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数字时代欧洲无线电视产业的纵横合连
2012-04-29洪枚
洪枚
无线广播电视使用的是无线电频率,具有一对多(one to many)、可移动接收的特点,但却也同时受制于单向、无法回传的限制。以各国发展为例,先期完成数字化的国家,多半以多频道服务(multi-channel) 及标清画质作为推广策略,然自2008年开始,无论是已数字化的或尚在转换过程中的国家,均把高清电视作为产业政策的一大指标。面对各类新媒体服务的挑战,欧洲无线广播电视运营商近来动作频频,企图在后数字时代中觅得继续发展的一席之地。
2012年2月召开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orld Radio Communication,,简称WRC-12),为数字无线广播电视的未来埋下了伏笔。大会明确告示:非洲、欧洲及部份亚洲(如俄罗斯)地区国家的700MHz频段,到2015年将划为电信专用。届时非洲及部份亚洲国家的广播电视服务,将不再是694-790MHz频段。而由国际电信联盟所定义的全球移动电信服务(Internation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IMT)亦被优先纳入未来规划。
事实上2007年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就已决定将800MHz的频段规划为电信专用,其频率资源来自于无线电视的数字转换,即所谓的第一波数字红利。目前欧洲的700MHz亦多被无线电视专用,且使用期限较长。倘若700MHz以后划为电信专用,必将限制无线电视产业未来的发展。
WRC-12所以会有此番决议,主要是因为非洲与部份亚洲国家的无线电视尚未完成数字转换,故700MHz的频率暂时无法转为电信专用。此外,上述区域的国家又已规划800MHz作为电信专用,因此计划让无线电视数字转换后所增生的频率资源,可视为非亚两洲奠定国家数字红利基础之举。
DVB-T组织目前在欧洲大力推广DVB-T2发射技术,借以提升频率使用率。但原本由无线电视使用的700MHz频率,却在WRC-12会议后失去了使用的第一顺位。此转折对无线电视实乃一大打击,DVB-T组织反应,倘若700MHz需要与电信运营商共享,产生的影响有二,包括:
1.损害无线电视收视用户的权益
为了避免通信与广电接收设备相互干扰,原收看无线电视的民众,需要更换新的机顶盒。以英国为例,政府已规划790-862MHz频段为4G(即LTE)移动通信服务使用。然此举带来的后果却事与愿违,因为频段本为无线电视使用,若再导入4G服务,将产生信号干扰无线电视收视的问题。目前预计会受到干扰的家户约为76万户(占全国总户数的3%),英国政府已编1.8亿英镑协助受干扰的家庭更换天线与机顶盒,用以改善干扰问题。
2.限缩无线电视的发展空间
由于频率资源有限,一旦频率资源再被稀释,将连带限制无线电视未来的发展,包括3D电视、Super/Ultra HD等。一旦服务形式无法创新,无线电视将难以与其他的传播媒体竞争。DVB组织建议无线电视运营商需要在更换执照前提出因应方案,取得频率分配的主导权,避免频率资源转为他用。
2011年,“Future of Broadcast Television,简称FOBTV”论坛成立,该组织拟联合全球无线电视运营商,借以改进全球数字无线电视技术、发展营运策略及合适的产业政策。目前的参与运营商包括:
中国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ERC-DTV,China)
美国高级数字电视系统委员会(ATSC,USA)
加拿大通信研究中心(CRC,Canada)
加拿大公共电视台(CBC,Canada)
欧洲数字电视广播标准组织(DVB,European Union)
欧洲广播电视联盟(EBU,European Union)
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ETRI,Korea)
美国电子与电机工程师学院(IEEE,USA)
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协会(NAB,USA)
日本NHK广播电视协会(NHK,Japan)
美国PBS公共广播电视台(PBS,USA)
巴西TV Global电视台(TV Globo,Brazil)
2011年4月FOBTV论坛于中国上海举行高峰会议,并宣布论坛正式成立。2012年FOBTV移师美国NAB会场,由论坛会员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确定论坛未来发展目标,包括:
1.研拟数字无线广播电视营运模式、法规与技术指标。
2.发展下一代数字电视系统,借以结合无线广播与宽带上网服务。
3.串连全球各无线广播电视实验室。
4.推广合适的无线广播电视技术。
5.通过合适的标准制定组织,标准化全球的无线广播电视技术。
面临这场即将到来的频率资源战,DVB组织与EBU在2012年美国NAB大展中,分别提出以下因应策略,包括:
1.改进发射技术,提升频率使用率
