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标准量化的可行性思考
2012-04-29郁胜
郁胜
随着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2002年“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就曾作出规定:“要采取切实措施减轻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教学负担。……坚决反对信息技术教师超负荷工作。”
然而在现实中,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负担依然沉重,一线教师要求工作量标准化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那么,究竟是对相关规定执行不力,还是现实工作中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难于计算?作为一位从业十余年的信息技术教师,本人对诸多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师进行了调研,并结合自己工作的切身体会,试从目前信息技术教师的困境、此种困境的危害、信息技术教师工作标准量化的可行性论证三个角度展开论述,以期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工作标准量化提供可行参考。
● 当前信息技术教师面临的困境
1.工作过于庞杂
由于应试教育的导向作用,信息技术学科逐渐沦为义务教育中的边缘学科,信息技术学科及其教师不受重视的程度与日俱增。一方面,多数学校信息技术教师配给不足,导致很多教师不得不承担超负荷的教学任务。同时,在很多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往往要承担多项工作,既负责信息技术教学,又兼管理机房、维修电脑,还要维护校园网络,协助其他教师制作课件,甚至还身兼学校的打字员、电工等多重身份。现实中的庞杂工作使得信息技术教师大都忙于应付这些“杂事”,而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好教学工作,更谈不上专业技术发展,这成为困扰多数信息技术教师的一个问题。
2.工作环境堪忧
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环境较为特殊,多数时间是在机房里,而机房中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及周围的相关设备都会产生大量辐射。电脑产生的低频电磁辐射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是隐性的、积累的,并且房间里电脑数量越多,摆放越密集,空气中的低频电磁辐射量越大,对人体的伤害越大。
● 困境带来的危害
1.专业发展受到限制
庞杂的工作,耗费了信息技术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制约其专业化成长和发展。信息技术教师主要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对于其他的杂务是义务承担,而不是责无旁贷。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信息技术教师的课余时间甚至是教学时间,经常被其他事务所挤占,直接导致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教研方面缺乏有效的时间进行研究,教学成果甚少,在“唯成果论”的教学评价体系面前常常抬不起头。这也成为信息技术教师在学校中不受重视的原因之一。
2.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信息技术教师大都每天在机房面对五十甚至上百台电脑的辐射源,且连续上课,大量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是长期和隐性的。除身体受到辐射伤害外,信息技术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日益凸显。长期不受重视,加之专业技术方面难以有所突破和建树,都会造成信息技术教师长期背负巨大的心理负担,这些都直接影响其心理的健康发展。
● 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标准量化的可行性论证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教师的发展,面临重重困境。而要突破现行的困境,推进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发展,甚至促进整个学科的整体发展,对信息技术教师工作标准量化考核是切实可行的方式,而且是极其必要的。那在现实中,这一工作可以如何具体展开呢?
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与思考,并结合全国各地学校已经形成的一些成功经验,提出以下方案并配合如下表供大家商榷。
因为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不是天天坏,所以按学期平均值来调整系数。摄像是费时最多的工作,录一节课,导出也要一节课,这里只取平均值。其他工作都是按全国各地的工作量反馈取的平均值。
事例一:
小张为一个单轨小学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师,三至六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也就是每周任课四节,同时学校有30台教师机,那么他的周工作量为30×0.1=3。打印机、复印机各1台折算工作量为2×0.1=0.2。机房一间因为只有四节课所以工作量为4×0.3=1.2(机房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下)或4×0.5=2(机房使用时间三年以上)。因为学校小,所以网络交换机管理及校园网页管理取下限3。电教平台10×0.1=1。那么他的周总折算课时为4+3+0.2+1.6+3+3+1=15.8(其中1.6为机房上下限的平均值)。
摄影摄像按每次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加课时,如本周录像两节课,并进行非线性编辑处理,那就增加工作量2×3=6课时,送校外处理及只录不编那就增加工作量2×2=4课时。培训学生及教师,学校可根据人数实际情况以系数2或3来处理。
这种情况,实际是学校越小,教师做的工作越杂。多种角色集一身,辛苦程度相对较高。学校也可增加一名电教员来外包服务,分担摄影摄像,电教平台及维修工作。让信息技术教师有精力来做教学研究。
事例二:
小李为一个12轨初中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师,每周任初一年级12节课。管理自己使用的机房,机房工作量按上表可折算为12×0.3=3.6(机房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下)或12×0.5=6(机房使用时间三年以上)。校园网页管理3课时。实际总课时12+3.6+3=18.6。属于超课时工作。
这类学校电脑的维护一般外包给了公司,公司人员常驻学校或者定期来校。摄影摄像、电教平台、网络管理及其他功能室的维护由专业电教人员负责。信息技术教师负责上课及相关涉及网络安全的工作。如果这种状态能真正执行,教师的教研时间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广东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纲要(2012年版)》在师资队伍建设中指出:“师资是信息技术资源开发的基本要素,不仅决定了课程资源的鉴别与开发,而且教师自身的素养决定了信息技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程度以及发挥效益的水平”。因此,我们要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各地区、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师资建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技术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多样化的教师培训,鼓励和组织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学历教育、校本培训、案例培训、参与性培训等,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素养和教科研能力。
不要让杂务占据信息技术教师大量的时间,让他们真正抽出时间从事正常的教学研究。让我们从最基本的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标准量化开始吧。希望在前,我们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