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道德的幸福
2012-04-29樊瑞
樊瑞
幸福是一个人言人殊的话题,但我更愿意认同“幸福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之判断。
十年前,我还在家乡学校工作时,学校田径场里时常会有一位约摸四十多岁的男人来放风筝。因为我的住所就在田径场旁边,下午上班途中总会注意到他,有时候也跟孩子们一起围观,偶尔也搭讪几句。
他真是一位放风筝的高手,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专业、最执著的一位放风筝高手。
三四月间,每有微风吹过,他必来。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后边行李架上驮着一个硕大的摇轮,然后是大小不一的三四只漂亮风筝。
他的衣着非常朴素,有时候甚至有些狼狈,但是因为戴着近视眼镜,仰望着天空中越来越远越来越高的风筝时,神情中透露着近似神圣的微笑,我对他肃然起敬。
如果是周末,他的身旁会多一个人,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文静而乖巧,依偎在那男人或者摇轮旁,有时候还会在那里打起盹来,让人顿时心生怜悯。衣服也很破旧,近乎褴褛,而且常常是脏兮兮的。
然而,那男人依然非常专注地在放他的风筝,似乎那在空中高高飞动的风筝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后来,我零星地知道些他的背景,他原本是在一家银行工作,好像还有大学或是大专学历。除了读书和风筝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特别的爱好,而且随着对风筝的痴迷,连读书的爱好也逐步放弃了。做风筝,放风筝,的确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在他的心目中,最好的天气莫过于吹些不大不小的风,在这样的日子里,他会立即收拾器具寻找最合适的地方把他新制作的风筝放上蔚蓝的天空,因而忘却了上班,最终由于连连旷工而且“屡教不改”而被单位除了名,于是,做风筝,放风筝,便成为他的唯一职业。
他以前也有过一段很美满的婚姻,但是后来他的妻子撇下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他和他的儿子,走了。
但是,他依然做风筝,放风筝,依然时常面带近乎神圣的微笑仰望着天空中越来越高越来越远的风筝。
围观的孩子们非常喜欢他,也总是盼望着他的随风而至。我的女儿还向他索要过一只风筝,他很爽快地赠予,并且告诉我,在他的家里,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最不缺的就是风筝,应该有五六百只的样子吧。
后来,我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故乡的学校,离开了那个田径场。渐渐地忘却了他,忘却了他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忘却了那个硕大的摇轮,忘却了空中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的美丽风筝,忘却了依在他身边打盹的那个小男孩。
今天,当我读着上海师范大学刘次林老师的《幸福教育论》的时候,忽然间又想起了他,想起了他的风筝和他的故事,竟是如此的清晰。
幸福,真的是人言人殊,因为她之精妙,在乎一心。有的幸福,来自生理的快感,有的幸福,源于心理的快乐。然而,我要说,真正的幸福,应该是合乎道德的,这里所谓的道德,除了善待自己之外,还应该还包括一个人之于家庭、之于社会的责任。否则,吸毒、嫖娼、贪污等恶行莫非都要列入幸福的范畴了。
那么,作为教育者,尤其是作为教育管理者,当不厌其烦地强调进步、优秀、成才、成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忽略了“幸福”这个最最要紧的问题。于是,我们往往用普世的价值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人,包括孩子,而这个标准又会成为受教育者要求他人的唯一标准。这样的必然结果是,大家总拿自以为幸福的标准去裁定别人是否幸福,甚至干预别人的幸福。而正是这种自以为是好心好意的裁定甚至干预,恰恰无情地践踏了别人幸福的权利。
当我将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都为故事主人公扼腕叹息。
山东泰安的孙明霞老师说:
“面带近乎神圣的微笑仰望着天空中越来越高越来越远的风筝。
……
让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社会太不宽容了。
假如我是校长,我就聘请他专门在学校做风筝、放风筝,教给孩子们做和放,办一个展览室——风筝展览室,那将是孩子们一个多么美妙的乐园!”
是啊,一个好的校长最重要的存在价值,不是追求统一,而是利用差异。“微笑”因为热爱,“神圣”因为虔诚,这样,这个主人公就具备了一名优秀教师的基本潜质。
江苏无锡的一名匿名博友说:
“放风筝的人,以及那个男孩,其实很幸福。 不幸福的是那个妻子。 老公做风筝,你就售风筝嘛。 如果把爱好变成谋生的手段,做风筝,放风筝,现场卖风筝, 肯定有很多人掏腰包 。”
真的,生命可以有无数种形式,幸福的人生也各有各的幸福。为幸福的教育,就该为人的幸福提供最适合的影响方式与教育行为,不仅使之体验愉悦,并实现价值,而且不只为自己。譬如我们如能唤醒那位放风筝的男人,他不只是他自己,而且是一名员工、一位父亲、一个丈夫……人这一生,不仅要让自己幸福地存在,而且要让别人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幸福——只有合乎道德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那我们才算是在做真正的为幸福的教育。
责任编辑余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