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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结婚时代

2012-04-29王文凯程宇

群文天地 2012年4期
关键词:婚姻

王文凯 程宇

摘要:随着现代文明的迈进,城市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大,自我意识的提升,青年人的婚恋形态呈现出多姿多彩的一面:相亲、闪婚、隐婚、裸婚、走婚和网婚,这些姿态各异的婚恋方式有的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有的折射出青年人伦理道德的迷茫和缺失,有的为青年人个性的张扬提供平台,同时也反观出现代人的困惑、多疑和浮躁。

关键字:荧屏;婚恋形式;社会文化

近些年,人们的婚姻观念不断发生改变,在婚姻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自主权。新的婚姻现象和与之相关的婚姻名词也层出不穷,“闪婚”、“隐婚”、“裸婚”等词语开始出现在荧屏之上。这些婚姻新现象不可避免的被打上当代社会深深的烙印。

一、 新“相亲”时代——《非诚勿扰》

相亲,亦称相门户、对看。即由媒人联系安排男女双方长亲见面议亲,旧时男女当事人并不相见,而由父母长亲包办。几年前,也许有很多年轻人也许对相亲这种恋爱方式嗤之以鼻。但是,近几年,一些全新的相亲方式开始走红于青年群体之中,网络相亲、电视相亲、集体相亲、旅游交友、八分钟约会等等,很多年轻人开始以全新的眼光对待相亲,时尚的单身男女更喜欢自由的“相亲”,而免去“媒约之言”的尴尬。

本文介绍的电视相亲节目是以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为实例。首先,我们来看电视相亲产生的社会根源。第一,交际范围的缩小。住房、汽车、时尚消费……都市生活越来越五彩斑斓,年轻的男男女女追逐着生活、享受着斑斓,然而为这绚烂生活埋单的却是繁重的工作,公司成了惟一的“栖息地”。第二,电视相亲的高效性。随着生活节奏愈来愈快,年轻人并不愿意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用于对伴侣的选择和追求上,于是电视相亲作为一种相对效率较高的择偶方式,在年轻人之中广泛流行。就拿《非诚勿扰》来说,一位男嘉宾可以在一次节目中认识24位女嘉宾,数目相当多的相亲对象,其效率是传统的相亲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那么,电视相亲是否真正能够帮助一个人实现择偶理想呢?笔者认为不然。第一,参与目的不再单纯。很多人参加相亲节目并不再是为了单纯的择偶,很多女嘉宾参与是为了出名,或者仅仅是因为空虚。第二,高效率带来低质量。正如前文中所提到了,电视相亲具有较高的效率,但这是以低质量为代价的。每位嘉宾的出场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要在几分钟之内相互了解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一般相亲节目中男女嘉宾互相以貌取人,这也正是许多人感叹相亲节目中“真爱难寻”的主要原因。第三,缺乏情感交流。在有限的交流时间内,男女嘉宾往往忽视情感方面的交流与了解,取而代之的是,双方更倾向于询问一些无关边际的问题。

但是,不管怎么说,电视相亲已经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熟知和接受,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代青年的一种婚恋时尚。

二、“闪婚”与“闪离”——《奋斗》

“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闪电般的相识, 闪电般的爱情火花, 闪电般的结婚。其特色即突出一个“快”字,但是考究其实质,完全符合婚姻的各项要求,仍然是完整完全的婚姻。“闪婚”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上的“闪婚”是指快速结婚和快速离婚,而狭义上的“闪婚”则仅指快速结婚。①电视剧《奋斗》中,文章所饰演的向南和李小璐所饰演的杨晓芸就是典型的“闪婚”,在认识一星期之后,两人分别从家里偷了户口本去当地民政局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

