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的反思
2012-04-29唐东阳张亚楠
唐东阳 张亚楠
摘要:我国现行的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对体育特长生进入高校学习提供了形式多样、尺度颇大的优惠,这些优惠政策让体育特长考生及其家长、招生学校、特长生输送学校或运动队皆大欢喜,也确实使大批体育特长生受益匪浅。但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违背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是否考虑了政策本身的不良导向?是否对正在努力实行的“体教结合”有负面影响?是否考虑了教育效率?我们有必要从教育和体育两个角度进行反思。
关键词:体育特长生; 高招; 优惠政策; 反思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2)03—00—00
Abstract:The university admission policies on talented sports students have offered a wide range of possibilities for those talented sports students to get access to the desired universities or colleges and they are highly beneficial to them. Moreover,the schools that either train the students or enroll them could also benefit a great deal from the flexibility of the policies .Nonetheless ,have the introduction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polices reached its original aim Are they against the spirit of fair play or in themselves ill—oriented Do they accord with the education laws Could they produce negative impacts on the building system that combines sports with education Have they taken into account of the education efficiency It is of some significance for us to reflect on the admission policies both from the view of education and of sports.
Key words:Talented Sports Students; University Admission; Preferential Policies; Reflections
1 前言
体育特长生尤其优秀运动员在高考招生录取中享受一定的优惠由来已久,当前,体育特长生享受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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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1—06—29
课题资助:湖北省十二五教育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1B093
作者简介:唐东阳(1973— ),男,湖南邵阳人,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作者单位:1.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新闻与外语系, 湖北 武汉 4300791 P.E.School,Wuhan Inst.of P.E.,Wuhan 430079,China, 2 Department of Sports News and Foreign Languages,,Wuhan Inst.of P.E.,Wuhan 430079,China
幅度大、形式多。多个省市在普通高校录取中对达到要求的体育特长生有一定程度的加分;全国有235多所高校办有高水平运动队,这些高校对符合要求的体育特长生的优惠幅度更大,符合条件的考生其高考分数只要达到当地省市二本分数线的65%即可(2009年前是60%);部分优秀运动员还有免试进入高等学习的机会;此外,教育部还确定了80所高校的运动训练专业、44所高校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单独招生。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可以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只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报考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形式多样的各种对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使体育特长考生及其家长、招生学校、特长生输送学校或运动队皆大欢喜。确实,在这些政策的帮助下,这些年我国高校体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也有很多优秀运动员顺利进入大学学习,并学有所成,完成人生的华丽转型。但作为一名体育教育工作者,在多年的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无论是从教育的角度、还是从体育的角度,都有必要对现行的优惠政策进行反思。
2 对现行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的反思
2.1 是否能够达到优惠政策的预期目的?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有其目的。高校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也是给予为国家竞技体育发展贡献青春的运动员一定的补偿。长期以来一致认为无论对运动员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双赢的,但是这些优惠政策是否能够达到这些目的呢?
