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及其现代价值研究
2012-04-29苏庆华
苏庆华
摘要:黔东南是一个多民族地区,苗族、侗族等各民族先民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创造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性生态知识,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尽管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具有地域局限性和保守性,但其中的有益成分是值得我们挖掘、整理和吸收的。在建设民族地区生态文明的今天,如何实现地方性生态知识与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整合,彰显地方性生态知识的现代价值,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2-0017-07
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是生活在特定区域的少数民族群众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过程中世世代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适应其所居环境的具体知识或经验,它是少数民族的珍贵遗产,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王东昕先生在《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发表了《解构现代“原始生态智慧”神话》(以下简称《解构》)一文,全面分析了人口增长与生产目的对环境的影响,并强调建构一种充分关照人类需求与环境需求相统一的生活方式,这是很有创意的。但该文认为地方性生态知识对于解决当下人类生存与发展中所面临的环境危机并不具有实际仿效价值或现实指导意义,这是很值得商榷的。本文将结合王东昕先生的论述,并以黔东南为例,谈谈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及其现代价值。
一、地方性生态知识的内涵
“地方性知识”这一提法首先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在阐释人类学理论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其后逐步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当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除了普同性知识外,还并存着很多地方性知识。地方性生态知识只是地方性知识的一个分支,它是指由特定民族针对特定地区的自然与社会背景,通过世代积累而建构起来的、旨在保护地方生态的具体知识或经验。
地方性生态知识不同于现代科学的生态知识,它有自己的特点。其一,实践性。地方性生态知识来自于实践而又直接指导实践,其间没有经过逻辑推理和科学归纳。所以,它不像现代科学那样具有概括性,但它简单易学,而且行之有效。其二,实用性。尽管地方性生态知识无法与现代科学的生态知识相比,但它们却能很好地指导现代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有了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各民族先民就能很好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因为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充分反映了各民族先民对自然的深刻认识,所以它们才能历经千年而不衰,并能很好地传承下来,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其实是另一种理性[1]。其三,地域性。“地方性生态知识”从字面上就能看出,它是针对特定地区的自然和社会背景而产生的,所以,它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正由于这些生态知识的地域性,所以各地生态文明建设不可能千篇一律,而要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生态环境特点和人文背景,因地制宜地提出各自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任何简单的复制或盲目照搬其他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都是生态维护的大敌。
二、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的两重性
在人与自然的不断交往过程中,不同区域内的人们根据其所居的特殊环境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并凭借这些原始的、零碎的地方性生态知识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黔东南是以苗族和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地区,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苗侗各民族先民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创造了日渐丰富而独特的原生态的苗侗民族文化,既包含本地民族内部及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的和谐观念,又渗透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思想,同时还保存着丰富的、最能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方性知识和经验。这些地方性知识和经验被称之为地方性生态知识。由于掌握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的各民族先民主要分布于边远乡村,且处于前工业化时代的发展水平,所以也称原始生态智慧[2]。这些深刻的生态智慧与和谐观念,对于我们今天解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富有启迪性,我们必须发掘和研究他们的现代价值,使之成为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资开采的思想资源。当然,任何民族文化都具有精华与糟粕两重性,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也不例外。为此,我们必须弄清精华与糟粕,方能正确对待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
(一)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的积极因素
