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和”理念的传承与超越
2012-04-29马宪泉
马宪泉
“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德莫大于和,和者,天地之正也”(董仲舒)……在中国古圣先贤看来,一个“和”字,涵盖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华夏民族生生不息的智慧源泉。
中華和谐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继承传统,与时俱进,我们可以将中华和谐文化提炼为五个唇齿相依、互为因果的方面——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天人和合。笔者姑且称之为“五和”理念。
以“仁”为核心的儒学,强调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善关系。孔子把“仁”定义为“爱人”,并解释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仁”的重要原则——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人心和善是中华和谐文化的根本。
中国人最重家庭,“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中,有三伦是家庭关系。“人必有家,家必有训”,“家和万事兴”。 家庭伦理是中华和谐文化的基础。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古人就懂得“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的道理:只有参差不齐、各不相同的东西,才能取长补短,产生新的事物;而完全相同的东西聚在一起,则只能停留于原有的状态。孔子进一步提出“和而不同”,容“不同”,才能“和”。 费孝通先生在80寿辰聚会上讲了16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是对“和而不同”的极好阐释。承认差异,包容差异,尊重差异,才能达到社会和谐。
中华民族有尚德不尚武的历史传统,以“协和万邦”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总原则。“协和万邦”,语出《尚书·尧典》,意指在邦国林立之间,要以治理好本邦为前提,然后去感化他国。“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矣。”(《程氏粹言·论政篇》)就是说,维持一种良好的国与国的关系,才能把本国的事情办好。这体现了中国古贤处理邦国关系的原则和理想。
“和合故能谐”(《管子》)。“天人和合”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一大创举。“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讲的就是“天人和合”的思想。当代国学大师季羡林解释天人合一,就是自然界和人类互相理解,结成友谊。
纵观华夏文明,屡仆屡起,绵延数千年而不绝,实因中国有根基深厚的和谐文化精神。放眼当今,中国要实现和平崛起,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弘扬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天人和合的价值理念,使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作者为海南省三亚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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