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破解探析
2012-04-29俞志刚王飞
俞志刚 王飞
2011年下半年,温州地区众多民企老板纷纷“跑路”,小微企业融资难再度成为业内最热话题。温州的问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在政府和监管部门连续数年督促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旧未能得到根本性缓解,却非常值得从业人士深思。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本质
小微企业融资难并不是2011年才有,而是历来有之,也不是中国独有,而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关注小微企业融资难,其核心是在质疑金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那么金融资源怎样分配才是合理的,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否正是金融资源合理分配的自然结果?这是我们探讨小微企业融资难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架构下,金融资源的分配与其他资源一样,都应基于效率原则。应用效率原则的直接体现就是资金应获得基于风险的合理定价。按此理解,人们不禁要问小微企业是否就是风险高,本就应该融资难,高利贷是不是仅仅反映了其自身的高风险?从常识来看,笔者认为这样的逻辑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大型企业通常已经过多年的发展,跨越多个经济周期,一般意义上抗风险能力自然要强于小微企业。当然,风险并不仅仅与规模相关,仅仅以企业规模来衡量风险大小是肯定不完全和不准确的。并非所有小微企业都是高风险,更不是所有小微企业的风险都高到只能借高利贷。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本质是小微企业无法获得与之风险相匹配定价的资金。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形成的原因
对于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在于供给不足和定价机制失灵。所谓供给不足即缺少针对小微企业需求的资金供给,现有的各种金融渠道过度地将金融资源供给给大型企业。定价机制的失灵即缺乏小微企业风险定价的发现机制,这一问题相对复杂,既是前者的延伸,也涉及其他很多方面的因素。下面,结合2011年的现实状况详细分析。
宏观资金面的饥渴
2008年底,为了刺激经济防范外部冲击,中央政府推出了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相应的,2009年银行业投放了近10万亿元的天量信贷,政府主导的大量投资和银行信贷推动了经济迅速探底回升,2009年至2011年三季度我国GDP一直保持了持续较高的增速。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在前两年基数已大幅提高的情况下,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依然保持24.9%的高速增长,投资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国有企业主导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投资。与此同时,迫于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通过连续提高准备金率、加息等手段迅速收紧了银根,2011年前三季度M2的增速仅13%,远低于前两年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支撑,而不是依靠企业自有资金积累,因此上述矛盾造成了2011年全社会的资金饥渴,不仅仅是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大型企业同样如此。
由于央行对利率的管制和主要以数量工具管理通胀,因此这种资金饥渴并没有反映为官方基准利率的提高。但从银行利润的高速增长中可见端倪。仅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1年前三季度四大银行共实现利润5001亿元,相比2010年同期增长29%,而资产增速则低于前两年,资产增速最快的农行也仅增长了12.11%。利润高增长主要来自于资金价格的大幅提高。
银根收紧与旺盛的投资需求造成全社会资金供给的不足,大型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形成了挤出效应,小微企业融资价格自然水涨船高,乃至无法获得融资。这也是2011年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相比前两年更为突出的重要原因。
有效中间渠道的缺失
除了总体资金供给不足外,小微企业融资所面临的供给不足是否有其他原因?笔者认为有效中间渠道的缺失是关键所在。
所谓中间渠道,即分配金融资源的中介机构或市场的集合,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部分,是金融资源分配的直接载体。由于股票、债券等市场门槛较高,小微企业都难以通过市场直接融资。目前,小微企业实现了通过发行集合短期融资券融资,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尝试,但毕竟限制较多、规模也非常有限。小微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间接融资渠道,即依靠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三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达到105.7万亿元,大约占到全部金融行业总资产的87.5%,是金融资源分配最为核心的载体。同时,大型商业银行占到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47.8%,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比15.7%,二者合计达到63.5%,是金融资源最主要的占有者。金融资源高度集中在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行为模式就基本决定了中间渠道是否有效。
由于各家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义口径有所差异,也没有披露明细数据,因此难以做全方位的对比。笔者仅根据部分银行公布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工商银行为例,2006~2010年期间工商银行小企业贷款累计增长约3500亿元,而同期工商银行全公司口径贷款增长了24229亿元,小企业贷款增长约占全部新增贷款的14.5%。2010年末工商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约4000亿元,约占全部公司口径贷款余额的8.5%。同样,在股份制银行中,从最具代表性的民生银行来看,根据其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11月小微企业金融事业部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服务客户数超过1万户,而民生银行2011年三季度末的公司贷款余额约为8177亿元。粗略计算,小微企业事业部贷款余额仅占全部公司贷款的12.2%。一叶知秋,由此可以推断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结构和资源投向上与大型商业银行基本趋同。
上述数据显示,尽管监管部门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出了较高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也纷纷成立了相关部门,显著加大了小微企业的投入,但上述的数据结果似乎仍差强人意,在存量资源投向上仍以大型企业为主。笔者认为,这不是监管不到位,也不是各家银行不重视,而是受制于现有的业务架构和考核机制等深层次原因,导致了中间渠道未能充分发挥效用。
