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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本质与宗教功能略论

2012-04-29张珂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3期
关键词:宗教本质功能

[摘 要]宗教是人类本质自我异化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宗教是现实世界的客观异化反应,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宗教在对抗阶级社会里是人民的鸦片。这是从不同的方面和意义上,揭示了宗教的本质。通过对宗教本质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揭示其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宗教神圣性的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宗教 本质 功能

宗教是一种历史最为悠久、影响最为深广的人类精神文化现象。要把握宗教的本质,必须从两方面加以研究:一、从宗教内部结构看宗教的本质;二、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与宗教的比较中看宗教的本质。最后,才能得出什么是宗教的结论。

一、从宗教的内在结构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系统论指出,一个系统的性质是由组成系统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结构所决定。所以,要了解宗教的本质,首先应当把握宗教的内在结构。

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结构十分复杂的系统。依据宗教的基本要素划分,可以将宗教的组成要素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两部分。宗教的内在要素有宗教的观念和思想以及宗教的情感和体验。宗教的外在要素有:宗教行为和活动以及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1.宗教的观念和思想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属于宗教的意识,属于宗教的理性认知层面。各种宗教都有一套说明其信仰的观念,甚至形成一套论证其信仰的观念体系,构成完整的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它是宗教行为的的最深层的内在根据,是宗教组织借以建立信仰体制的构架,对整个宗教体系的构成起着基础和核心的作用。

宗教的观念和思想集中体现在宗教的信条和教义中,但从信仰者的文化素质来说,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以理论化和体系化的形式出现的教理、教义。它是被宗教职业者、僧侣和神学家们所掌握和宣传的;另一种是缺乏理论性、系统性的一般宗教意识,是广大基层信仰者对神圣物的盲目信念。

从信仰者的信仰目的划分,可以将信仰者划分为高低两个层次:一个是以神为学习的道德楷模,严格修行,以达到最后自己成神;另一种是以神为实现个人功利主义目的的工具,求神拜佛是为了得到神的宠爱,以便得到现实生活的好处。最基本、最重要的宗教观念有:宗教宇宙观、宗教灵魂观、宗教神灵观、宗教鬼魂观、宗教人生观等。

2.宗教的情感和体验

宗教的情感和体验是宗教意识中的低级成分,属于社会心理层面,但是又是最为直接的、最为强烈的宗教意识。宗教情感和宗教体验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

宗教情感是宗教徒在信仰超自然力的支配下,在宗教仪礼、宗教生活、宗教修持过程中长期熏陶出来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是在宗教环境中培植出来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这种宗教情感一经产生,对于宗教的巩固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力量,而且这种情感的巨大力量往往来自广大的基层信教群众。

宗教情感是希望与不安的交织、感激与敬畏的结合,是信仰与疑虑、奉献与所得的双重心理。这种情感既是通俗的又是神圣的,既是激愤的又是长久的。

宗教情感与非宗教情感有许多的不同之处:1、情感的对象不同。宗教情感是人对超自然的神灵的情感,而非宗教情感是人对客观存在物或人的情感。前者的情感更加具有神圣性和神秘性;2、情感的強烈程度和持久程度不同。宗教情感比非宗教情感要强烈得多。因为,在宗教徒看来,神对于人生的意义是无限的和至上的;3、在情感的社会属性上也有不同。宗教情感往往维护旧的传统和旧的道德。所以比较保守。宗教情感又往往和民族情感交织在一起,具有巨大的社会潜能。

宗教体验是信仰者在其修行、活动以及宗教生活当中,对于神圣物的某种内心感受和精神体验。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神灵的精神往来、对来世或前世的经历、极境感受、特异功能的激发和对经典和教义的顿悟等等。

宗教家和宗教学者认为,宗教体验有如下特点:1、不稳定性;2、暂现性;3、知悟性;4、被动性;5、超言说性;6、模糊性。

人们历来对宗教体验有不同的评价。宗教体验究竟是信仰者故意编造的谎言还是某些宗教徒在宗教生活中亲身的切实体验?这些体验是人对客观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真实反映,还是当事人的病态心理幻觉?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看法虽然很多,但主要有两种极端的不同看法:一种是反对派,即反对宗教体验真实性的一派。唯物主义者和反伪科学的人们也普遍认为,宗教体验的对象——神或神圣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宗教体验是没有客观对象的。所谓宗教体验不过是宗教徒在长期信仰的诱导下所造成的心理幻觉。

但是相信宗教体验真实性的也是大有人在的。他们普遍认为,神灵或超级生命是存在的,宗教体验是人与神之间真实的信息交流,没有参加宗教活动的人们是没有资格对宗教体验进行说三道四的。