1.强调人与自然融为一体,敬畏自然
在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一直都认为人类与世间万物都是自然之子,都是大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苗族史诗》中唱道:“砍倒了枫树,变成千万物。……变成继尾鸟,它来抱蝴蝶的蛋。”传说中蝴蝶下了12个蛋,经过继尾鸟的孵抱,孵出了龙、蛇、虎等动物以及人类的始祖姜央,而姜央又造出了人类,人类从此繁衍生息。这个神话传说折射出苗族先民朴素的生态理念,即人类与万物融为一体,都是自然生态系统中平等的一员,自然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侗族先民也深知天人合一的道理,他们认为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顺应自然,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自然是永恒的,是主体,而人的生命只是一个过程,是客体,人不能改变、破坏自然,人只能作为自然中的一种存在,只能遵循自然的规则,和自然一起生存和发展。侗族有句谚语“山林为主人为客”就深刻地揭示了这个道理。所以,侗族人崇拜自然,敬畏自然。比如他们称首次剥棕片为“开棕门”,开棕门的时候不能站着开,而要双膝跪地,口中念念有词:“我开棕门,得罪树神,不敢贪心,只取三层。”剥棕片一般要由有经验的人来做,以免割深了或割多了而伤害棕树。他们通过这样的宗教仪式,或祭祀或敬神,就是要表达自己对自然的敬畏和自责。
2.强调生态平衡的维持,仁爱万物
在与自然不断交往过程中,黔东南少数民族先民逐步认识到一定区域内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达到持续利用的目的,不仅要合理利用资源,而且要控制人类自身的生产。号称“中国生育文化第一村”的占里,是黔东南的一个侗族村寨。据说在清朝时,侗族先民通过神秘的“换花草”来平衡性别,控制生育,稳定人口数量,以减少对自然的过度索取。与此同时,他们还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婚龄的限制、通婚群体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教育、老年人的养老保障等。通过这些措施,占里的人口控制落到了实处,大大减轻了土地和森林的承载负荷,最终很好地维持了当地的生态平衡。
在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坚信,人和一切事物都是有灵魂的,都受到神灵的支配。人在生产生活中触动了任何事物,无论是动物、植物还是无生物,都意味着触动了相应的神。所以,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都表现得很有节制,很有分寸,只要能满足生活所需,就绝不谋求更多的消费。在岜沙,苗族先民在捕鱼季节,对各个河段鱼群的围捕,事先都要通过集体推选寨老进行联合商议,然后有计划地实施,绝不能随意地在整个河面上盲目地捕鱼,每年都要有意识地让大部分河段的鱼群获得“轮休繁殖期”,以便今后能永续利用。
3.强调低消费,追求精神生活
在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深深地知道,他们与自然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一切生活资源都依靠自然,所以他们热爱自然,依赖自然。尽管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但他们安然知足,豁达乐观。比如侗族,他们对饮食不过多地进行精细烹饪,吃饭场所也不局限于家庭饭桌,田间地头或野外山坡随时都可以成为他们进餐场地。如果在田间地头干活饿了,他们随手摘来黄瓜、西红柿,挖出红薯、凉薯,洗净生吃,怡然自得。有时他们也带一些酒菜去地头干活,中餐就在地头简单解决。酒醉饭饱之余,他们便谈天说地,抑或吟唱山歌。在黔东南,唱歌是苗侗各民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唱歌与吃饭同等重要,正如他们所说的“饭养身,歌养心”。
在传统的黔东南苗侗社会中,许多民众不刻意追求世俗社会中的物质利益,而是追求精神上的寄托。这种淡化物质享受、崇尚精神满足的生活方式,减少了从大自然获取资源的数量,也防止了对自然资源大规模开采而给自然带来的破坏,从而保持了人与自然在生态脆弱的黔东南地区得以长期和谐相处。
4.丧葬习俗里的生态智慧
在岜沙苗族民众眼里,人与自然是平等的关系,有时自然的地位还高于人。树葬是岜沙苗族的殡葬习俗,诠释了苗族对树特殊的感情。每一个岜沙人在出生后,他的父母都会砍下一棵大树,解决其住宿问题,同时为他种一棵树,寓意他生命的开始,此后树在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中成长,也伴随这个人在人生的酸甜苦辣中历练和成长,直到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寨子中的人会把伴随死者成长的这棵树砍来做成棺材,把死者放进棺材入土之后,在埋葬他的地方再种一棵树,表示他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到了再生和延续。这样,他们用已经结束的生命来滋养这片泥土,滋养这棵树,让它继续常青,生生不息。在岜沙人看来,树比人更重要,也比人更具有生命力,人只是树的生命长河中的一小段,人死后入土为泥滋养树木,人和树的生命融为一体,从而实现了原始朴素的“天人合一”。岜沙人很穷,但他们崇拜动植物,崇拜自然,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融,以低消耗的方式度过一生,以谦卑的心态坦然面对自然,以诗意的丧葬方式回归自然。
很显然,苗族树葬的目的就是让死者的遗体回归自然,滋养树木。这种丧葬方式不修坟冢,不破坏森林,这与有些民族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修建坟冢以供后人祭奠不同,苗族人选择的丧葬方式既不耗费任何资源,也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了最低限度。
(二)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的消极影响
上面提及的是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的主流,即积极的一面。但是,我们并不认为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是十全十美,白玉无瑕。它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即地域局限性和保守性。
