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新时期高效和谐路政执法平台的思考
2012-04-29黄伟
黄伟
【摘要】随着安徽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高等级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里程的不断增加,公路管理路政执法的难度和矛盾愈发突出。在执法管理中,由于交通、交警、土地管理、土地规划等部门职能交叉,且所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经常发生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和管理错位、越位现象,为建立警、路、地三位一体的良好执法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安徽公路安全、便捷、畅通、舒适的特点,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笔者结合20年从事公路路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对构建和谐高效路政执法平台谈点个人的思考。
【关键词】和谐路政执法平台
公路大规模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2011年我国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1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0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2011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8.5万公里,2012年预计全国新增公路通车里程10万公里,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利)用地兴建建筑物,这种情形在淮北平原地区尤为突出;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农田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章建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送达工作,对公路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路产路权的界定范围进行阐述和沟通,力求在管理活动中达成一致共识,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行为,同时对过失的行政许可作为进行修正;其二是建立长期有效的互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平台链接。采取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理顺审批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深化、细化建设、土地、规划部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公路沿线建筑物审批手续,实行公路沿线公路部门第一审批权制度,并由当地政府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部门联席会制度,收集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理顺管理关系,这就从管理机制上解决了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单打独斗局面。同时对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事前公示,公路部门的路政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和跟踪查询,做到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周边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能达到事前知晓动态,以便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警示,事后反馈,将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理好,杜绝违法建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互动的平台
由于交通公路部门的路政执法和公安部门的交通安全执法所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和交叉,不同程度地在违章建筑管理、交通安全监管、交通标志管理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矛盾,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处置、灾难天气应急、救援时,常常发生掣肘。为此,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建立一个与交警、防暴警、消防、运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出警制度、联动巡逻制度和联动执法制度,是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基础。按照路政管理体系现状,公路路产路权的行政管理主体的实际情况,其它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作为服务于这个主体而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由于这些行政执行主体都有着独自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据和程序,但目的都是围绕保证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因此需建立一个与此相适应的互动平台。笔者认为应建立一个由交通部门牵头的“预急处置中心”,该中心采取公路联网指挥中心的管理体制,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设置“预急处置中心”网站,及时播报预急处置情况,以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遇紧急情况,由预急处置中心统一发出指令,统一行动,相关资讯及时通过媒体、网站、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发布,从而与广大的司乘人员密切配合,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达到共同处置,减少风险的目的,真正达到联合预防,联合处置。在非紧急情况下,预急处置中心也可下达各种协调指令,进行各种演练,保持稳定的互动平台,及时为社会车辆及司乘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改变由原来各自为政到统一执法,可以树立公路部门良好的社会执法形象。
三、建立与沿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共建、共管的互信平台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营造人文景观一体化道路,塑造安徽公路文化整体形象,确保路产设施完好无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维护沿线村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行政执法的宗旨。我们应与沿线的乡镇、村组、学校、厂矿企业建立有效的互动互信平台,在加大对法规宣传的同时,建立由兼职路政员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兼职路政员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巡视、监督经审核批准利用、占用、挖掘公路事宜的执行;制止对公路路产的非法侵害;及时向路政公路管理机构报告违章和侵权行为的有关情况等,建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推荐,经路政管理部门同意,培训后上岗的兼职路政员管理平台。把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和村民的自觉行为,将公路保护纳入到公路沿线乡镇政府的考核之中,此举对公路沿线路产设施保护上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培训上岗后的兼职路政员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此,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有力的尝试,收到良好的管理成效。在日常管理事务中,路政管理部门同时通过兼职路政员了解和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意见,及时解决村民们集中反映的骑路逢集、路域环境治理等问题,有力保证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使乡镇长、村长、兼职路政员作为第一法规宣传员,使得互动互信平台生机勃勃。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而构建和谐路政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
(作者单位:宿州市公路管理局)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