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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启动“金融引擎”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2012-04-29匡原

市场周刊 2012年1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金融文化

匡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第一个金融和文化密切结合的文件。文化产业正迎来一轮发展机遇——

一线传真

安徽出版集团副总裁王民:“扬帆出海”有“保险”

以前,国家对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支持只有宏观政策指导,没有细化到微观执行层面,其实“走出去”有很大风险,面对完全不同的读者、完全不同的市场,企业会面临许多经营风险,也会影响“走出去”的积极性。这次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更系统、更具体、更实用。

众所周知,我国对于普通产品的外贸进出口政策有着完善详细的规定,而对文化产品出口政策支持则不足,这次《指导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特别是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保险机构应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政策,这对要“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很重要。

我们做文化产品出口,现在都是进行现场交易,只能凭借企业对客户的自我了解确定项目,缺少信用保险机制的支持,而这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出口信用保险”就将为文化产品“扬帆出海”提供更多保障,这样,文化企业就能腾出精力专心做贸易了。

作为国家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主要对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进行买方卖方信贷,这次提出把文化产品也列入目录支持的范围,这样可以让文化企业享受到降低出口贷款利率的支持。建议文化产品支持目录范围适当放宽,不仅要包括文化产品,凡是可以传播中国文化的产品,比如手工艺品,文房四宝等产品也应列入支持范围,在图书出版中,不能仅仅注重版权,对于一些介绍中国饮食、武术、中医学等内容的图书、电子书等产品也应列入支持目录。

此外,为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指导意见》中提出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比如鼓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等规定,也让我们文化企业感到了信心。作为中国最大的文化产品出口企业,我们在这些领域已经先行一步,做出了很好的探索,我们公司成功上市,还发行五年期债券成功融资十亿元,并在海外建厂,通过这些积极探索,企业去年出口额已达2亿美元。下一步,我们还将增发5亿元股票,进一步做大做强。

俏佳人传媒总经理李丰:并购美国电视台“美梦”成真

没有金融的支持,我们实现不了在美国并购电视台的目标,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及时贷款1000万美元才使得我们把握商机,能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成功完成并购,可以说俏佳人集团是首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受益者。

从去年7月,准备并购美国电视台,一直走到现在,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虽然宏观上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件文化“走出去”的大好事,可实际操作中,政策和法规上都有许多障碍,再加上这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每走一步都要“破冰”,也都可能“违规”,不打破原先的思维惯性和规则,我们是很难获得贷款的。

按照银行的贷款条件,我们文化企业质资不够,很难达到贷款要求,一开始我们被拒之门外,我们无能为力,只能望“钱”兴叹、错失良机。可后来在文化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部行合作中,我们作为文化部推荐项目,又进入了银行的视线,眼看要破灭的并购又“起死回生”。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了多项创新,用我们集团的商标和我个人的房产作抵押,量身定做了贷款方案,降低了一些门槛,才使我们顺利获得贷款。

即便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项目已成功签约,并购美国电视台已无回头路,但在运行环节上我们仍感觉阻力重重,就是到了现在我们也只拿到首批的300万美元贷款资金,剩下的资金还在等待外管局的层层审批。

并购美国电视台,“美梦”成真,这只是第一步。有时想来,这次跨国并购的步子迈得太大,在异国他乡运营投入成本高,需要的资金将是个无底洞,我不仅抵上了自己的房产,还抵上了自己从1994年创业起家的全部家产,未来怎样运营,我心中也有些忐忑。这次看到九部门出台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意见》,我们有了信心和底气。我们会利用美国电视台从模拟向数字改革的好时机,借助金融的全方位支持,在更高平台上挑战自我,力争早日在美国市场站稳脚跟、持续发展。

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会主席陈建国:文化产业的“及时雨”

这些年来我一直呼吁破解文化产业融资难题,看到《指导意见》我非常激动。作为一家专门从事文化产业的公司,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曾拍出《贞观长歌》,《为了那片净土》等优秀影视作品。但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文化产业建设整体投入不足,银行信贷管理体系与文化企业对接存在问题,文化企业很难像其他产业那样得到金融机构的及时支持。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金融解决思路,无异于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装配上了功率强大的“金融引擎”。

要促进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关键是提高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形成生产与消费的正向互动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银、政、企合作,为文化产品生产者或文化服务的提供者的发展提供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对此,《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加强合作,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可以说,这些内容都说到了“点子”上。

文化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缺乏公认有效的评估体系,难以与金融机构现有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相协调。《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重点考虑,提出要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可以说,整个设计非常科学,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文化企业来讲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说,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及时雨”。

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郭燕:动漫企业不再路漫漫

三辰卡通创作的1800多集的科普卡通片《蓝猫淘气3000问》是世界上最长的动画片。目前,这一卡通片已经拥有了16大类、6600多品种的衍生产品,产品拥有包括美国在内的15个国家的海外版权,还有广告、品牌图书及光盘等多个赢利点,但动画基地数亿元的投资与微乎其微的利润之间的落差,让我们感觉维护动漫民族品牌这条路很艰难,企业仍在苦苦挣扎之中。