首先,能否培养出高水平体育人才?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后,在专业选择上多选择非体育专业。王玲、余清风(2010)调查研究发现,广西省高校的高水平运动在进入高校后的专业选择为文理科专业都有,比较起来,文科类的居多,具体情况如下: 55.8%的运动员所选专业为文史类,21.7%的运动员所选专业为理工类,其他专业为22.5%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之一是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而这些文理工科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都是针对本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设计的,又怎可能培养出高水平的体育人才呢?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第28卷第3期
2012年6月 唐东阳,等 对我国现行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的反思
No.3 2012 其次,是否能达到给予为国家竞技体育发展贡献青春的运动员一定的补偿的目的呢?诚然,优秀运动员从小就从事专业训练,忽略了文化学习,国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补偿是可以的。但是这些优惠政策否真正起到了补偿作用呢?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办了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生活及退役后的就业,因而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潜在的不良后果并未完全显现。在上个世纪末期,运动员只要读了大学,国家就会给安排工作,就拥有了“铁饭碗”,不用担心失业。这时,优惠政策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保障和补偿作用。但在21世纪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铁饭碗”制已逐渐被被打破,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即使有了大学文凭又有什么用呢?如果高校对招进来的特长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要求和普通学生一致,部分借助优惠政策进入高校的运动员会由于自身文化基础太差无法完成学业,最后只好主动退学或被除名;如果高校对借助优惠政策进入高校的运动员放松学习标准,他们虽然能顺利毕业,但实际上根本没学到相应的文化知识,走向社会后依然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达不到补偿作用。北京社科院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说过:“冠军运动员这一块,他们获得冠军以后社会对他们的奖励其实都不少了,尤其是奥运会冠军,可以说名利双收,他们本身没有再付出很大精力去学习的欲望了,他们上学多是想混个文凭,以后还可以在体育系统里谋个一官半职,对于这样的冠军,表面上看是国家给了他回报,实际上恰恰是我们体育系统人才培养制度的最大缺陷。”“用上学作奖励很难实现“双赢”的。所以说,优惠政策并不能达到政策出台的预期目的。
2.2 优惠政策是否违背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
“公平竞争”一直是体育运动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奥运精神”重要方面。“教育公平”是 “公平竞争”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制订和实行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曾说过:高考是一项在中国行得通的非常公平的制度,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在当今中国于高等教育资源还不是很充足,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对体育特长生进入高校学习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是否违背了体育界一致孜孜不倦追求的“公平竞争”体育精神呢?
诚然,优秀运动员在专业训练中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和艰辛,为国家赢得了荣誉,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补偿无可厚非。但对于那些多年来默默奉献的陪练、付出了同样多汗水和艰辛却没能取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呢?还有,竞技体育中好的成绩的获得与否,既有技术层面上的原因,也有机遇和人为方面的原因,有些运动员虽然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但由于某些原因一直都不能拿到好的成绩,他们能否享受呢?再有,为祖国同样付出了青春和汗水的,其他行业还大有人在。例如,一些解放军战士,为了保卫祖国领土完整,常年累月坚守在荒无人烟、缺水少食的边境,忍受严寒酷暑,甚至随时都有可能为国捐躯,为什么他们不能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呢?
相对于上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作为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目前还是有限的,而且具有排他性。通过普通高考选择优秀的考生进入高校学习依然是保证公平的主要手段。对于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可以算得上优秀考生,但对于非体育专业生,他们选择的优秀生应该是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优秀生,特长生还一定能算优秀生吗?“体育优秀”不是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优秀”,而只是竞技体育成绩“优秀”。他们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了高校学习,自然就剥夺了部分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优秀”考生的机会。如果是报考体育相关专业,体育特长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还能说得过去,对于报考其他非体育专业来说,就有违“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了。
2.3 优惠政策是否符合教育规律?
任何教育政策的出台,必须符合教育规律。高等教育是必须建立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的。对于国家,如果没有优秀的基础教育作保障,要想有发达的高等教育,无异于天方夜谭。对于个人,大学学习建立在中小学学习基础上,否则,无异于空中建楼阁。我国竞技体育界重比赛成绩轻文化学习的弊端由来已久,而且这一观念在很大一部分教练和体育管理者中已是根深蒂固。运动员要想在专业上脱颖而出,必须投入比别人更多的训练时间,至于文化学习,就只能敷衍了事了。这样,那些能从体校或专业队中脱颖而出的比赛成绩优秀的体育特长生,其中小学阶段的文化基础很多没有打扎实,有些人甚至连初中水平都达不到。现在,得益于优惠政策,这些体育特长生名正言顺地进入高校学习,实际上是在文化学习上拔苗助长,违背教育规律。曾夺得亚洲杯乒乓球赛女子单打冠军的前国手唐媛当年在就读上海交通大学时说过:“不怕你笑话,我的文化水平还只停留在小学六年级的水平。”事实上,有一部分因优惠政策而进入大学学习的优秀运动员后来因为基础太差而无法完成学业。一度被媒体大量报道的邹春兰、张尚武就曾因文化基础太差而从大学退学。著名体育社会专家卢元镇教授认为:对于明星运动员的照顾应该“适可而止”,“我教过一个冠军,连语言表达能力都不过关,那么让他到大学里面来学什么?他需要的是基础教育,不是高等教育。
2.4 是否考虑了优惠政策的不良导向?