DVB组织认为,欧洲拥有的频率资源有限,仍须通过传送技术的升级,借以换取频率资源。在此前提下,DVB组织大力提倡DVB-T2传送技术。但DVB组织同时警告,升级传送技术固然可提升频率使用效率,但对才完成数字转换的国家而言,若再马上采用DVB-T2技术,则须评估二次转换所须耗费的社会成本。一般来说,刚刚完成数字转换的国家,政府不会贸然要求民众与业界再采用DVB-T2技术,反而是通过长期、无隙且无痛的宣传与诱导,让DVB-T2成为下一代的传输标准。
2.广播结合宽带,发展非线性服务
EBU则表示,无线广播电视运营商不仅需要在传送技术与服务内容上有所突破,亦同时需要思考如何配备有线与无线宽带技术,发展非线性服务。
有关无线电视结合无线宽带的建议,EBU在2011年,曾发表“无线广播电视的未来”(The Future of Terrestrial Broadcasting)报告,从中列出各类发展策略。其中,EBU以“线性/.非线性”、“共同使用/个人使用”两种特点,描绘出现行无线广播与无线宽带竞争现况(表1)。
以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无线电视目前可主导“共同情况”与“个人使用情况”中的“线性/收音机广播”、“线性/电视”服务(黄色区块)。然而在“个人使用情况中”的“固定接收”与“移动接收”的电视与电台广播服务,已出现汰化的迹象(黄色区块)。主因广播型的移动电视服务在欧洲发展状况不彰(如DVB-H技术几乎已被市场所淘汰)。移动广播方面,亦只有英国发展的DAB数字广播有较好的成绩。这几年无线移动宽带大行其道,已逐渐抢去这两种服务形式的市场。非线性类服务(蓝色区块)则夹带互动增值服务的优势,逐步占据传统无线电视的市场。
对此EBU提出三种发展模式,包括:扩散模式(expansion)、递减模式(reduction)及淡出模式(phases-out),各发展模式说明如下(仅指电视发展现况):
(一)扩散模式
从附表来看,无线电视的强项目前仅限于“共同使用情况”下的“线性服务”。EBU对此状况表示,应该将现有的服务扩散到“个人使用情况”及“线性服务”。该模式当然是理想状态,只是采用此模式仍需考虑不同的条件,包括如政治气候、是否有足够的频率、是否能发展出商业模式(businessmodel)等。对此EBU认为,广播电视运营商应该寻求异业结盟,借以截长补短,将核心能力扩展到不同的范畴。并以影响“技术规格的标准化”及“法规制定”为切入的途径。然而过程中,亦须掌握节目服务的版权,借以因应跨平台传播环境下,各类新媒体服务的独立性。
根据EBU的观察,未来同一区段无线电频率,将同时提供无线广播电视及电信服务使用,因此混合式(hybrid)的接收终端设备(即同时能接收无线广播与宽带的信号)将可望问世。无线电视运营商,应该尽全力介入此类终端设备技术规格的制定,以确保无线广播服务能不被排挤在外。无线电视运营商也应该开始寻求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站址站台资源的共享,或考虑建构共同传输网络,借以提升频率使用效率,并以稳定的信号品质,涉及更多的用户。
(二)递减模式
所谓的“递减”,包括递减无线电视所提供的节目内容(content)、覆盖率(coverage)、容量(capacity)及市场比例(market share)。在此前提下,EBU预计,原无线电视运营商在“共同使用情况”中所提供的“线性服务”,将逐步萎缩。
有此结果,主因市场中提供同性质服务的平台太多,且用户的媒体使用行为,已多偏向于非线性的服务。“个人使用情况”中的“线性服务”亦退居为与电信运营商互补的态势。而所有的“非线性服务”,则皆由电信运营商所主导,无线电视运营商无法在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EBU表示,无线电视若走向递减模式,该平台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会以公共广电服务为主,其次为免付月租费的无线电视频道。但EBU也指出,递减模式仍需有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方能正当化无线电视运营商使用无线电频率的适法性,并确保家电厂商愿意继续提供市场机顶盒。
(三)淡出模式
报告中提到,淡出模式未来可能将来自于政府意欲收回无线电视所使用的频率。政府所持的理由,则受以下因素影响:
1.无线电视的市场占有率严重下滑
2.特定的政治因素
3.缺乏频率
4.无线电视运营商已转移去其他传输平台
5.其他的传输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可超越且取代无线电视
6.维持无线电视的基础建设已不具经济性基本上,以淡出模式为发展策略的无线电视运营商,尚未出现在欧洲国家。
EBU之所以会在报告中提出淡出模式,目的是为了提醒无线电视运营商未来可能面对的困境,亦须防止特殊的政治目的与政治操作改变频率分配与市场生态,进而威胁无线电视产业。
总结目前的观察,欧洲无线电视运营商,除了得面对市场中,既有新旧媒体的竞争之外,由WRC-12大会的无线电频率规划原则可知,大会已有削减无线电视服务比例的迹象,显示欧洲无线电视将面临频率资源不足,而被边缘化的危机。好在无线电视运营商已然察觉大环境将不利于己的严重性,预料无线电视在未来的时日里,在政策、科技及服务上,应将有所积极作为与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