近几年,国家在支持对动漫企业发展上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对我们扶持的力度也逐步增大,2009年以来,银行支持动漫企业的案例不断增多,同时手机动漫、动漫技术支持、动漫培训等细分市场不断成长,出现了一批效益较好的企业,目前动漫产业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进口关税等方面已经享受了所有产业中最优惠的政策,这些都为今后动漫的发力前行

积蓄着能量。日前,文化部等九部门印发了《指导意见》,这对我们动漫企业来说是一件十分振奋的事情,让我们动漫企业看到了希望。

当前政府扶持动漫企业要扶强、扶大、扶品牌,要从原创做起,有了好的创意,有了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多部门联动,才能把创意、投融资、营销推广、衍生产品开发等各个环节整合起来,形成上中下游打通的完整的产业链条,推动动漫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增强。现在,九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政策正当其时,然而实现“一揽子”政策的顺畅流动尚需时日。

专家观点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齐勇锋:“一揽子”解决方案值得期待

以往都是文化系统内部谈文化产业,这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参与联合发文,突破了部门管理限制,填补了政策空白。《指导意见》非常务实,浓缩了金融界业已实践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说是对成熟方法的集成和推广介绍,意在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

其中,《指导意见》把直接金融支持与间接金融支持紧密结合起来,把市场化的利率定价机制、金融工具的发育与政策优惠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大信贷规模与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结合起来,既涉及到投资项目运营的信贷支持,也提出了消费信贷及保险支持,既考虑到当前的金融支持,又顾及到长远的科学规范的制度建设。可以说,这是文化产业与金融和资本市场全面对接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指导意见》提出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如版权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探索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采取联保联贷等方式对中小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等。这很值得期待。

可以预料,随着《指导意见》的公布实施,我国文化产业蕴涵的巨大发展潜力将充分释放,中华民族丰厚的文化创意资源将转化为巨大的文化财富。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金融创新天地宽

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文化产业做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切实把金融业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加快开发面向文化企业的多层次信贷创新产品。

目前金融机构都在着手创新融资方式,制定适应文化产业特征的信贷政策,丰富融资品种:工商银行表示要研究知识产权,企业无形资产和电影(视)制作权的质押方式。以解决文化创意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深圳发展银行表示要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借着九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的契机,当前应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加快金融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未来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着力点将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全方位推进市场化体制改革,排除体制机制障碍;二是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必要的市场细分,根据不同特点开展创新服务;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信贷资金进入文化创意产业,五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文化创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与主要融资形式组合

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皇甫晓涛:让版权实现价值

我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但却是一个文化资本的弱国。由文化资源变为文化资本,不仅要有版权经济的权证化、证券化、资本化、金融化的文化产权与金融资本流通机制,而且还要有金融产品开发和文化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与创新机制,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就是政策层面的创新。

文化产业研发资本风险大、产业链长、见效慢,因此不仅要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还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以金融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

这其中,关键是要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与文化交易市场平台,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版权经济与文化交易的文化产权、权证、资产、资本评估与认证,开发权利质押贷款的金融产品,并进一步开发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金融产品,深化文化产业交易的金融创新机制。

文化金融的创新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版权交易平台,提供远期交易与即期交易、物质交易与非物质交易、产品交易与服务交易,产权交易与技术交易兼容的文化交易,这就要加强专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好文化资产、产权,权证,资本的评估、认证知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黄永林:文化金融复合型人才呼之欲出

九部门出台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意见,致力于推动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大金融与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力度。《指导意见》进一步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风险保障和便捷服务,拓宽了融资渠道,但对于不同的文化企业来说,如何把现有的金融政策用活、用足,真正有效地发挥信贷,保险、证券等多层次金融市场资源的作用,各文化企业对金融政策的理解和对金融工具的掌握十分重要。

这要求文化产业的管理者不仅要具备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能力,也必须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熟悉金融运作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为企业发展服务。比如,有的文化企业可以利用保险业务有效分散文化产业的项目运作风险:有的文化企业可以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提高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可以预见,随着文件的贯彻落实,文化企业对金融管理专门人才的需求将大大增加。要培养具有现代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及数理工程方面知识,掌握现代金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金融管理技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手段进行实际操作,综合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复合型人才。

有关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学校和机构应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有关金融课程和实践课程数量,加快金融与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喻文益:支持,从“账本”做起

“融资难”是文化产业面临的一大瓶颈,从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中央对推动金融产业和文化产业对接的决心很大,政策支持力度也很大。但如何用好政策,对广大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不小的挑战。

首先,文化企业必须达到基本要求,才能享受到各项支持政策。如果连一本好的账本都拿不出来,金融机构无法了解企业过去的业务情况,也难以谈支持。文化企业要做到主营业务清晰,有一个稳定的研发和经营管理团队,最基本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新政策的出台对文化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也是一个促进。

其次,目前的抵押、质押融资都在有限的范围,拿一个脚本根本融不到资,也进入不了金融机构的视线。所以说,金融机构要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量身定制,推出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做好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

同时,现在金融机构有一套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良资产率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延续传统的做法,不愿意在不了解的行业中“冒险”。如何突破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奖惩机制,迈过这道门槛,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文化产业服务风险控制作出实施细则。全国各地各级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基层金融机构从来没开展过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需要中央及各地政府牵头组织银企培训,开展文化金融普及计划,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才能把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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