政策作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对人们价值观的形成以及价值手段的选择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正确政策的导向是积极和正面的,不合适的政策就可能导致不良导向。制订和实施任何教育政策前,必须考虑该政策的导向作用。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直接影响与高考直接相关的人员和单位(考生、考生家长、输送单位、招生高校)的在高考招生方面的价值观的形成和价值手段的选择。那么,体育特长生的高招优惠政策又有哪些不良导向呢?
首先,对考生和考生家长的不良导向。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的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发明都要大得多。教育能够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是实现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渠道。而顺利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更是这一渠道中的最为重要的一环。那些从小从事专业训练的运动员,由于训练过于辛苦而疏于文化学习,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无异于明确无误地告诉他们,只要通过刻苦训练,取得优异的比赛成绩,今后退役了读大学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至于文化学习是可有可无的。普通高考竞争激烈,要想在高考中多拿几分都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优惠政策中动辄降20分、50分、100多分甚至单招,一方面诱导一些普通中学的考生及其家长去投机取巧,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高考加分或单招的资格。于是,一些有高考加分资格的比赛,在还没比赛之前就成绩内定、比赛中贿赂裁判、收买对手、违规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书等现象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更是变相鼓励运动员忽略文化学习,长此以往,只会导致体育特长生越来越放松文化学习。1977年冬天恢复高考,教育部表示为照顾少数民族学生,蒙古族学生的分数线和全国标准相比可以下调100分,但当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界的领导经过研究决定,最终蒙古族学生的分数线只减低了10分,“领导们认为,如果真降100分,那蒙古族学生不可避免就会有‘不好好学习也能上大学的思想,这对学生反而没有好处,越照顾越糟糕。著名社会体育学家卢元镇教授认为:这真是一个有远见的英明决定。
其次,对输送单位的不良导向。在我国竞技体育人才三级培养体系中,无论是基层体校还是专业队,重专业训练轻文化学习长期以来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体育界的“金牌至上”决定了训练单位的教练、管理者都把训练和比赛成绩放在首位,文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其次。现在的优惠政策无疑是进一步强化了“金牌至上”的观念,促使教练和管理者更加重训练轻文化。更有甚者,为了能取得好的比赛成绩,教练员或管理人员不惜使用诸如更改年龄、服用违禁药物等违背体育道德的手段。
最后,对招生高校的不良导向。作为体育特长生招收高校,理应优先选择有培养潜力,综合素质高的体育特长生,然后加以培养,达到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目的。但是,现在很多高校为了提高知名度和竞技体育比赛成绩,不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上,而是采取“拿来主义”,千方百计想招进一些招来就马上出成绩的知名高水平运动员。如果没有优惠政策,那些在体育赛场上摘金夺银的运动员确实很难名正言顺进入高校学习。有了优惠政策,那些优秀运动员就可以无障碍地招进来。于是,一些知名高水平运动员立即成为各高校争相抢夺的“香饽饽”。部分高校不惜放下尊严,无底线地为某些知名运动员开出各种优惠条件,招进来时可以免试,进校后可以不上或少上课,考试标准也给予无限度地放宽,从而造就一批拥有知名大学毕业文凭的半文盲。
2.5 是否对体教结合有负面作用?
运动员文化素质偏低一直是困扰我国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通过无数专家和学者的研究和呼吁,针对该瓶颈而提出的“体教结合”已得到体育界和教育界的认可,已开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体教结合”是否有负面作用呢?
