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
2012-04-29王铠牛百龙
王铠 牛百龙
从《STCW马尼拉修正案》的前瞻性内容、航运业未来发展方向出发,重点探讨如何提高引航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安全引航水平和,促进我国引航事业的发展。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海事组织将“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确定为其追求的目标。但是,现在该目标己变为“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Sale,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可以看出,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保安”与“安全”、“防污染”这两个传统主题并列,将“保安职责”全面纳入海员的培训内容。同时,“高效的航运”已经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追求目标的新内容,国际海事组织已经认识到航海科技发展是实现“高效的航运”的重要技术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6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IM0)在马尼拉召开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经过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集体审议,通过了《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STCW78/10公约),该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出台不仅对船员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会对航运相关从业者,比如引航员,带来重要的影响。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航运业的蓬勃发展和港口建设的崛起,引航的船舶实现了量的突破,中国引航在引领大型船舶方面以及大型船舶通过复杂水道方面已走在世界引航的前面;单点系泊、数字引航技术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近五年来,全国引航机构引领船舶艘次连创新高,创造了数十项港口引航新记录。仅2010年,全国42家引航机构就安全引领中外船舶36.6万艘次,比2005年增长一倍以上,创历史新高。其中船长25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就达7.2万艘次。马尼拉该修正案在新技术发展、人为因素、保安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要求,对引航业会产生重要的影响。鉴于引航在港口和航道运输中的重要作用,研究这个背景下的影响和相关对策,可为发展我国引航事业提供参考。
新公约的重要修正内容
1、增加了新的船员职务
在公约Section A-I/I中,增加了新的船员职务,分别为电子员(ETO)、电子技工(ETR)、高级值班水手(ASD)和高级直板机工(ASE)。
2、增加了对远程教育与电化教育的指导
在公约Section B-I/6中增加了对缔约国认可的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DLE)的指导,并做了明确的要求。
3、强调了对ECDIS等设备的应用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了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等电子设备与系统的应用,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
4、强调了团队工作和沟通能力的培训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沟通能力和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驾驶台资源管理(BRM)成为强制性要求。
5、强调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在公约Section A-/1中强调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的要求。
6、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与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在公约Section B-/9中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与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修正案对引航可能带来的直接影响
《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对船员培训和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新技术发展的需求;重视人为因素对航行安全、保安和海洋污染的影响;重视海上保安。新修正案对引航事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第Ⅰ、Ⅱ、Ⅴ、Ⅵ、Ⅷ章中。
第1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为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强调现代化船舶中电子员的必要性。新增证书对船舶包括引航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引航部门应对引航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以适应新规则的要求。
第Ⅱ章“船长和甲板部”的主要修正内容强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应用,简化天文航海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和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能力。新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新增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报告程序的一般规定进行报告的内容。该部分内容强调新技术在航海中得应用,仅仅使用雷达等电子设备以不能满足新世纪航运发展的需求,ECDIS、综合驾驶台系统(IBS)等新技术对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了更为便捷和精确的方法,为适应船上新技术使用要求,对引航员进行新技术应用培训和增加海洋环境知识教育是必要的。
修正案第V章关于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培训的修正也是引航部门和引航员关注的热点,仅仅对船员进行特殊培训而让引航员来操纵船舶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引航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如油船和化学品船的引航员必须持有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证书,需要引航部门的注意。
修正案第Ⅵ章新增保安培训分为4类培训:船舶保安员培训,熟悉保安培训,保安意识培训,负有指定保安职责人员的培训。船舶保安员必须持有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书,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书”,被指定负有保安职责的海员则还应持有“负有保安职责培训合格证书”。引航员应关注安保知识培训。
修正案第Ⅷ章对休息时间的量化标准,力求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一致。对于长距离引航所需时间较长,单一引航员工作强度大的情况下,应根据新规定对船员休息时间规定,进行引航模式的改革。
改革分段引航模式、发展引航业的对策
船舶引航是一项技术性和风险性都较高的工作,如何通过履约来进一步发展引航事业,提高引航服务水平与质量,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考虑到船舶新技术使用,如ECDIS、IBS、船舶局域网等广泛使用,有关部门非常有必要结合实际操作,开展相关培训。
随着港口航道设备的不断完善和航运业的飞速发展,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特殊船舶数量会越来越多,引航的需求量也会增大,针对特殊船舶的引航员,仅仅持有引航证书是不够的,根据修正案对特定类型船舶船员培训的规定,进行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此外,对于复杂水域和长距离引航,引航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引航员实施分段引航,以符合公约的需要。
引航工作过程也是一个团队协同工作的过程,引航员引领每一条船经常要面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工作团队。引航员的英语口语能力、协调指挥能力的高低,引航员对不同国家船员的文化、意识形态的了解程度,都将影响到引航安全。提高引航团队协作能力,克服因文化制约给引航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对此,引航部门可开展一系列活动提高引航员综合素质,如开展英语口语训练活动,提高引航员的英语口语会话能力;通过邀请具有丰富团队协作经验的经理人进行讲课、组织团队拓展训练和开展团队活动增强引航员的团队协作意识。
结束语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生效将对全球航运业产生重要的影响,引航作为航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肯定受其影响。以履约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为契机,可以促进我国引航业向安全、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把中国引航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我国“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