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收了万元一条的清华校庆特供烟?
2012-04-29建言献车
建言献车
“贪腐官员不仅是普通奢侈品的终端消费者,而且是拉动奢侈品创新的一个原动力。”
早前,网友发帖爆料,市面上出现万元一条的“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特供”黄鹤楼香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质疑。记者致电武汉卷烟厂的母公司湖北中烟工业责任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介绍,该公司确实生产过专供去年4月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万元“一品黄鹤楼”,不过这种特供烟年产量很少,因此市面上并不常见,不清楚具体年产量。(《人民网》2月2日)
新闻中的三个关键词,一是“万元一条”,二是“清华”,三是“特供”。按常理,既然是“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特供”,应该是一次性生产,现在校庆差不多已过去一年,市面上出售的特供烟,应该出自那些收受特供烟的群体。于是,我们忍不住要追问:究竟是谁收了万元一条的清华校庆特供烟?要不是网友的偶然发现,普通大众可能还蒙在鼓里,继续为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欢欣鼓舞。
万元特供烟出现在柜台,再次证实了那两句实话,一句是“买的人不抽,抽的人不买”,另一句是特供商品几乎是为权力“量身定做”,可称为“特供奢侈品”。其实,这不是什么秘密,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制作的《中国高档烟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私营单位、国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是高档烟消费的三股大军,约占全部高档烟消费者的2/3,且12.79%的人是通过收礼获得高档烟。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戴克霆对奢侈品消费研究的结论是:“贪腐官员不仅是普通奢侈品的终端消费者,而且是拉动奢侈品创新的一个原动力。”
清华大学借百年校庆,提供万元一条的特供烟,是确确实实的违纪腐败行为。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之后,几乎每年都要重申类似规定。清华大学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立大学,绝大部分经费都来自纳税人的税款,不知是谁赋予了清华大学定制奢侈特供烟的权力?当然,清华大学也并非第一个,正是以往的案例大多不了了之,清华大学才会继续“顶风作案”,可见,严禁公款买烟从制度上升到法律,是多么地必要和迫切。
参加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人物,除了校友就是达官,不少校友本身就是达官,收到“特供烟”的,究竟有没有官员,这是值得深究的一个问题。从法律的层面,即使官员收受“万元特供烟”后,并没有为清华谋取利益,算不上受贿罪,但由于数额较大,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对不交公的,则以贪污罪论处。对清华大学来说,至于有没有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可能是一个“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该不该以“行贿罪”来论处,确实是一个值得好好讨论的问题。
大学校庆的目的和意义,可以写成一本书。但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在清华二十五周年纪念时的发言,希望清华能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值得清华大学好好反思一下。胡适先生在1922年北大校庆时写的《回顾与反省》中说:“开风气则有余,创造学术则不足。我们有了二十四个足年的存在,而至今还不曾脱离‘裨贩的阶级!……这不是我们的大耻辱吗?”今天依然有很大的现实价值。也难怪网友在新闻后面跟帖:“呜呼,清华已死!中国大学已死!”
我想,面对卷烟厂已经证实的网友爆料,实则就是一封实名的举报信,举报人是全体中国人民,清华大学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不要沉默了之,更要知耻而后勇!国家的纪检部门,则必须主动出击,查清楚清华大学是以什么姿态提供“特供烟”的,是哪些人收了万元一条的校庆特供烟,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