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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稿 公开评选 公开鉴定

2012-04-29刘欣

中国摄影家 2012年3期
关键词:鉴定会大展摄影艺术

刘欣

2012年1月3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作品鉴定会在《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召开。数码影像技术专家刘宽新;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中国摄影家》杂志主编李树峰,山西晋城市信息中心主任郭宗泽;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长:《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刘伟,《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李涛,晋城市信息中心信息科科长姜毅;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评选委员会委员: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张桐胜,中国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解海龙,著名摄影家李少白;《中国摄影家》杂志执行副主编张惠宾、《文艺研究》艺术编辑室主任金宁等摄影界专家,以及来自《人民摄影报》、《中国摄影报》、搜狐网、腾讯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的记者共同见证了鉴定会全部过程。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由《中国摄影家》杂志、《人民摄影报》、山西晋城信息中心联合主办,以繁荣摄影艺术创作,出作品、出人才为目标,尽最大可能为广大摄影人搭建起一个平台,促进艺术交流。大展采取了网上投稿的方式,共收到征稿两万多幅组。2011年12月中旬,大展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了评委会,在山西晋城按照程序,对参展作品进行了认真评选,并邀请30名摄影爱好者现场观摩。经评选,共评出社会记录类(组照、单幅)、靓丽晋城类和艺术类共124幅(组)获奖作品,随后,评选出的作品在网上进行公示。

2012年1月2日,大展组委会获知白锁亮先生在博客中对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评选出来的作品《雄志越太行》(组照)和《圆梦》(单幅)提出质疑。对此,大展组委会高度重视,1月3日紧急召开电话会议。一方面,第一时间联系白锁亮先生,向其表示感谢,认为他的意见表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大展组委会发布对作品进行再鉴定声明,积极开展工作,与相关人员联系,调取原始图片数据,筹备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作品鉴定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邀请影像专家、媒体记者广泛参与鉴定会。

鉴定会由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长刘伟主持。他通报了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收稿、评选以及作品公示的相关情况,并介绍了举办本次鉴定会的初衷。刘宽新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特聘鉴定专家身份,详细阐述了在本次鉴定中所执行的相关准则和依据,公布了对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社会纪录类”作品的鉴定结果。经过将参展作品与原始作品对比,运用技术手段和摄影特性分析方法,检查像素是否移动、遮盖,受到质疑的《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明显的后期处理痕迹,不符合大展征稿要求。《圆梦》(单幅)经过查验原始图片后,发现除对画面进行小幅剪裁和反差矫正外,并未对原始像素进行移动、遮盖,符合大展征稿要求。刘宽新还将在鉴定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大展征稿要求的参展作品一并提交组委会讨论。期间,因出差未能到会的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评选委员会委员、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摄影学会执行主席朱宪民,专程打来电话,表达了对参展作品进行鉴定的支持。大展组委会最终认定,《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利用电脑移动像素的痕迹,《圆梦》(单幅)作品真实,但该作品曾获第二十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铜奖,二者均不符合本次摄影大展参展规则,取消其获奖资格。同时还有20余幅(组)作品因多种原因不符合规则被取消获奖资格,组委会将最终认定符合规则的结果继续在网上公示半个月,接受摄影业界和各方面监督。

鉴定会后,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决定将于近期,组织力量进行影像鉴定和摄影大展规则方面的专题研讨会,总结本次大展的经验和不足,制定新的符合技术发展实际的规则和评选、鉴定方式,同时对普遍存在的后期修改制作过度,以“美”代“真”,以“美”害“真”的现象进行分析和引导。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社会纪录类”作品鉴定原则

允许作者对参展照片使用软件修整,但是不得移动像素修改、添加、位移、覆盖照片的任何影像,以保证作品的真实性。仅允许在以下范围内进行旨在还原影像画质、准确交代影像信息的修整:

1、修除感光元件上的灰尘、灰屑形成的黑点。

2、剪裁画面。

3、整体把彩色影像转为黑白影像。

4、适度调整色彩,但是不得根本改变色相。

5、适度调整反差,但是不得黑白反相。

6、允许接片,但须提供原始图以证明接片的目的是为了扩展视

角而不是合成影像。

7、允许使用照相机厂商提供的、以修正光学镜头固有缺陷

为目的的“镜头数据矫正插件”。

以上规定既可以使摄影人充分运用数码技术的高科技为影像服务,又不会破坏“社会纪录类”作品的真实性。

作者必须提供原始图以证明其所使用软件调整照片没有超过上述七项规定。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最好证据就是提供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原始图。这里强调“未经任何软件处理”,是因为过去认为只能“忠实”还原影像的RAW软件很多都具有了可以移动像素改变画面的功能,所以严格限定真正的“原始图”是指直接从相机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照片。不能提供原始图的,一律视为“作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照片具备真实性”,参照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实行无原始数据‘一票否决制度”的规定,应当取消获奖资格。对因极为特殊的合理原因、不能提供原始图的,需鉴定人报请大展组委会,集体会商后决定。(数码影像技术专家 刘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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