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人类社会发展影响之探讨
2012-04-29郑丽香
摘要:宗教与人类文明同步,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分析了原始宗教对人类文明的影响,论述了宗教信仰对农业、渔业和旅游业等经济方面的影响,以及对社会就业、政治、语言、教育等方面的影响。在社会主义新时期,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宗教政策,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宗教;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宗教与人类文明同步,对人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有极其巨大的影响,“在人类的文化知识活动领域中,宗教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和科学及其它社会意识形态,如哲学、文学、艺术、道德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对世界文化史作了这样的概括:“古代之文明在宗教,后世之文明在学术,学术主智,宗教主情”。由此可见,宗教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
一、原始宗教对人类文明的影响
原始宗教是原始人类社会文明的开端,人们对天、地、祖先、神灵的祭礼,作为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原始人类的思维进步和心理发展。在原始宗教的不断发展和传播过程中,极大地推动了人类语言的发展,促进了思想的丰富与交流,促进了民族的认同性和整合性的形成,上述这一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促进了社会生产力长足的发展。可以说,原始宗教作为人们的思想支柱和精神武器,成为强有力的支撑原始社会的框架和创造史前文明的巨大和主要的驱动力量。它作为一种文明和文化载体,保存和发扬了人类原始文化,造就了一批脱离生产的知识分子,并酝酿、筹备和包容着阶级社会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条件。所以,著名思想家梁漱溟先生说:“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以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我们知道,非有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之统一,却每都有赖一个大宗教。”并指出:“为了维持社会,发展文化,尤其少不了宗教。”
二、宗教信仰的空间分布对经济方面产生的影响
(一)宗教信仰的空间分布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在某些宗教中,由于教义和仪式而需要或禁忌某些产品,因而,对这些产品的传播与扩散带来不同的影响。例如,基督教中的圣餐是一项重要的仪式,天主教称为圣体圣事。据《圣经》(新约)载,耶稣与其门徒进最后晚餐时,面对着饼和酒进行祝祷,供给他们领食,并称其为自己的身体和血,是为众人免罪而舍弃和流出的。后世门徒举行此仪式以作纪念,所用物品虽各派不尽相同,但大都使用葡萄酒或葡萄汁进行祝祷,并分给教徒少量领饮。由于红色的葡萄酒象征耶稣的血,随着基督教的扩散,原在地中海地区种植的葡萄传到西欧与阿尔卑斯山以北,甚至传播到美洲与其他地区,成为世界性的一种经济作物。后来葡萄酒不单纯只用于宗教仪式,发展成一种重要的酿造业。总之,葡萄和葡萄酒的酿造向世界范围传播与基督教的扩散有着密切联系。
(二)宗教信仰的空间分布对渔业经济的影响
基督教的圣经称,耶稣是星期五被钉死于十字架上的。因此,罗马天主教徒遵守该日不吃肉的习俗,以纪念耶稣的苦难。星期五虽不吃肉,但教徒可以吃鱼,这样就对捕鱼业的发展起到刺激作用。沿海地区往往把捕获的鱼,用盐制成咸鱼以运往内地,于是鱼成为贸易的重要物资。在基督教中,上面提到的实行禁酒,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派禁食无鳞鱼。当基督教传教士把南太平洋上的皮特克恩岛(Pitcairn)居民皈依该教后,岛上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受到了打击,因为那里人的肉食过去一直是依靠无鳞鱼和猪肉。
(三)宗教对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
不论民族性宗教还是世界性宗教,它们都有大量的具有重要宗教意义的圣地。在著名的圣地与重要旅游地点中,有伊斯兰教的麦加与麦地那,罗马天主教的罗马和鲁尔德斯(在法国南部比利牛斯山的山麓),印度教的瓦腊纳亚,日本神道教的伊势,犹太教的哭墙等等。耶路撒冷则是伊斯兰教、基督教及犹太教三大宗教的圣地。在这些地方,宗教的遗迹与建筑都是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同时,有的还具有奇特的环境与优美的风景。因此,涌向这些地方的人流,不仅有很多虔诚的宗教信徒,也有不少喜爱文物与风景的游客。伊斯兰教把到麦加朝觐列为对教徒要求的五功之一,麦加一年一度的朝觐活动有上百万人参加,它吸引世界各地通过各种交通工具来的大量穆斯林。完成麦加朝觐的教徒中还前往麦地那,拜谒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墓。只有一万多人口的鲁尔德斯小镇每年却吸引来朝圣的人和游客达200万。
在佛教和喇嘛教中,一些虔诚的信徒为了表示对宗教的信仰,或为了还过去许下的愿而去寺庙朝觐进香。到达所企求的寺庙后,朝觐者除进行朝拜外,还贡奉大量的钱财。有的寺庙,不仅宗教节日期间有大量的香客朝山,甚至终年不断,成为这些寺庙的重要经济来源。寺庙或香客为了便利香客朝山,往往修建较好的道路。僧侣不但维修这些道路,还每隔一定距离修建有住所。现瑞士的圣戈特哈德(st. Gotthard)山口,那些过去为招待香客的住所保存至今。大量的人进行宗教性旅游与朝拜圣地,带动宗教性旅游经济等方面的发展。
三、宗教信仰对社会就业、政治、语言、教育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一)宗教对职业的影响在某些宗教中十分密切