我认为,对宗教体验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必须放弃极端的立场:一种是宗教卫道士的立场,另一种是完全脱离宗教生活经验,仅从某种理论出发,想当然地评价宗教体验的立场,两种立场都没有从客观和唯物的角度出发。正确的立场和态度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亲自参加宗教活动,又拘泥于宗教的偏见和迷信,运用现代自然科学成果,解释宗教体验的秘密。

3.宗教的行为和活动

宗教的行为和活动是指宗教信仰者内在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通过外在的身体动作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

宗教的行为和活动表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巫术、禁忌、祈祷、献祭、崇拜、布道、法会、宗教节日庆祝、圣职委派、慈善事业、宗教修行、宗教管理、宗教礼仪等等。

4.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宗教组织是宗教群体内宗教徒的相互结合及其结构,是在特定的宗教目的下构成的完成特定宗教任务的专门性集团,它包括宗教徒在其中进行宗教活动的机构,团体,会社,社区及其他形式的团体。

宗教制度是维系宗教群体,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教法、体制、惯例、传统等的总称。

通过对宗教内部结构的研究,我们得出对宗教本质的看法:宗教是现实生活的必然产物,宗教是现实关系的精神体现,宗教是现实世界的虚幻反应,宗教是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当然,恩格斯对宗教的表述也是非常全面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应,在这反应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宗教之所以能长期持久地生存和发展,就在于它具有一种人们特殊需要的功能,这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个不同层次结构的功能,即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宗教神圣性的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

论及宗教的功能, 我们先要对宗教及其功能所涉及的问题有所了解和认识。首先,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如思想观念方面的内容, 即宗教的教义、教规等观念形态的东西, 一是客观现实方面的,如物质方面的内容, 即宗教组织、宗教信徒、宗教活动场所等客观存在。宗教是包括这两方面内容的一个统一整体。所以宗教的功能应当是指作为思想观念和现实物质存在的统一体的宗教功能, 而不是宗教系统的某一个要素或者某几个要素的功能。如,宗教场所的一些气势恢宏的建筑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具有审美的功能, 但我们不能据此就断定宗教具有审美功能。其次, 宗教的功能是由宗教的本质所决定的。但是, 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却至今仍是一个众说纷纭, 争论不休的问题。论者各执一端,各认为其理论即为真理。西方宗教学者往往从社会学或心理学出发, 把宗教视为人的普遍需要, 把宗教定义为一种与神圣之物相关联的价值系统和意义形式。而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者则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出发, 从唯物的立场出发,站在认识论的基础上, 把宗教定义为一种意识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但是,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仅仅从认识论、唯物主义,社会学或心理学一个角度出发, 是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其本质的。不能准确地认识宗教的本质, 也就无法把握宗教的功能。要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 就不能只从意识形态和世界观的角度出发, 必须考虑到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的社会作用。忽视了宗教的这一方面, 就失去了准确把握宗教之社会功能的前提。再次, 宗教的社会功能并不是宗教的全部功能, 宗教的功能也不完全等于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除了社会功能之外, 还具有其它功能, 如对心灵的抚慰功能、群体的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功能、经济行为功能等。宗教的功能是宗教本身所具有的东西, 宗教的社会作用则是其功能在具体的社会条件下的体现和发挥。宗教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解释功能和实践功能。所谓的宗教的解释功能,是指宗教对世界具有认识和说明作用,它是一种特殊的观念解释模式,为人类提供了一整套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评价。不仅对世界的一系列根本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而且也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具体问题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宗教的实践功能在于宗教是对待生活的一种人生观,它赋予了个人和群体的生活以一种意义和目的,为人们提供了一整套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系统,对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的系统。

宗教的功能除以上所论述之外还有宗教实体组织要素的具体功能,包括宗教组织的构架功能、神职人员的支撑功能、信教群众的基础功能。当然宗教实体礼仪要素的具体功能以及宗教器物要素的具体功能,宗教神圣性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在宗教功能上也同样重要,如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包括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三方面,在社会生活中同样有着重要影响。宗教功能具有多样性与多重性,但又具有共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一、宗教功能的社会效应是决定宗教自身历史命运的内在价值。二、宗教功能的社会作用具有历史的应变性。三、宗教功能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以上论及宗教的功能,我们应该客观辩证的去认识和把握宗教的一些功能,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

参考文献:

[1]陈麟书,陈霞.《宗教学原理》.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1月

[2]李进新. 《新疆宗教演变史》.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3]叶小文.《宗教问题 怎么看 怎么办》.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6月

[4]时光,王岚.《宗教学引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年5月

[5]尚九玉.《试论宗教之功能》.郑州:郑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7月,第30卷 第4期

[6]高巍.《浅析宗教的功能》.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8月 第27卷 第8期

作者简介:

张珂(1987—),男,汉族,籍贯:河南省舞阳县,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宗教学专业2011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疆少数民族宗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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