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理解
2012-04-29袁煌
袁煌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以下简称质控指南)的发布,对于在评估机构从业多年的执业人员而言,既感到高兴,又有一定的压力。下面谈谈对质控指南的一些理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质控指南的总体特征
(一)系统性。质控指南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而不仅是几个孤立的点。质控指南指出,质控体系包括评估机构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政策执行和监控而设计的必要程序。该体系关系到评估机构内部的各个部门,贯穿于评估业务实施的各个阶段,涉及到与评估业务相关的每个人员,因此具有系统性。
(二)全面性。质控指南分别从质量控制责任、职业道德、人力资源、评估业务承接、评估业务计划、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监控和改进、文件和记录等八个方面,规定了评估机构执行评估业务所需要关注和执行的质量控制规范,涵盖了评估业务全过程,因此具有全面性。
(三)严密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的各种要素相互依存,相互牵制,丝丝入扣,少了任何环节或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整个评估业务质量。质控指南分别从机构管理、项目管理两个层面,对所涉及的评估业务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具有较强的严密性。
(四)有效性。任何控制系统必须是有效的,因此质控指南也特别关注质控体系的有效性。要求评估机构应当根据监控和其他方面的信息对质量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质控指南的几个具体特征
(一)考虑机构差异,不搞一刀切
我国评估机构有三千多家,从业人员八万余人。但具有证券业资格的机构仅70余家,中小机构所占比重甚高。不同规模的评估机构在业务构成、人员结构、管理特点上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质控体系的建立,必须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具有针对性,这样的质控体系才能够更有效。因此,质控指南第二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规模、业务特征、业务领域等因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评估业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
对于大型评估机构,收入较高,业务范围广,评估业务人员多,因此有必要成立以首席评估师为核心的专门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和监督公司的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并对质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改进。对于中小评估机构,也需要认真学习质控指南要求,根据机构特点,完善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质控制度和程序的执行,保证质量控制形式和实质的统一。
(二)明确质量控制责任
将评估机构业务涉及的各主体所应当担负的责任进行明确,是质控指南的一个重点。质控指南第二章从第7到第16条,对最高管理层、首席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员、项目团队成员、评估机构其他人员(业务洽谈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文秘人员)等的质量控制责任做了明确。
质控指南要求最高管理层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使公司最高管理层重视质控工作,有压力和动力去抓好质控体系的建设。
对于评估机构起承上启下作用的关键点——项目负责人,对其任职资格要求以及其该承担的责任,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要求,抓住了评估业务质控的核心。
同时,对与评估业务质量相关的评估机构其他人员也提出要求,保持质控体系的严密性。业务洽谈人员是项目风险的最早接触和识别者,是项目质控的第一个环节,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分别是质控多级审核系统的重要节点。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文秘人员等业务辅助人员纳入质控系统,则体现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实际上,这些辅助人员在项目人员选拔、业务信息保密、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直接影响评估业务的质量。
(三)强调职业道德在评估业务质控体系中的重要性
质控指南将职业道德作为专门的一章,凸显了评估业务质控体系的特点。这也是质控指南的亮点之一。
评估业务具有主观性的特点,对资产价值的确定很多时候需要有评估师的专业判断。由于资产评估是由评估师基于不完全的信息而表达的价值意见,就会出现专家意见不同的情况,即使对同一项资产的估价也有很大差异。英国与美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注意到了资产评估准确性这一研究议题。Tim Harvard(1999)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调查了来自不同规模,不同业务领域、具有不同执业经验的40位评估师,最后得出:知识和经验、对信息的理解、信息的可用性、程序、评估固有特性、资产或市场环境、方法、一般错误、其他原因等九个因素是造成评估不可靠性原因。
为尽量降低上述因素对评估结论的不利影响,质控指南要求评估机构在承接业务时要考虑到自己的经验和胜任能力,并通过对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选派具有必要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执业能力、专业经验的人员,严格遵循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质控指南还特别强调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多个方面要求评估机构和项目参与人员对影响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利益关系等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消除不利因素,从而保证评估工作质量,保障客户利益。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也是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
我们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评估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其技术能力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建设质控体系时,绝对不能忽视对职业道德方面的监控。
(四)对评估程序准则的细化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对自项目洽谈到评估工作底稿归档这八个方面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这些规范相对比较原则。质控指南第四至第七章,也是按照项目承接、人员配置至工作底稿归档的评估业务流程,对各流程中可能影响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包括该环节要求达到的质控目标,需要采取的质控措施,要求实施的控制内容等。例如在评估计划阶段,质控指南第三十二条提出了四个控制目标,涉及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管理层人员、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等各方;第三十三条从项目计划前到项目实施提出了需要采取质控措施的六个方面。第四十条要求了评估报告阶段,评估机构制定解决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质控内容等。
这样的细化和规范更利于指导评估机构进行相应的操作,当然也便利了外部监管机构对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情况的检查监督。
(五)动态管理质控体系
质控指南第八章是对质控体系监控和改进方面的要求,包括要求监控质量控制体系是否达到了质量目标,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对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等。这实际上是设立目标、对比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完善改进的动态循环,体现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理念,通过这种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持续提高评估机构质控体系水平,使质控体系与评估机构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总之,本次发布的质控指南对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其内容,充分理解各条规定的内涵,并落实在本机构的质控体系建设之中,提高评估机构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
(作者单位: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