚刚融雪的时代都需要那样一副中药。无论是对于爱情还是巴黎,当时的我是看不明白的,我现在用文字陈述出来的明白自然是我后来看见的。正是因为这个“看不明白”,我买了笔记本抄下了整部《茶花女》。
如今我偏爱法国文学,特别是法国现当代文学,或许就是因了《茶花女》的缘故。司汤达、乔治·桑、左拉曾经都是我的选择,更别说魏尔伦、兰波、波德莱尔、纪德了,他们很对我的审美和精神路子。萨特改变了我对文学的理解,并提供给我了一个存在的蓝本——包括男女关系的蓝本。杜拉斯用莫奈的笔法,为这个蓝本涂抹了冷调的颜色,赋予了人的生命真实而艺术的质地。如果再提起杜尚和达利,我就要尖叫了。这尖叫来自法国人性和法国艺术最深远也是最敏感的部位。《佛兰德公路》是我读的第一部法国新小说,在杜拉斯的《情人》之前。当我进入克劳德·西蒙的灌木丛时,我第一次发现我们四大名著的庸常,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只书写了肉身的境遇。《佛兰德公路》是一块岩浆石,冷却之前却经历过高热、流淌、溶解和结合;有诸多明显的痕迹,包括凝固的汗液和卷曲的阴毛。
我喜欢的第一位诗人不是屈原、李白或者徐志摩什么的,而是印度的泰戈尔。我在师校的白杨树下读《游思集》、《飞鸟集》和《新月集》,感觉到扉页上的白胡子老者是个了不起的人,他把什么都看清了、看透了,却又不颓废。他看见了死,也看见了美;他看见的死和美都在万物里。他点到的名字,白云、海水、棕榈树、月光、飞鸟、路人,等等,都是有灵的、神性的。后来买到了泰戈尔全集,读到了《吉檀迦利》和《情人的礼物》。在他的所有散文诗里,我以为《吉檀迦利》是最迷人的,它简直就是喜马拉雅山南麓的湿地,开着众多美丽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花;但对于每一个想要采摘这些野花的人,都要经受死亡的考验(很多时候就真死了)。我记得它的第十四节:
“我的欲望很多,我的哭泣也很可怜。但你永远用坚决的拒绝来拯救我,这刚强的慈悲已经紧密地交织在我的生命里。你使我一天一天地更配领受你自动的简单伟大的赐予——这天空和光明,这躯体和生命与心灵——把我从极欲的危险中拯救出来。有时候我懈怠地捱延,有时候又急忙警觉地找我的去路;但是你却忍心地躲藏起来。你不断地拒绝我,从软弱动摇的欲望的危险中拯救我,使我一天一天地更配得你完全的接纳。”
这些诗句给予我的教育是终身的。它教育我对待失去的爱情,对待必将来临的死亡,对待文学给予我的长久的磨练。
30多年过去了,外婆一点不知道我爱上了文学、要弄文学,更不知道是她讲的故事点燃了我最初的想象的焰子。父亲知道我在弄文学,但文学在父亲眼里比不上一盒八分钱的火柴。父亲是个初识字的农民,对文学的理解却完全是御用的,当他听说我的写作不为活在只为死后时(其实,我哪有那么远大的理想),给予我的便是鄙弃。
一个人走得太远,当偶尔回到血脉的源头时,已经没有人能认出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