有人将“闪婚”分为感情冲动型,即感情冲动盲目;心灵空虚型,即把婚姻当做填补空虚的良药;利益速配型,即为了追求更加稳定富足的生活,为了改变现状等。那么“闪婚”产生的社会根源有哪些呢?一是交际圈的缩小。正如上文在电视相亲中提到的,生活节奏的加快,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加大,青年人往往更加注重事业的发展,而忽略了对感情的重视,难以认识更多的异性,于是更容易通过“闪婚”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二是恋爱婚姻观的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婚恋观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婚姻不再需要绝对的“门当户对”,也不注重建立复杂的亲属关系,婚姻成为男女双方自主决定的个人行为,同时,责任意识在婚姻中逐渐被弱化,“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被许多年轻人所接受。市场自由化思潮对年轻人自主化意识的强化推动了“闪婚”热潮。

“闪婚”直接冲击了爱情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价值观念。“闪婚”是一种建立在情感冲动基础上的婚姻形态,是人们非理性和理性冲突的结果。大多数学者均认为,虽然“闪婚”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婚姻,但不能因为“闪婚”披着合法化的外衣,而忽略其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闪婚”现象导致“闪离”、“闪婚”现象钻了法律的空子、“闪婚”对婚姻负责,但是不一定对爱情负责、“闪婚”并没有超出法律的规定,但是却又借助法律对社会道德发起了冲击等。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闪婚符合人性”,如李银河女士就“闪婚”说过:“闪婚在城市出现较多,并主要集中在年轻的白领阶层是由这个阶层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有独立的收入是前提, 因为经济地位的独立使他们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情, 比如说买什么东西全凭个人喜好, 婚姻也如此, 不用过多考虑其他的因素, 旨在自己的感受,婚姻已经变成一种很个人的行为。”②

三、“隐婚”时尚——《隐婚男女》

隐婚是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的男女,却并不对外宣称自己“已婚”身份。电影《隐婚男女》中“升职尚未成功,爱人仍需潜伏”成为部分青年职场生活的真实写照,都市里很多已婚男女都在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他们的无名指上没有戒指,像单身贵族一样出入各种场所。

与传统社会不同,很多现代女性走上了职场,绝大部分女性必须通过就业来维持自己的生存需要。就业不仅仅是个人获取经济收入、争取经济独立的一种手段,也是获得社会认可、自我实现、社会公平感以及各种因工作而结成的社会关系等资本的途径和手段。但是不断增强的就业压力,使职场中人人自危,尤其是对于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的女性来说,更是危机感强烈,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排挤到失业人口当中去。因此,很多女性通过自己的未婚状态,向上司传达这样的信息——“我无牵无挂,为工作可以全力以赴”。

另外,由于女性自身生理机制的原因,已婚女性面临着生育的问题,随时可能会中断劳动。在此期间,企业需要安排人选临时替代其工作,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劳动成本。虽然根据《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又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妇女的权益。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从自身效益出发,往往不喜欢招聘女性。为谋求生存,获得就业和升迁的机会,许多已婚妇女就不得不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

然而,无论是从伦理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 “隐婚”都是与婚姻的初衷和神圣性相悖的。杨立新说:“结婚必须履行的登记程序,不仅是国家确认婚姻,给婚姻关系以法律保护的过程,也是对社会公示的需要。” 婚姻不是私人领域的事情,它涉及公共和其他人的利益。一个人的已婚状况公示后,就包含着别人不可以再与之谈恋爱的意义,在财产权方面,婚前的两个财产权主体,婚后成了一个。心理学者周振基也认为,婚姻从自然人的角度看具有隐私性质,但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和伦理学角度看,婚姻不仅仅属于私人活动范畴。有意隐瞒婚姻,客观上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精神上的伤害。

总体来看,“隐婚”现象的出现,不仅是个人对自己婚姻的重视程度降低的体现,也反映了社会对这些外在因素重视程度的降低。这对于坚持婚姻的神圣性,确实是个考验。

结语:除了以上所介绍的各种“婚族”以外,反应在荧幕上的现代婚姻形式还有“走婚”、“网婚”、“晚婚”等等。总体来说,人们婚姻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愈来愈突破传统的取向与方式,各种“婚族”姿态各异,以一种不争的事实存在于这个社会.存在于现代人的生活。

注释:

①康戈:《试论“闪婚”现象的成因及引起的法学思考》,《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2009年第35期。

②李银河:《闪婚符合人性》,《社会方圆》2008年9月第23期。

(作者单位:王文凯,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程宇,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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