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伦理原则
2012-04-29肖祥
肖祥
摘 要:发展伦理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区域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发展伦理视域下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作为一个伦理价值追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遵循人本原则、包容性原则、公平合理原则、适度原则、互利共生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伦理原则。
关键词:发展伦理;区域生态文明;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伦理原则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4-0065-04
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原则,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区域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主要有局部和全局共享、发达和后发共享、代内与代际共享、国内与国际共享模式。加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区域合作、交流、共赢、发展,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区域生态文明不能囿于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应然性论证,而是多种伦理关系与价值要素的统合。当前,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发展伦理共契与价值共识。
一、发展伦理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目标,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发展伦理主要就是对人之生存和发展的实践环境和行为进行整体性的价值评价、并施予积极的价值干预和规范。从伦理文化层面而言,生态文明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从发展的角度而言,生态文明无疑应该成为发展伦理的一个基本内容,或者说生态文明是发展伦理之树上的花朵和果實。建设区域生态文明,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以发展伦理为指导,从价值目标导向、价值评判和价值原则对其进行三个维度的观照。
首先,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价值目标导向。发展伦理的目标指向是明确的,就是如何实现人更好地生存发展。“发展的目标是改善人类生活和社会安排,以便为人们提供日益广泛的选择来寻求共同的和个人的福祉。”[1]发展必定以人为目的,因此在发展中总是蕴含着“什么是好、什么是更好、什么是最好”的价值追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质上,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以调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为宗旨,以持续、和谐发展为着眼点。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的价值目标导向是确定的、深远的和终极性的,即以“优化发展”为目的,以人的生存发展、生活幸福为旨归,对人之变化着的生存境域进行价值批判和选择,在历时性、多样性、境遇性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对人之生存关怀的肯定。
其次,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提供价值评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实践活动过程,而实践活动的正当性总是需要价值合理化加以保障。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置于“发展伦理”的视域之中,就意味着必须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价值评判并承担伦理责任,它迫使人们去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区域生态与经济社会如何协调?发展中的公平公正问题如何解决?经济利益是否是发展的唯一目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孰轻孰重?发展是局部优化还是整体进步?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过程的发展伦理省察,实质上就是价值合理化的过程,这是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再次,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享提供基本的价值原则。发展伦理旨在说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愈拉愈大的少数人发展,都不过是“伪发展”和“反发展”。发展伦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享提供基本的价值原则:一是发展必须公平合理。倡导公平合理的发展将有利于处理人类在代内和代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代内平等和代际公平。二是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发展成果应当惠及所有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最终目的也是要让其成果惠及所有人。正如阿玛蒂亚·森指出: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2],即发展的实质在于扩大个人和社会的选择自由。从此意义上说,没有基本价值原则的维系,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必然就会偏离正当轨道。
二、发展伦理视域中的区域生态文明共享
2011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提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生态文明共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所谓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就是区域发展过程中以合理、公平、持续、和谐为基本价值理念,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发展共赢为基本方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发展伦理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根本价值原则,它是区域性生态文明共享与实现的价值指导和内在动力。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一个权利与义务、责任与利益统合的综合体系。区域经济增长的过程是自然物质向社会物质不断变换交流的过程,不可能囿于小地方的封闭环境中。假定某地方经济局限于一个封闭的系统,缺乏域际交流,其经济增长的同时必然是自然资本的减少,最后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空间和功能的衰退,如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因此,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就是强调域际之间共建、共生、共享、共赢,形成合理良性的物质变换循环系统。
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目的是控制区域社会经济扩张趋于合理化,其实质是区域内外伦理关系的调节。具体而言,发展伦理视域中的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模式:一是局部和全局共享。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是一个封闭系统,不同区域系统的开放性共同构成了全局大系统,而区域与全局之间总是存在利益的交织。因此,协调局部与全局,实现公平正义,在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作出正确取舍,树立“大河无水小河干”的伦理价值理念,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发展伦理要求。二是发达和后发共享。发达与后发共享实质上就是利益的均衡,反映的是伦理正义的问题。在不同区域或者同一区域的不同地区,由于资源储备、社会经济条件、生产效率等不同,区域生态文明的效益常常会发生分化。因此,一方面,发达地区对后发地区应该承担生态、产业、技术等方面对后发地区的扶助责任;另一方面,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应大力激发生态资源活力,引进高级资源要素与本地优势要素结合,高起点布局产业,更好地把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三是代内和代际共享。一方面,区域生态文明必须考虑代内共享,既不能损害他人、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发展,又必须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另一方面,区域生态文明还必须考虑代际共享,形成良性的发展伦理关系。因此,我们既要关注“横截面”的人际关系即代内伦理关系,又不能忽略“历时性”的人际关系即代际伦理关系,即既要关注代内平等,更要关注代际公平。四是国内和国际共享。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区域生态文明显然已经突破某一地区或某一国的地理空间,而成为共同的责任与事业。因此,倡导公平合理的发展伦理,在经济、社会、生态的三维互动中达成价值共契,是实现生态资源配置和文明成果共享的“纳什均衡”与“帕累托最优”叠加的基本保证。
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不仅是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生态经济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破解后发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两难困境的关键;还是建立绿色产业和经济结构,实现多元化的生态经济模式的有力支撑;更是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向国家发展战略转型和升级的重要保障。
三、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
发展伦理以实现人类整体利益为最高价值目标,发展伦理视域下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是一个责任共担、风险共存、成果共享的过程,也是伦理价值追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
