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拆迁款毁了48年夫妻情
2012-04-29佳木张虹
佳木 张虹
在江苏无锡有一对已经牵手48年的老夫妻,因为一笔71万元的拆迁款,两年打了两起官司。
婚变
2010年4月6日,86岁的妻子薛玉茹向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开庭审理的地点很特殊,在一家敬老院的会议室里。这是因为男方陈根福已经90岁了,坐在轮椅上还有些颤颤巍巍,需要医生的监护。
庭审一开始,妻子就指责老伴大男子主义,实施家庭暴力。薛玉茹说:“我坚决要求离婚。他打我,他没把我当妻子而是当保姆。”丈夫陈根福声音嘶哑地说:“我不离婚!我对你充满了感情,怎么可能虐待你呢,你没良心,你离家出走后我哭了6个月!”
他们的家庭也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个阵营,薛玉茹的小儿子说:“虽然他们已经结婚48年了,但我母亲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跟他成家的,他们的婚姻比较特殊。”
往事
1962年,37岁的薛玉茹的前夫为了“划清界限”,跟她离婚了。不久,薛玉茹认识了同样孤苦的陈根福。陈根福在这之前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和他离了婚,第二任妻子又离开了人世。薛玉茹特别同情他。1963年,薛玉茹和42岁的陈根福登记结婚了。
这个重组的家庭首先要面临一个巨大的困难。薛玉茹有3个孩子,陈根福有5个孩子,小的要张嘴吃饭,大的要成家立业,两口子节衣缩食地养活他们。当年,薛玉茹是拉板车的运输工,工作十分辛苦。陈根福疼惜妻子,劝她不要做了。薛玉茹坚持干下去。妻子自强不息,丈夫也用心疼爱,在那段清贫的日子里,他们夫妻的感情很好。再婚后他们没有再要孩子,但他们对彼此的孩子都很疼惜。
2009年,这个家庭的一处房产拆迁,得到了一笔71万元的拆迁款。按理说,71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可以提升老两口的生活品质,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保障,但是陈根福说起这笔钱,总是哭丧着脸:“钱下来了,反而把我的家给拆散了。”
钱之祸
陈根福说,钱刚到手,老伴薛玉茹就吵着要分钱。听老伴说要分钱,陈根福一口拒绝:“这钱可是咱们的养老钱啊,怎么能说分就分呢?”这话让薛玉茹很反感,两人争吵起来,薛玉茹怒火熊熊,一气之下跑回到上海的小儿子家去住了。陈根福说:1986年,我患了前列腺癌,她一心一意地服侍我。可如今,她却把我抛弃了。陈根福日夜哭泣,嗓子也哭哑了,旧病也复发了,可是薛玉茹就是铁石心肠,硬是不回来,陈根福无人照顾,只好住进了敬老院,他留了一肚子的泪,藏了一肚子委屈,老伴终于有音信了,但是她并不是要回家,而是要和他离婚分家。
那边薛玉茹听了陈根福的讲述之后,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说:他颠倒黑白,口口声声说我见钱眼开,他怎么不说那拆迁款的由来呢?薛玉茹说,正是这件事让她的心都凉透了。
原来这套拆迁的房子本是薛玉茹的祖产,一直登记在薛玉茹名下。2009年,薛玉茹鉴于自己年事已高,委托了陈根福的小儿子陈达金全权代办了拆迁事宜。陈达金是薛玉茹一手拉扯大的,在她心里,这孩子跟自己亲生的没什么区别。但是薛玉茹没有想到,偏偏就是自己十分信任的陈达金糊弄了她。陈达金一会儿说手续没有办好,一会儿说款项没有到位。薛玉茹等5个月,也没见到补偿款的踪影。可是她去银行一查,气得脸都白了,71万拆迁补偿款早就到位了,还几经转账了。陈达金将其中的61万都汇入了父亲陈根福的账户上,另外10万由自己保管。陈根福又将61万转入了儿子陈达金的账户。这笔钱倒来转去,父子两人倒是“精诚团结”,可他们一直把老太太蒙在鼓里。
薛玉茹心里咯噔一下,觉得天塌地陷了,那可是她同床共枕几十年的丈夫,那可是她辛苦养大的孩子,他们居然联合起来算计自己。这笔钱在账面上转来转去,一会转到儿子那里,一会转到父亲那里,是什么用意呢?
薛玉茹自己亲生的儿子听说了,儿子分析说:“这笔钱放在我继父陈根福那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转到陈达金那儿,这就成陈达金的个人财产了,你想要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一番话说得薛玉茹冷汗淋漓。她只想尽快追回那笔拆迁款。
追讨
2009年11月3日,薛玉茹状告陈达金,要求归还71万拆迁款。法院随即冻结了陈达金的账户。可当薛玉茹看到陈金达账户上的数额的时候,满腔欢喜顿时化作惊愕。陈达金的账户上只剩下44万元了,陈根福说其余26万他都花掉了,可是怎么花的,他却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听说了这个解释,薛玉茹很爽快地表示,夫妻一场,钱就分你一半吧,剩下的钱,我可要自己管了。
薛玉茹本以为,丈夫自知理亏,肯定会答应她的要求,没想到陈老汉把脖子一梗:“不可能!我是当家人,这几十年都是我来管钱,你工资卡都归我管,这笔钱怎么花更应是我说了算。等我去世了,这笔钱就给儿子们分了。”
薛玉茹听了这话,简直就像被雷击了一样。她想起了这几年发生在这个家的一些“怪事”。几年前,陈家的几个孩子见父亲重病,老是吵着要分家。当时陈根福还对几个亲生子女十分不满。可是,到了2009年,陈根福的子女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陈根福也被儿子们前倨后恭的态度软化了,他开始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子女谋划,把妻子的权益抛之脑后。
薛玉茹一咬牙要求离婚。可是,法院审理后认为,薛玉茹与陈根福双方婚姻存续期较长,夫妻感情基础较好,不准薛玉茹与陈根福离婚。
析产
离不成婚,就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薛玉茹又该怎么办呢?幸运的是随着法治的不断健全,薛玉茹的难题终于有了解决的机会。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了,该解释里有一条,“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011年8月19日,薛玉茹以陈根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分割71万元拆迁补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对71万元拆迁补偿款如何保管、支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陈根福的行为已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薛玉茹所享有的平等支配权。故对薛玉茹要求分割71万元拆迁补偿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于2011年11月15日作出判决:71万元拆迁补偿款由老夫妻均分,其中归薛玉茹个人所有35.5万元由法院从冻结的44万元中划分。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