地域性既是地方性知识最显著的特点,也是它的缺陷之所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也不例外。地方性生态知识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该民族所处的生存环境相关联,它是针对特定地区的自然与社会背景,通过世代积累而建构起来的。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正是建立在黔东南特殊山地环境基础之上的。由于高山阻隔和文化的差异,黔东南各少数民族疏于与外界的交流,不同的民族文化各自发展,文化传承大于文化传播。这一方面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保护,但另一方面形成了特色不同的“文化孤岛”。在这种情况下,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既无法吸收外来先进文化,也无法把自己文化的积极成果传播出去,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改革,不思创新,这严重阻碍了地方性生态知识的进一步发展。
地方性知识的另一个缺陷就是它的保守性。在黔东南,苗侗文化中重内省的修养方式和狭隘的小农思想是形成地方性生态知识保守性的主要原因。重内省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修养方式,使人们局限于内心世界的省察,促使人们产生内向型的封闭心理,它表现在对待地方性生态知识的态度上,就是固步自封、封闭保守。小农思想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封建思想,这种思想的形成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在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大多是为了躲避战乱或是为了寻找理想的人居环境而迁徙到黔东南,居于高山峡谷、崇山峻岭之中,特殊的自然环境使他们习惯于以村寨的形式群居在一起,为了各自村寨的发展,他们所拥有的地方性生态知识是不会轻易传出去的,比如占里独特而神奇的节育措施,从来都是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其结果是,既限制了人们的眼界,束缚了人们的心胸,又阻碍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地方性生态知识的创新发展。
三、对待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的正确态度
既然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是一分为二的,那么我们亦应采取的正确态度就是批判地继承。既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能盲目地否定一切。黔东南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
首先,我们必须继续挖掘、整理、吸收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在科学技术日益昌明的今天,我们在承认科学的普同性生态知识存在的同时,绝不能否认地方性生态知识的存在。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地方性生态知识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该民族所处的生存环境相关联,担负着引导该民族成员在正确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精心维护生存环境的重任。因此,无论在什么地方开展生态建设,除了要认识和了解普同性生态知识外,更关键、更直接的在于了解地方性生态知识。如果不认识相关地区的地方性生态知识,那么肯定无法正确引导相关地区的资源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
《解构》一文认为,地方性生态知识或称原始生态智慧并不具有实际仿效价值,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拥有并运用原始生态智慧的地区不发达;其二,拥有并运用原始生态智慧的地区生态环境状况不乐观。讲到民族地区不发达问题,这其实牵涉到了地方性生态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不能把民族地区不发达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地方性生态知识,但拥有地方性生态知识却又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黔东南占里侗寨为例,在未采取人口控制的措施之前,该村人口在清朝中期一度达到了最高峰,人多地少,人均田地越来越少,森林砍伐量剧增,村民因争地争森林而产生的矛盾日益加剧,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整个村寨走到了衰败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该村侗族先民终于认识到了控制人口的重要性,并采取了神秘的节育措施,既平衡了人口性别,又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从而减轻了土地和森林的承载负荷,很好地维持了生态平衡,最终使村民过上了让周围村寨羡慕不已的富足生活。直到今天,占里的生态环境依然保存得十分完好,森林密布,空气清新,碧水常流,村民生活富裕,健康长寿,无异于一个世外桃源。经过前后对比,地方性生态知识从无到有,占里呈现的是穷富两重天!当然,有些地区虽然拥有丰富的地方性生态知识,但依然很贫困,这既有自然原因,又有社会原因,所以,不能将地方性生态知识与社会经济发展划等号,毕竟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只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自然前提。至于拥有并运用地方性生态知识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不乐观,这也有社会历史和政策方面的原因。以黔东南为例,明清时期,黔东南是天然林广布之地,杉、松和种类繁多的阔叶林排山塞谷,遮天蔽日。后来,由于朝廷“皇木”征集,黔东南森林砍伐开始加速。建国后,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造成了森林的大破坏。再加之,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国家对黔东南林业资源的无偿调拨或低价调拨,黔东南森林覆盖率从1949年的56%骤降至1985年的267%[3]。俗话说,砍树容易栽树难,破坏总比建设快。很显然,生态环境不乐观其实并非地方性生态知识的错。
