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前职员“自办银行”非法吸存案始末
2012-04-29李勇
李勇
8月的河南许昌天气仍很炎热,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
大树环绕下的一个农家大院里,坐着两个70多岁的老人。本已焦急的心情,因为这嘈杂的声音,使他们愈发的烦乱。他们的儿子王伟岭,在去年被许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伟岭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许昌县农信联社”)小召乡信用社屯里村服务站的前代办员。2005年王伟岭所在的服务站被撤销,其本人也在2005年11月被清退。去年,他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屯里服务站代办员的身份继续从事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王伟岭“出事”,其经营长达5年的“自办银行”“倒闭”,许多将积蓄存于王伟岭处的人急于追回存款,这便出现了村民围堵许昌县农信联社、“许昌一信用社倒闭”的不实消息迅速蔓延。
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冒牌货”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王伟岭东窗事发是在去年6月。一位在王伟岭处存钱的储户,拿着王伟岭开具的信用社“存单”到尚集镇(小召乡邻镇)取钱,被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告知存单是假的。
这位储户随即报案,王伟岭被当地有关部门在2011年6月17日刑事拘留,7月1日被正式逮捕。
许昌县信用联社向《中国经济周刊》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王伟岭在与许昌县农信联社解除代办关系后,私刻信用社印章、仿制信用社存单,冒用“许昌县小召乡信用社屯里储蓄服务站”的名义,在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接触了多位在王伟岭处存钱的屯里村村民。他们出示的“存单”与现行的正规信用社存单相似。
这些“存单”上的红色印章显示:“许昌县小召信用社屯里储蓄服务站业务专用章”。存款金额以及利息等事项均为王伟岭手写,“存入复核”和“记账”栏后面为王伟岭的个人印章。
据记者了解,2008年之后,信用社的正规存单上,存款金额等栏已均为机器打印,不存在手写的情况。
存单的细微差异并没有引起村民的注意,“服务站之前的存单都是这样的手写,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们都认为是这样。”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得的一份针对王伟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院判决书[(2011)许县刑初字第251号]显示,根据司法鉴定,王伟岭涉案吸收公众存款总金额为3165.9万元,涉及储戶804户。案发时,还有632万余元未兑付给储户,随后王伟岭家属协助追要王伟岭向外借贷的款项,已追回300余万元。
上述法院判决书上记录了王伟岭的供述:在担任代办员的时候,“我看到通过低息吸收存款再高息借贷给他人可以从中挣得息差,我就想接着以小召信用社代办员的名义挣这个钱,我也没有给别人说这个代办站已经撤销,附近的群众还以为我是信用社的代办员接着在我那存钱,我就用我印的假存单和存折给他们办理存款,我也是按同期国家批准的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执行的,国家调整时,我也跟着调整。贷款的利息都是我和借款人协商约定的,基本就在月息6厘到3分之间,平时家里一般放个万儿八千,应付小额取款……”
5年来,村民储户的业务基本上都由王伟岭亲自接手,直到去年6月,假存单在尚集镇曝光。
知道王伟岭“出事”了,屯里村立马炸开了锅。
信用社喊冤
“不管怎么样,信用社都该还我们存的本金,因为我们就一直认为王伟岭是信用社的人。”村民们告诉记者。
“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是信用社的机构或个人(吸收存款),找信用社要钱可以,但现在他们这样做毫无道理呀。”许昌县农信联社综合部经理葛中耀向《中国经济周刊》指出,“从去年7月到现在一直在忙这事。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我们的声誉受到很大损失。我们已经冷淡了,不想做过多解释了,事实就是这么一个事实。”
葛中耀认为,本来是一个与信用社无关的人制造的事情,却让信用社牵扯如此之深,让他始料未及。在他看来,当初信用社在事情发生之后所做的一些积极工作,却让信用社背上了黑锅。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了解,王伟岭案发后,许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案组,追缴王伟岭吸收的存款,并将追回来的款项设立专项账户存入信用社中。
葛中耀说,信用社一开始根本就没参与,只是专案组将追回的资金存入信用社的账户中,为了方便兑付给储户,所以就由信用社协助专案组按追回的比例(60%)兑付给村民。“这就让村民以为钱本来就在信用社,信用社却只支付60%本金。”网上传的“信用社倒闭只支付储户60%本金”的消息也因此而来。