目前,商业银行通常成立独立部门开展小微企业授信,但在实际叙作过程中,信贷工厂之类的提法知易行难,业务架构仍与以往相近。同时,商业银行业绩考核核心仍然是利润指标。假定大型商业银行中有两位客户经理,分别从事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授信。对于大型企业授信而言,按其目标客户平均授信余额为3000万元,那么客户经理A只要负责10家客户的存贷款事务,与其考核挂钩的贷款余额即可达3亿元。而如果以小微企业为主,按照目标客户平均授信余额500万元计算,客户经理B则需要负责60家客户的存贷款事务,贷款余额才能达到3亿元,这远远超出了其管辖半径和管辖能力。银行需要配置更多的客户经理才能完成小微企业的授信业务,相应地也需要配置更多的后线审批和管理人员,才能实现相同的利润指标。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业绩考核直接与利润挂钩,从事小微企业授信的人员的工资薪酬将普遍低于从事大型企业授信的人员,而且将面对更大的授信风险。这就抑制了小微企业授信的发展,甚至造成了一些伪小微企业授信,比如一些原先按照大型企业标准不能叙作的企业,包装后改换门庭,从小微企业授信部门获得大额授信。总之,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现阶段难以发挥有效的中间渠道作用,当银行还拥有大量大型企业客户资源的时候,银行自身和内部人员均缺乏动力去调整投向。
定价机制的失灵
上述利润考核的逻辑也许会受到质疑,因为不同企业贷款的定价会有所差异,叙作小微企业贷款可以根据风险提高利率报价,从而实现更高的利润。的确如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样的风险定价机制受到利率非市场化的制约,难以成立或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小微企业的定价依然延续与大型企业一致的模式,即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对于大型企业授信,银行通常依据报表数据、业务贡献等进行客户评级和分层管理,对于不同评级和层次的客户使用不同的利率标准,即确定上下浮动的幅度。由于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普遍不够规范、业务记录连续性较差,银行很难采用以往的模板来对小微企业进行评级,在样本数量不足、时间序列数据有限的背景下也难以开发独立的评级模板,相应地找到小微企业风险定价的标杆就非常困难。
同时,任何一个有效的定价机制,都需要连续的交易记录来不断验证和调整。人民银行现有的基准利率体系在过去多年的应用中均作为大型企业的定价标尺,但现在作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标尺多少有些勉强。小微企业的风险特征、发生机制、损失率与大型企业有着较大的差异,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还没有足够的样本数量,还不能充分识别、量化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相应的利率定价也就存在风险补偿不足或过度的现象。现在,假定一家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0%,则实际贷款利率为13.12%。如果与传统大型企业的授信利率定价水平相比,这已属于较高水平,但仍可能无法补偿风险。相反,现实中高利贷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又可能存在风险补偿过度的情况。两者都是因为交易样本数量不足,从而造成了信息的不充分和定价的非连续性,使得定价机制失灵。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与建议
从国内外的研究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小微企业为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均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央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在采取措施改善这一困境。展望2012年,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否会涛声依旧呢?
笔者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仍会存在较长的周期。从宏观来看,我国仍然处于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仍将持续较长的时期,而目前的资金来源渠道依然依重银行贷款,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挤出效应会一直存在。中观层面,银行渠道的投向调整也需要较长时间,而且从金融稳定性角度考虑,也应该给与银行足够的时间,贸然要求银行大幅度调整客户结构存在较大的风险。从日本经验来看,20世纪80~90年代日本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银行业为了维持资产负债表规模,在不具备相应风险管理能力的背景下,大幅转向小微企业。为了控制风险,银行选择主要以土地作为授信抵押物,从而使得大量银行资金与土地捆绑,最终与实业脱离,成为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助力,这就是所谓的“日式陷阱”。因此,我国在大力疏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应尽力避免进入“日式陷阱”,要把握好政策措施的方向和力度,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
定向宽松和定向紧缩
2012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严峻,通货膨胀的压力也并未远去,货币和信贷政策方面很难有大幅放松的空间,而且银行业受限于存贷比等因素限制,并不具备2008年末的放贷能力。但正如上文所述,如果不对货币和信贷政策进行调整,宏观的资金饥渴会对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
中央和监管部门均提出了“定向宽松”。此前,监管部门允许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融资专项用于支持小企业授信,即是非常有意义的尝试。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的高准备金率水平,可以定向下调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这些机构与小微企业客户关系更为密切。与此同时,应继续实施定向紧缩,监管部门应坚持对商业银行投向的指导,继续严格限制对平台企业、产能过剩等行业的新增授信投放,对此类授信的分类、拨备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间渠道的重建
中间渠道是制约宏观政策导向落地的关键。笔者认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需要从三方面重建中间渠道:首先,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将大型企业、政府平台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多的推向市场,减弱其在间接融资领域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挤出效应。其次,监管部门应继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继续执行贷款增速、投向方面的要求。银行业内部应积极探索创新的业务模式,整合各类资源,推行标准化、系统化工作流程,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第三,最为重要的也是难度最大的,是必须着力于调整银行业的资源分配结构。加大对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层经营,大型商业银行承担更多的批发业务职能,而将零售式的小企业授信更多交由更贴近市场的小型金融机构去叙作。
定价机制的完善
完善定价机制,一方面需要推动银行业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征的风险识别、量化、管理体系,使银行能够按风险定价;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利率定价市场化,保证授信风险可以得到合理补偿。利率市场化一直是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但其牵一发动全身,涉及多个层面的制度建设。考虑到小微企业现实的融资难和当前其有限的规模,不妨以小微企业融资作为贷款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其操作难度则会较低。政策可以给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权,取消按照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限制。通过这样的措施,银行业才有更大的动力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投入,从而产生更多交易样本,最终通过连续的交易去发现真正合理的利率定价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