其次,吸收地方性生态知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着重吸收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所蕴含的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汉文化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伦理思想是“天人合一”,类似的是,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也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他们不仅保护各种自然资源,也保护各种动植物,而且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是有限度的,如果超出这一限度,人类就会遭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所以,黔东南各少数民族在适度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以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的同时,通过各种禁忌来控制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控制对动植物资源的不合理使用,以维持当地的生态平衡。这样,就形成了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原始朴素的“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
《解构》一文认为原始的“生态智慧”没有实际仿效价值或现实指导意义,这是站在现代科学的视角,以现代科学这把尺度来衡量地方性生态知识,虽然地方性生态知识确实是不系统的,也缺少科学话语权,而且带有宗教色彩。然而,这种地方性生态知识是各少数民族先民经过长期观察、筛选、过滤、积累、传承下来的,没有这种知识,各少数民族先民简直就无法生活。我们暂且抛开这些生态知识的具体作用不说,但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的存在至少表明了各少数民族先民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超越了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尊重人的利益和价值,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强调自然的利益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发展。很显然,地方性生态知识所蕴含的生态理念,对于我们加强环保教育,建设生态文明,对于现代人战胜日益加剧的全球性生态危机,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最后,我们必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促进地方性生态知识的现代价值转型。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是以宗教信仰为基础的,其中还有物活论和泛灵论的成分,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对民族地区地方性生态知识进行“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是要特别说明的是,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中关于神山崇拜、神林崇拜、神树崇拜等方面的内容,表明看来是愚昧落后的思想,但客观上保护了森林树木。所以,它是以宗教之名,行生态保护之实,对于这样的宗教信仰,我们应该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予以善待和宽容,充分吸收和利用其有益成分,使之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当然,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具有地域性,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同时,我们发掘研究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也不是要回到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是要像黔东南各少数民族那样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整体主义意识。发掘、整理和升华这些朴素的地方性生态知识,不仅是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必然要求。
《解构》一文认为,地方性生态知识指向的是较低产量的生产水平及生活要求以及只需要维持较少数量人口的生存,而当前人口数量已经很多,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不仅数量大而且质量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性生态知识可以存在并发挥实际作用的基础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它并不能真正带来我们所期待的人与自然的理想和谐状态。毋庸讳言,人口增长和人类活动必然引起自然界的变化,而且随着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人类活动引起自然界的变化也会越来越大。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类破坏自然并不是不可避免的。那种认为人类干预自然过程必然引起大自然平衡破坏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干预自然过程,引起自然界的变化,不一定要破坏自然。纯自然生态系统对人而言不一定是最理想的,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劳动,按照生态规律和美的规律,可以建设比纯自然生态系统有更高生产力的人工生态系统,诚如马克思所言“再生产整个自然界”,以达到塑造自然、美化自然之目的。人类破坏大自然的旧有平衡,建立有益于人的新的自然平衡,这是世界的进步。
四、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的现代价值
科学发展观是一种综合的、具有立体思维观念的发展观,它追求的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那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黔东南生态文明,我们必须大力挖掘和吸收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彰显其现代价值。
