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民主评议“碍”与“路”
2012-04-29晏学武
晏学武
要使党员民主评议真正起到洗礼思想、解决问题、明确方向、振奋精神的目的,就必须切实抓好“准、细、活、实”几个环节。
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是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的试金石。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争先创优活动的不断推进,我们在操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和改进。
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民主评议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存在认识偏差,认为民主评议党员无非就是“画个圈,打个钩”,没必要较真;还有的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事先不明确党员标准,不讲清评议意义,就让大家评议,事后也不对评议情况进行讲评总结,缺乏工作的严肃性;有的不讲评议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原本需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却只是简单地发个言,讲两句话,填一下测评表就算走完了程序,致使评议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
少数党员存在思想障碍。一些党员不能正确看待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撰写自评材料时,说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遮遮掩掩,将原本找差距、查原因的党性剖析材料写成了评功摆好、自我表扬的“表扬稿”。在评议其他同志时,不谈缺点讲优点,不说问题摆成绩,不说真话讲假话、废话、相互吹捧的客套话,尤其是在评议干部党员时,更是有意奉承、一味讨好,把民主评议当成了拉关系、讲人情的会议。在评议中怕得罪人、怕搞僵关系、怕影响工作,患得患失。还有的党员在评议中随大流、坐等看风向,风吹两边倒,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往往会出现评自己多、评他人少;评工作多、评认识少;评成绩多、评缺点少的“三多三少”现象。
民主评议工作机制不健全。对于被评价为不合格党员的处理,一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缺乏认真和力度,片面强调团结,认为处理不合格党员会得罪人,影响团结,于是该处分的不处分,该清除的不清除。有的重感情轻原则,对于不合格党员偏袒呵护,导致民主评议党员“评”的多,处理的少,违背了民主评议党员的主旨。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比较原则,定性多、定量少,操作性不强,失去了民主评议的最终目的和意义。
评议动机不端正。个别干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是出于公心,而是以个人好恶为标尺,讲关系,不讲原则,对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志,在测评时往往有意拔高;有的把在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带到民主评议中,借评议之机泄私愤、搞报复,甚至无中生有,恶意中伤。这种评议不仅伤害了党员之间的感情,也破坏了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工作路径
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评议的良好氛围
民主评议党员涉及到每个党员的利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使每一个党员认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组织党员从党的领袖论述中寻找思想武器,从《党章》中查找理论依据,从正反典型事例中认识利弊,使其明白“严是爱,松是害”、“自己亮丑不是丑,遮遮掩掩才是羞”的道理,对组织敞开心扉讲实话。要针对个别党员思想动机不端正的情况,事先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引导大家摒弃私心杂念,以对组织和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公正客观地进行评议。
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民评氛围,必须要认真学习民主评议有关政策和上级相关要求,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评议计划,提出具体的评议方案,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责任区分到人,确保民主评议取得实效。
搞好宣传发动,也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时机,进行层层思想动员,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党内教育的基础上,要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评议活动的氛围,使其以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其中。
抓住关键要素,增强评议成效
要使党员民主评议真正起到洗礼思想、解决问题、明确方向、振奋精神的目的,就必须切实抓好“准、细、活、实”几个环节。
“准”:就是在工作标准上要做到明。要针对现代企业的特点,增强评议的准确性。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党员定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根据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制定出不同层次党员评议的具体内涵和标准,特别是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要有明确具体的量化条件,明确关键行为,即党员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言行,以便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在评议中有据可依,评议标准越具体,越有可操作性,就越能起到反光镜的作用,同时还能避免评议时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冲突。
“细”:就是在内容上要做到细。要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无论是自评或互评,要根据党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制定不同的评议内容,实施分类评议,防止“一锅煮”。要实现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评议内容由“虚”变“实”、由“暗”变“明”,力戒“印象评议”、“人情评议”、“定位评议”。
“活”:就是在实施中要做到活。要针对现代各项目的特点,增强评议的科学性。从组织上:要将个人自评与同志互评、党内讲评与党外评议、分管领导评议与基层群众评议相结合。从内容上:每次评议前应确定一个主题,在评议时力争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从方法上:要将民主生活会与座谈会、面对面评议相结合。从环节上:要做到集中评议与平时考评、学习分析与整改提高、总结经验与纠正不足相结合。
“实”:就是在步骤上要做到实。要针对各企业的特点,增强测评的规范性。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情况通报,要利用职代会等形式,让大家对本单位民主评议活动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为评议打好基础;二是群众测评,由群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档次对党员作出客观评价;三是分析评议,召开支部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理想信念、工作实践、模范作用、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反思存在的问题;四是情况反馈,及时通过内部公开栏等形式,将评议结果向群众通报,并督促党员和所在党支部认真对待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认真整改提高,巩固评议成果
通过评议帮助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既看到成绩和进步,又看到问题和不足,并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党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
一是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要使党员认识到民主评议只是手段,目的是保持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因此,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学习教育、党员思想分析、组织生活、督促检查、奖惩激励等党员管理和监督体系,使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扎扎实实整改提高。要针对群众反映出来的意见、自评查找出的不足和组织讲评中的问题,边整改、边提高。要从党员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基层好办、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使群众能切实感受到民主评议带来的变化和进步。
坚持做好优胜劣汰工作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清理不合格党员队伍方面加大力度,使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群众满意率低、丧失革命意志、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所交办任务的党员都能得到及时相应的处置。因此,要在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组织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虽不合格但愿意改正的,应进行劝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接受群众评议,重在提高参与率
“党员是旗帜、满意是目标”。离开群众参与的群众评议不是真正意义的群众评议。群众评议群众满意,离不开结合,只要结合好了,群众才有热情参与。唯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将“群众是否满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