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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
【刑诉法大修内幕】刑诉法素有“小宪法”之称,它跟每位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息息相关,是与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保障人权”被写入刑诉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成为此次大修的精神主旨。但刑诉法的重要性要求的“长期论证”和“小宪法”大修的紧迫性却很难兼顾。在保障人权、刑讯逼供、公民沉默权、管辖范围等诸多方面,立法部门、学者、律师、实务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争执不休。修法难——它不仅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权衡,也是权力与权力的博弈。(见本刊第12期封面文章)
江夏之侯:据说,修法前技术侦查执法部门一直在用,如今纳入刑诉法之中,是好事还是坏事?
王琳:纵向比较,此次修改刑诉法其进步意义不亚于1996年上一次大修。不太明白为何有关机关非要在异地监视居住上作扩权的调整。此条应删除。后面“附条件不起诉”和“前科封存”也应删除。附条件不起诉对公民权和检察权来说都不是福音。
李永红:现实中,司法机关对法律授予的权力,会用得淋漓尽致;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会尽力压缩。因为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是不平等的。因此,不应再过多赋予司法机关处分公民权利的特殊权力。
【神州租车踩线上市】神州租车谋求赴美上市,让年轻的国内租车业一片骚动。1月18日,神州租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上市申请。但其连续三年亏损,赴美上市首先是为了还债的事实,让其陷入争议漩涡。“rapidlyevolving(快速发展)”和“mostrecognized(认知度高)”……翻开神州租车厚达182页的英文招股说明书,尽管处处充斥着此类颇具感情色彩的字眼,然而,白纸黑字的财务数据却提醒大家,别太乐观。(见本刊第12期产业栏目文章)
宫涛:赶紧上市吧。就这个公司看着挺靠谱的。
鱼飞翅:其实租车行业是非常好的,在外国非常流行,而且历史悠久,因其方便快捷的模式在大多数国家都能大行其道。中国这个行业发展不起来的原因是,中国人好面子爱炫耀,喜欢自己买车。租车都是在中国的外国人爱干的事吧?!
酷布布:有钱就买车,没钱就打车,穷点就坐公交车。不是谁的眼光不够远,只是租车在中国真的不可行。除非全中国都学北京一样,不许办牌照,办牌照要摇号。限制了,租车才会有机会。
甜甜:往往是因为交通不便利,才会想到要去租车,可现实是交通不便利的大都是县市级地区,这些地方并没有还车的点。租赁时间过长,就会产生很多费用。这就是我不租车的原因。
何永鹭:国内的租车行业需要改进的方面——门槛太高;信用体系不够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跟不上。
【名人背后的“枪手”帝国】“现在的图书市场,99%以上的名人传记都是‘枪手代写的。一年出书在三本以上的‘高产作家基本都是‘集团运作。”在图书出版业做了10年“枪手”的刘晓楠(化名)说。关于韩寒是否有“枪手”代笔的“韩方之争”,从2011年打到了2012年,最新的消息是,韩寒决定“用法律武器打倒方舟子”,而方舟子则宣布,“不仅要揭露韩寒的真面目,还要揪出幕后黑手——《萌芽》杂志社、路金波集团等”。(见本刊第12期特别报道文章)
刘燕山:会写的没有名气,有名气的不会写或没时间写。音乐圈比较成熟,会写歌的未必好看,未必唱得好,于是分工合作,你写我唱,公司包装。
原野上的橡树:文化界、学术界号称精英、思想的引领者,对底层写手的掠夺,对自由、科技的亵渎,是妨害社会公平、思想进步、科技创新的强大阻力。应该深层次地在法理上对文化、学术等领域的诚信作出明确的界定。
清风徐来:文学界也流行代工贴名牌?
Three_flowers:韩寒哪怕就是找枪手,咱也无所谓。因为愉悦我们的不是韩寒,而是那么多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