在印度教中,由于继承过去婆罗门教的影响,实行种姓制度,各种不同种姓的社会地位不同,其从事的职业也不同。尽管印度现在法律上取消歧视性种姓制度,但长期的影响在社会上仍继续存在。犹太教的信徒,由于被罗马帝国驱赶出巴勒斯坦以后,他们流浪在欧洲各地,一方面受到当地政府的压制,另一方面又受基督教的排挤,不许他们从事农业等经济活动,只限于在城市从事商业、手工业和高利贷。由于长期从事这些活动,加上其宗教与民族的联系,使得他们在这些方面的才能很快超过其他宗教与民族而成为行家。到资本主义时代,贸易与金融的发展给犹太人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使他们在现今世界的各种重要企业家与金融资本的银行家中占重要地位。有宗教信仰的人们,为了宗教的缘故,在选择职业时会有所侧重。
(二)宗教对政治的影响非常巨大
有些国家各教派之间互相争执,成为影响国内团结甚至造成动乱的重要原因。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独立时,由于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彼此对立,分裂成为两个对立的宗教集团,无法在一个国家内共同生活,结果出现印度教为主的印度共和国和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巴基斯坦共和国。在英国的北爱尔兰新教徒占63%,天主教徒占35%,信奉新教的都是英国移民,而信奉天主教的大多是当地原有居民。所以,在爱尔兰独立时,北爱尔兰仍属于英国。这种情况,在世界上还有黎巴嫩、塞浦路斯、菲律宾、斯里兰卡。在历史上,由于宗教问题引起的战争有许多次。最重要的如为维护基督教名义而发动的十字军东征,自1096—1293年近200年间,共发动了8次大的战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为争夺耶路撒冷地区展开激战。从1980年起,持续9年的两伊战争,其中也反映了伊斯兰教的教派中的什叶派与逊尼派之间的矛盾。耶路撒冷一直是战争的中心,很大原因是由于它是三个宗教的圣地。现在,虽然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但仍有不少国家规定某一宗教为国教。信奉伊斯兰教的各国,多以伊斯兰教作为国教,有的把《古兰经》作为其法律依据。在挪威,新教作为国教,教堂中的牧师也属于政府雇员。而在意大利,天主教作为国教。
(三)宗教对语言和教育起重要作用
在一些国家宗教与语言和教育关系十分密切。在欧洲中世纪时《圣经》是用拉丁文写的,宗教仪式多采用拉丁语,所以拉丁文对欧洲有着重要影响。后来,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颁定的英译本《圣经》,这对英国文字语言的统一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马丁·路德把《圣经》译成德文,对德语的发展同样有重要贡献。《古兰经》对阿拉伯语言的规范化也起着突出的作用。在英国正是由于把《圣经》翻译成威尔士语,才使古代的凯尔特语得以继续存在。
在一些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中,教会办的大、中、小学仍占重要地位。欧洲大学的起源也与教会有着密切关系,如欧洲建立最早的大学——巴黎大学(12世纪)就是在教堂学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意大利北部以研究法律著称的波隆那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等都是在主教批准下建立的。在早期的大学中,神学是重要的教学与研究的科目。
由此可见,宗教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对社会就业、政治、语言、教育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1982年初,李维汉提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1982年10月胡乔木也提出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引导爱国宗教团体和人士把爱教和爱国结合起来,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同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1993年江泽民同志提出处理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出的科学论断,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综观我国和世界的宗教历史,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宗教都要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才能存在和延续,十六世纪基督教发生的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就是一个例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宗教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思想信仰,同时又是人类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新时期,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宗教政策,维护宗教信仰自由,在“积极引导”上下功夫,在引导的过程中不断克服不适应的方面,使宗教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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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式今.考古遗迹中原始宗教述评[J].世界宗教研究,1991(3).
[4]梁漱溟著.梁漱溟全集第三卷[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郑丽香,女,福建莆田人,文化馆馆员,本科,文学学士,厦门市集美区文化馆,主要从事美术创作和儿童美术教育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