“体教结合”的提出,初衷是为了解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学训矛盾,拓宽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但是,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保证了优秀运动员获得高等教育的权利,促进了体教结合的实施,但另一方面,由于其政策导向作用,又严重阻碍了体教结合的实施。在中小学阶段,为了促进学生们的全面发展,除了要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等工具课程外,还先后要开设音乐、美术、社会、道德修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多门课程。但是,由于单招政策的出台,一些体校就只开设单招要考试的课程,其他课程一律不开设,而且要求也比普通中小学要低很多。有调查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系统内的教学单位课时权重与教育系统不一致,一部分体校只开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等体育院校单招考试中的科目。开课时数只有教育系统的 1/2,上课的实际效果很差,频繁的外出比赛、集训导致上课出勤率偏低,且不进行补课。前几年国内某地一所运动学校在专业训练场上放大广播上语文课,难以置信的是,这种用大广播上文化课的做法还被作为经验推广。难怪,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的体育和中国的体育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国少年运动员业余时间训练;中国少年运动员业余时间学习。在高校,这些体育特长生文化基础本来就远差于其他普通学生,加上还有繁重的训练和比赛任务,要想达到正常的学业要求几乎不可能,因此部分高校出台了许多照顾政策,如免修部分公共课程、取得好的比赛成绩可以加学分等等,这些优惠政策又和体教结合的初衷背道而驰,阻碍了体教结合。
2.6 优惠政策是否考虑了教育效率?
高等教育作为公共产品,不但需要考虑公平,还要追求效率。目前的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是否考虑了教育效率呢?
作为一名体育院校的教师,平时和通过优惠政策进入高校的学生接触比较多,也对多所体育院校的运动训练专业的课程体系和培养过程有所了解,觉得目前的优惠政策不利于提高教育效率。首先,由于体育特长生文化基础较差,他们对开设的部分课程根本无法学懂。例如,运动训练专业一般都开设有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统计学课程。运动生物力学中涉及到大量的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知识,体育统计学需要概率学与线性代数等知识,对于初中、高中知识都没掌握好的体育特长生,这些课程他们能学好吗?于是,在上这些课时,尽管教师费尽心思,但学生却犹如听天书,收效甚微,既浪费了教师的辛勤劳动,也白白耗掉学生的宝贵时光。体育专业尚且如此,那些其他专业就更不用说了。其次,一些特长生由于需要系统专业训练和频繁比赛,他们只是在大学挂名,很少能和普通学生一样到校正常学习,例如,2011年北体大的“冠军班”开课,“首堂课只有三人上课”。但是,这些学生却实实在在占据着一部分优秀的高等教育资源,致使其他一些想而且能正常学习的人只能望门兴叹。再有,部分高校为了给某些知名运动员学习创造条件,不惜每门课程为他们单独配备教师、甚至坐飞机去他们训练的地方为他们送课上门,可以说是在无所顾忌地挥霍教育资源。
3 结束语
对于那些从小从事专业训练,为国家的荣誉付出了青春和汗水的运动员进行补偿是必要的,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但是,我们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不能顾此失彼。美国在这方面就做得不错,不管运动成绩如何优秀,进入大学学习都得达到一定的标准,任何高校都不能破例。进校后,对于体育特长生的学习要求和普通大学生一视同仁,比赛成绩再好,也不能降低学习要求。因此,运动员文化水平偏低这一现象在美国并不明显。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很有必要向美国学习。另外,在对优秀运动员的补偿上,与其送他们一张没有实际价值的大学文凭,还不如为他们提供一些实实在在的经济补偿和职业培训,或者,国家专门为退役运动员开设几所文化补习学校,让一些因为小时候训练耽误了文化学习的优秀运动员根据自己的文化水平,进入相应的年级,用几年时间把中小学的知识补上去,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或进入大学学习、或接受职业培训。为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从体育事业还是从教育事业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对现行体育特长生高招优惠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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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Vol.28 No.3June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