“如果专案组的账户开在别的银行,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为了避免误会,后续的事情,我们信用社都不参与了。”葛中耀表示。
然而,《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众多村民储户处调查了解到,村民之所以将责任归咎于信用社,并最终引发今年7月17日在许昌县农信联社的围堵事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王伟岭为人老实,信誉极佳,在村子里很有威信。二是王伟岭长期是服务站的代办员,在服务站撤销之时,村民们并不知晓原委,以为只是换了办公地点,而且王伟岭出具的存折票据看起来正规。三是村民们原本只能在正规信用社领取的国家种粮补贴款项,却可以在王伟岭处领取,这让村民相信王是信用社的员工无疑。
后两条被村民认为是信用社应该承担责任的重要原因。
服务站撤销未广而告之,说明信用社监管不到位;国家种粮补贴款一事则表明王伟岭在服务站撤销之后仍然与信用社存在业务往来。
许昌县农信联社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出具的说明显示,许昌县农信联社撤销小召乡屯里储蓄代办站和王伟岭代办员资格时,已在小召乡屯里及附近村庄的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张贴了撤销公告,通过村里的广播进行了多次宣传,并将使用的印章、重要空白凭证、账簿、存取款凭条及与信用社有关的所有材料一并收回。王伟岭私印单据、私制印章、假冒农信社之名吸收公众存款,属于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农信社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但小召乡一位干部向记者指出,服务站撤销之后,应该没有人知道王伟岭不是代办员,要不然怎么会有人把钱存那儿。
关于村民在王伟岭处领取种粮补贴款项一事,葛中耀则表示自己没有听说这个事情。“他用这种方式骗取老百姓的信任。你想,老百姓肯定问他,你是信用社的,那你得给我种粮补贴。为了骗取信任,他才垫付了,如果老百姓从王伟岭那儿取不出来种粮补贴,老百姓就会警惕了。”葛中耀说,王伟岭拿到村民的领取补贴的凭证“存折一卡通”之后,并没有与信用社发生业务交易。
负责协助专案组追缴款项的小召乡综治办主任王伟杰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村民在王伟岭处领取的种粮补贴,实际款项还在存折上存着,王伟岭没有与信用社发生交易。
“他們说补贴钱是俺孩儿垫的,俺孩儿在哪儿弄那么多钱。”王伟岭的母亲告诉记者。
小召乡信用社的主任李刚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需要记者出示县委宣传部的介绍信。
政府的保证和无奈
“2011年6月17日,王伟岭案发后,许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2012年元月,专案组追缴返还受害群众部分资金,占资金总额的60%。”许昌县委宣传部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5年来,王伟岭的放贷对象基本上都是附近的村民和个体户。小召乡综治办主任王伟杰表示,“现在我是配合着法院将王伟岭贷出去的钱收回来。王伟岭的借贷手续很简单,写个条就行。这次,我是陪着法院第5次去收。前面收了4次,收回将近300万,后续的还得去收。”
“政府对这事儿确实没少操心,40℃的高温,我们下去催收王伟岭贷出去的借款。光工作组的经费就有30多万,这些都是政府买单。”一位协助专案组追缴借贷存款的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王伟杰现在每天都向县领导汇报情况。他告诉记者,现在村民们对政府还是很感激的。因为王伟岭多数的钱借给了当地农民,他们白天都下地干活儿,我们只能中午和晚上去收缴。“要不是政府,他们一分钱也要不到。”
王伟杰表示,事情发生之后,政府也与村民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许昌县书记和县长曾带着公检法与信用社的领导与村民储户代表见面,并把相关的情况向他们通报。
不过,村民围堵信用社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主要是因为村民感到本金的全部收回希望很小。
村民表示,政府最初承诺要全力追缴款项,并100%兑付村民本金。但在兑付60%本金之后,一直没有下文,这让他们很着急。
一位村民向记者透露,一位县领导说了一句让他们很“伤心”的话,“剩余的钱收得回来就收,并且兑付给你们,收不回来也就只能这样了。”
王伟杰告诉记者,有一些贷出去的款项到最后确实不太好收回,有的已经被起诉至法院。
在村民的本金没有完全兑付之前,屯里村很难平静,因为存款里大部分是村民的卖粮钱,有的是甚至为儿子盖房准备的。
“在这个事件中,很难说谁对谁错,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当地一位人士说。在这个事件中,信用社、村民储户、当地监管部门,无一不满脸无奈与疲惫,但其背后深藏的农村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知识匮乏的隐患更让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