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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发布会”:一笑而过?

2012-04-29徐荔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民工薪资维权

徐荔

民工讨薪,已经不是新话题了。尽管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了国家关注的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也拟将“恶意欠薪”入罪,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前不久,一则民工讨薪视频就走红网络。视频中,一位名为“苗翠花”的女子自称农民工,因天津市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欠施工方1400万元而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并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言辞,对汉沽殡葬管理所的欠款表示强烈不满。

看着视频中的女民工用浓重的乡音,一本正经地用官方形式讲述讨薪问题,一开始,这种不协调的确带来好笑、滑稽的感觉,但是在笑之后却是一种心酸。从女民工在视频中的发言内容得知,在2009年,她就和工友曾通过法律途径讨薪,但是在法院判决后,天津市汉沽区民政局却拒绝支付款项。从媒体报道的民政局领导的话语也可以看出,高高在上的领导对农民工的要求是不屑的。而在法院判决得不到施行的背后,折射出的其实是法律约束力的薄弱,执行力的缺乏,判决书就像一纸空文。

虽然事后,相关涉事部门回应称所涉款项已经付清,“讨薪发布会”视频中的内容有偏颇,但是不论双方谁有理、谁说谎,这个讨薪方式本身就值得我们思考。

早在“讨薪发布会”前,在网络媒体上就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夺人眼球”的奇特讨薪方式,有人跪拜传说中的神灵雕像讨薪、有人带着年幼的子女讨薪、有人“活埋自己”讨薪、有人跳楼讨薪……是什么造成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用另类、极端或者说是“非主流”、非正常方式讨要薪资?归结其原因,恐怕有三。一是正常的诉求渠道不畅,多次沟通无效,比如,讨薪发布会的“苗翠花”,法院判了,信访办找了,该找的都找了,老板说没钱;二是维权成本过高、周期太长,他们无力承受及等待,于是便采取特殊的方式引起各方关注,给他们的“对手”施加压力,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三是农民工缺乏维权所需的法律等方面知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不少因为薪资问题打电话来咨询、求助的农民工,与他们沟通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部分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签劳动合同,也无任何用工证明,当发生薪资纠纷后,就会出现取证难的问题。

因此,可以说,另类讨薪,非正常维权,可以说是无奈的“创意”。但不管怎么说,与讨薪引发血案或“喝农药”讨薪相比,对农民工来说乃是“上策”。这也说明,农民工在维权上更为理性一些。但问题是,出乎“苗翠花”意料,讨薪未果。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苗翠花”现身北京,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仍指天津市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欠薪。

热闹的媒体炒作只是一时的,从源头、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是正路,否则今天有“讨薪新闻发布会”,明天可能又会出现另一些让人咋舌的讨薪方式。即使那些博得眼球的人讨到了钱,还有许多没有站在镜头前的农民工呢!

从源头上制止拖欠薪资的情况发生,发生后切实解决此类问题,最终还是要靠法律和制度不断完善。如,通过立法或制度建设,建立建全维护农民工权益诚信评价制度,为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将欠薪企业“黑名单”予以公示,让寻找工作的打工者“心里有数”,并督促其彻底整改。又如,针对违法违规导致拖欠农民工薪资的问题,也要完善相关问责和监督机制。话再说回来,法制建设总有滞后性的,其实施力度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实施者责任心。如何强化其责任心,也是一个课题。

当然,也要创新相关工作方法。比如,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更为有效地开展维权普法活动;劳动监察、公安、法院、工商、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应该联动起来,形成一个“上通下达”的系统,农民工只要把问题反映到这个系统,就可以迅速得到解答及帮助,甚至是一些救济。

当前,还是要加大相关法制的实施力度,比如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一些无视法律的部门或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因为,对讨薪发布会,真的能做到“一笑而过”吗?我们能放过“一笑而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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