首先,吸收和借鉴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所蕴含的“天人合一”思想有利于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强调敬畏自然,崇拜自然,保护动植物,追求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和谐发展,这与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契合的。生态文明观念的实质,就是认定生态环境是人类发展的基础,一切经济社会发展都要依托这个基础,“人靠自然界生活”。如果我们一个心眼只瞪着经济发展,肆无忌惮地推行经济霸权主义,而不顾环境保护,甚至破坏环境,那么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将会瓦解、消失。这样,不仅我们的发展不能持续,而且最终注定人类的灭亡。所以,我们必须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创建良好生态环境为重要目的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人民乃至全人类的共同福祉之所在。
其次,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渗透着生态伦理道德观,这可以成为我们环保教育可资开采的思想资源。汉文化强调“礼法结合”,黔东南各少数民族先民也懂得这个道理。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非常崇拜大自然,尊重万物生灵,并通过一些宗教仪式祭山、祭树、祭水,利用碑刻、理词、古歌、唱词、谚语等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其中都有封山育林、禁止乱砍乱猎乱捕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折射出来的是天人合一、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等和谐思想,这些思想与现代生态伦理道德是吻合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要有全民的生态伦理道德做支撑的。只有当人们普遍具有较强的生存伦理道德,自觉地把善待自然、珍惜生命、保护环境当作人的道德责任,那么,节约资源、保护和治理环境的各项工作才会由于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而取得实际成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黔东南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必须从加强生态伦理道德意识的培养、净化自身的心灵入手,“心净则国土净”。只有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才能使自然得到净化和保护。
另外,吸收借鉴黔东南地方性生态知识,有利于加快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的步伐。黔东南属于喀斯特山区,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发育了以岩溶环境为背景的特殊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极其脆弱,土壤侵蚀敏感性程度高,土壤一旦流失,生态修复重建的难度就极大。可以说,土地石漠化已成为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拦路虎。然而,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先民在与恶劣的生存环境、频繁的生态灾难的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生态修复重建的技术和技能,比如独特的苗木培育技术、凿洞定植苗木技术、树桩再生成材技术等,这些技术和技能既省钱又省力,而且成效显著。如果这些地方性生态知识和技能得到有效激活,并能与现代科技进行“对话”和整合,那么,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的步伐将大大加快。新文明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从传统中吸取营养。科学发展观是一种新的文明观,它包括很多文明的既有经验,也是对自然世界与人类历史的透彻理解以及众多科学的研究结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必须吸收借鉴这些朴素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唯有如此,黔东南才能继续保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才能真正发挥出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最后,黔东南少数民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包含轻物质尚精神的生存智慧和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有利于我们反思现代生活方式和树立新的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与黔东南传统的生产方式相适应,苗侗各民族先民的日常生活也极为简单。尽管环境恶劣,生活贫困,但歌声笑语、快乐心情永远伴随着他们成长的过程。“民以食为天”不假,但乐观豁达的苗侗各民族先民也深谙“知足常乐”的道理,清苦的生活丝毫阻挡不了他们对生活的放声歌唱。“饭养身,歌养心”所反映的不仅是一种行为取向,更是一种对生存意义的价值追求。正是这种轻物质尚精神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索取量,从而保持了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一个人的富有与其能够做的顺应自然的事情的多少成正比”[4],从这个意义上说,黔东南苗侗各民族又是富有的,他们是真正追求诗意存在的人,是天然的生态主义者!很显然,黔东南各民族先民的生活方式代表着人类最环保、最前卫的生活方式,它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有内在一致性。科学发展观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种和谐的生活方式,以知识和智慧的价值取代物质主义的价值,以适度消费取代过量消费,以简朴的生活取代奢侈和浪费,从追求单纯的物质需求转向追求适当的物质和精神的全面需求。唯有如此,人与自然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形成人与自然水乳交融的关系,真正实现现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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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艾伦·杜宁.多少算够[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罗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