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
2012-04-29彭金龙
彭金龙
摘 要:在“四书五经”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一个王者或者君主,如果他是暴君,那么他们臣民的性格也是暴躁的;如果这个王者或君主是平易近人、亲和的人,那么他的臣民也是平易近人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尤为关键,所以孟母才三迁居所。而家庭暴力的发生给和谐的家庭环境蒙上了一层阴影,也成了孩子成长中不能磨灭的梦魇。
关键词:家庭暴力;成长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基础。家庭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安定。而家庭暴力的产生直接造成了家庭的不和谐,它不仅使家庭成员在精神和身体上遭受巨大伤害,而且还引发各种犯罪事件,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关键而又特殊时期,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遭受暴力,都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影响着家庭的和睦,还关系着孩子的心理健康。国内外许多研究也表明,家庭暴力对孩子日后的情绪、行为问题有影响。目击或亲历家庭暴力的婴儿或儿童,更容易出现某些发展障碍,如易受惊、渐增的恐惧和攻击性。
人们常说:家和万事兴,家兴国昌盛。这不仅体现出家庭对于社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只有和睦的家庭才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因此,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下,我们必须反对家庭暴力的发生,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一、家庭暴力形成的主要原因
家庭暴力在我国法律层面上的定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要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首先就得了解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存在。我国从古就有“男尊女卑”的思想意识,男权统治更是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他们要求女子“三从四德”,遵守“三纲五常”,这就将女性不平等地置于男性的统治之下。当今社会的大男子主义,要求妻子对其言听计从,无论是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务,他们都要求妻子听自己发号施令。如果妻子与其意见不一或是反对,便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以此招来家庭暴力的伤害。对于孩子,一些家长性格粗鲁,脾气暴燥,有的家长自己文化素质低,认为“棒棍底下出人才”,没有文明 语言,教育方法,孩子表现有一点不如意,动不动就打骂,形成习惯,以为自己打自己的孩子不犯法。
2.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导致人的意识观念的转变。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人在各种各样的文化、观念、思想的冲击中,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婚姻观发生了严重的变化,有的甚至出现脱轨现象:“婚外情”、包“二奶”、养“小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出轨现象,直接导致夫妻间感情的破裂,矛盾的升级。这种情况下,丈夫会以各种方式表达对妻子的不满,甚至逼迫其离婚,如若妻子反抗,便会招来家庭暴力。
3.施暴者的心理不健康、性格扭曲或是品行不端正。这往往是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对自己缺乏信心和正确的评价认识,常常怀疑妻子会爱上别人或是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进而不允许妻子跟别的男性进行正常的交流,如果妻子对此反对或是反抗便会遭到家庭暴力的伤害。也有的男性品行不端正,好吃懒做,以玩、乐作为自己生活的目标,妻子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不堪忍受,便会与其争吵或是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他便会恼羞成怒,对妻子施加暴力。
4.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不够。中国有句古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有关部门也正是这种态度,将家庭暴力当作一种家庭事务、家庭私事,不予干涉,不予处理,认为夫妻之间吵架、打架是常有的事。因此,这种态度才造成了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将家庭暴力愈演愈烈,使受害者过着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苦日子。
二、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1.给家庭带来的危害。侵害妇女的人身权利,直接导致家庭破裂。家庭暴力让妇女的身体、身心健康,人格尊严甚至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给其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其长期生活在抑郁和恐惧之中,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当妻子无法忍受丈夫的暴力时,便彻底的对家庭失去了信心,就会以提出离婚或是离家出走来进行反抗,有的甚至以暴抗暴,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致使家庭的破裂和毁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伤害极大,造成心理阴影,从而导致犯罪增多。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家庭暴力导致家庭的破裂,让他们失去家庭的温暖,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特别是直接对其施暴时,更容易使其心灵受到伤害,产生紧张、恐惧的心理。有的会影响其情绪,让他们感觉孤独、自卑,影响其身心的健康发展;有的会使他们离家出走、学业荒废;有的甚至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造成人生的毁灭。
2.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家庭暴力不仅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由此造成家庭的破裂,为社会的安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造成其精神失常、精神分裂、恐惧、抑郁等,有的甚至致残、致死,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家庭暴力的愈演愈烈,导致成千上万家庭的破裂,离婚率也日趋偏高,给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导致犯罪的增多,给社会的治安管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表现为两种犯罪:一种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且是处于法律意识极其淡薄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长期的忍气吞声致使心理扭曲的情况下,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以暴抗暴,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另一种是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在家庭破裂后,其身心健康遭受巨大的伤害,由此产生的心理阴影,致使其也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少年犯,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威胁到社会的安定发展局面,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三、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成长环境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和谐社会”理念,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再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划,以至于党的十七大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升,体现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新定位。这一切都体现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使命和历史意义。胡锦涛同志也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个社会理想,又是一个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论断:“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確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所以,我们要大力反对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家人和孩子提供和谐的家庭环境。
1.在立法上,我们应尽快地制定出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用规范的法律体系,来接约束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不仅仅用《婚姻法》等其它法律规范去约束,因为它们多数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也不够,不能形成强而有力的约束力。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规范,进而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法制的、和谐的社会。
2.有关部门也应该提高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处理的重视程度。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明确知道家庭暴力并非是家务事,也并非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家庭暴力是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的,要对其受害者进行全力的保护,对其制造者进行严肃的处理。在目前法律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劝解、教育,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从实质上去保护受害者,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3.利用学校和社会的各种教学资源,加强对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从根源上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而加强道德教育,我认为重点应放在农村,对广大农民进行道德教育,改造其落后的思想意识,让其认识到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道理,认识到虐待、打骂妻子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从而提高其道德及法律意识,从本质上大大地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4.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对家庭暴力的发生进行社会监督。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媒体和舆论的力量也日益强大,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其宣传作用,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进行曝光,使其受到社会舆论应有的谴责,带去巨大的舆论压力和社会监督,促使其改掉这种恶习,并在社会中大力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观念,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从而让家庭和谐美满,社会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安定团结是社会繁荣发展的基础。家庭暴力给受害者的身体和身心健康带来极大伤害的同时,也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在党和国家领导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要认清家庭暴力对于社会发展的阻碍和破坏,提出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的措施。因为,只有反对家庭暴力,才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从而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环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奠定基础。(作者单位:四川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