一是人本原则。人本原则就是要以人为中心,以增进人之幸福、满足人之需要为“本”。人本原则强调要以人的发展统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人的发展置于价值的优先性地位——那种只顾整体经济效益而忽略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的经济政策注定没有前途;人本原则要求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与人的生存环境联系起来,优化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人本原则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所有人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包容性原则。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包容性原则强调发展的目的不是单纯追求GDP增长,而是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改善协调同步,并且使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2010年胡锦涛在第五届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致辞中提出“包容性增长”,并认为其“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为区域生态文明共享指示了发展路向。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新时期,注重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包容性,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倡导区域经济包容性增长,最重要的发挥区域优势,实现区域经济整合,即“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将原本相对零散的区域经济系统,根据各自特点和优势,相互配合协调,有机耦合成系统整体”[3],协调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三是公平合理原则。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利益问题。因此,协调局部与全局,实现公平正义与合理有度,是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重要发展伦理要求。所谓公平正义,一方面要关注代内平等,共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优化的“共时性”发展及其成果。另一方面,要关注代际公平,共享生态文明发展机会,在“历时性”发展中实现生态文明的承上启下。所谓合理之“理”即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使生态资源使用和开发合理有度。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实现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公平合理,必须放弃传统的GDP情结,实现科学发展;政府应该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反对消费主义,保护不可再生资源不被过度使用和浪费;要倡导资源节约,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要建立有限资源在不同代际间的合理分配与补偿机制。
四是适度原则。适度是指事物保持其质和量的限度,在生态文明共享实践中坚持使事物的变化保持在适当的量范围内,既要防止“过”,又要防止“不及”。一方面,在“共享”之下要防止因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追求而对区域生态资源大肆使用、过度开发,酿成“公共地悲剧”;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多个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得生态资源开发和保护得不到充分实现,造成生态资源的使用不足、开发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酿成“反公共地悲剧”①。
五是互利共生原则。互利共生就是要确保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地方政府、相关组织机构、社区、居民、企业等获得相关利益。区域作为一个空间系统,其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是实现区域内自然物质向社会物质变换的共生变量。显然,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是一个封闭系统,区域之间的要素不断实现流动,某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范围常常扩大到别的区域,因此不同区域系统的合理性构建了全局大系统的有机和谐。在不合理的增长模式下,某一区域经济增长的成本就会转嫁到其他区域,造成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一般而言,区域经济成本大于收益(典型的就是以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增长)的风险总是经常出现,这需要政府、企业和民众共同承担、化解风险,控制区域经济于适度规模之内,使区域经济成本与区域生态效益在最佳点上实现结合。当前,缩小域际差距,构建连续、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轴带,促进区域互联、合作、共赢,发挥资源秉赋优势,克服地区产业结构雷同、协调域际分工效益,是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重要内容。概而言之,区域生态文明共享中局部和全局、发达和后发,以及区域和区域之间应该实现资源互补,利益共享,并确保核心利益层相关者、紧密层利益相关者、松散层利益相关者的差距缩小,才能真正做到共建、共用、共赢。
六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必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旨归。Brundtland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定义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4]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经济效益的暂时性带来污染治理的长期性”的现象并不少见。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掠夺自然、透支生态就必然会带来恶果。恩格斯曾警告:“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马克思也曾说过:“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6]。要实现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调整自己的需要理念,必须放弃传统的GDP情结,建构合理的消费观念、正确的利益观念和理性的发展观念,实现科学发展。其次,政府应该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反对消费主义,保护不可再生资源不被过度使用和浪费。再次,要倡导资源节约,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最后,要建立有限资源在不同代际间的合理分配与补偿机制。经济学家皮尔斯认为可持续发展是追求代际公平的问题。当代人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不能妨碍、透支后代人的环境资源的利用。忽视代际公平实质上是缺乏长远发展眼光,是经济社会持续性发展的断裂。
从发展伦理视域审视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并确立生态文明共享的伦理原则,首先,有利于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意识,调整人类自身的需要理念,建构合理的消费观念、正确的利益观念和理性的发展观念;其次,有利于建立伦理价值认同基础,实现区域间的团结协作、互助补偿、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机会平等、成果共享,优化区域系统要素,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再次,有利于形成决策管理的伦理共契,避免掠夺式开发、漠视发展责任、加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最后,有利于加强制度伦理约束,培育普遍的道德理性,进而实现对主体行为的约束以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共享的最终实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区域生态文明共享应该成为推进全球化背景下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建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崭新课题。
注释:
①1968年英国教授Garrett·Hardin首先提出了“公地悲剧”理论,并例证:在一块公共草地的牧场上,每个牧羊者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因此都会不顾草地的承受能力而增加羊群数量,最终导致牧场因过度使用而退化或废弃。1998年美国教授Michael·A·Heller提出了“反公地悲剧”理论。他认为,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参考文献:
[1]德尼·古莱.发展伦理[M].高 鸽,温 平,李继红,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2]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 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
[3]魏芙蓉,等.区域经济发展中应注意的几个深层次问题——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引出的思考[J].桂海论丛,2012(1):118.
[4]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王之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52.
[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04.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1.
责任编辑 张忠友
Ethical Principles of Shared Reg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Xiao Xiang
(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ilin Guangxi 541004)
Abstract: Development ethics is the value orientation and inner drive of reg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shared reg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s a new mode fo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the regional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velopment ethics, shared reg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aken as a gaming process between ethics value and interests, shall follow the ethical principles of humanism, inclusiveness, fairness, moderation, mutual benefici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development ethics, shared reg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thical princip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