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茶园到茶杯
2012-04-29郑景顺
郑景顺
质量安全是茶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历届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茶产业发展的“一号工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围绕“强化源头管理、突出中间自律、加大终端追溯”的工作主线,从政府推动、生态建设、基地建设、农资监管、绿色防控、执法督查、质量追溯、责任保障等8方面入手,致力构建从茶园到茶杯的质量全程保障体系。
政府推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方力量,践行绿色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溪县委、县政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县委分管副书记、县茶管委主任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茶管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县茶叶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县性的茶业工作会议,部署、考核、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近年来,先后连续实施以茶业基础管理“万千百十提升工程”、茶业万人培训工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载体,引导茶农转变观念,增强质量意识,提高科学制茶水平;每年举办茶叶生产、加工、审评、营销、管理、宣传等相关内容的培训班400多期2万多人次,举办各类茶王赛、初制技术大赛60多场次,开展茶商培训1500人次以上。茶叶乡土教材进入中小学课堂。
生态建设。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情况,全面打造“生产、生活、生态”有机协调的合理空间开发格局。一是推行全域生态,创建国家生态县。由安溪县人大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议》,县政府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森林安溪建设、生态茶园提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污染源综合治理、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等六大工程,规划到 2015年前实现国家生态县创建目标。二是建立生态茶园,致力改善茶园小气候。按照“茶园周边有林,路边沟边有树,梯岸梯壁有草,茶园内沟外埂”的基本要求,立体推进茶园生态建设。安溪县建立的“5+1”生态茶园发展模式已经在全省推广(“5”,即推行“树+草+肥+水+路”五位一体;“1”,即推行无公害清洁化生产技术)。2005年以来,共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24.6万亩,其中示范片6.2万亩。三是实施“年百座茶山绿化工程”。稳步推进生态脆弱区和25度以上陡坡地退茶还林,优先推进省道“两侧一重山”退茶还林,每年对100座以上的茶山实施高强度绿化。近三年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实施茶山植树造林山头306个,建设规模3万多亩,植树造林面积8000亩。
基地建设。坚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在茶农组织化、生产标准化、基地集约化、经营品牌化中,立体建设茶叶基地,梯次推进现代茶业发展。一是茶农组织化。大力支持种植、 加工大户兴办茶叶专业合作社,努力加快“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的步伐。专业合作社“五个统一”服务管理模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病虫害指导防治,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茶叶品牌,统一质量管理),在协议基地、联作基地建设中有效发挥作用,管控茶园面积达40多万亩。二是生产标准化。在全县推行《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安溪铁观音生产初制加工技术标准(试行)》、《安溪铁观音精制加工技术标准(试行)》、《安溪县关于规范茶叶销售行为的基本准则(试行)》等“四个标准体系”。同时,鼓励建设集约化、清洁化初制加工场,在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质量标准、QS、ISO、HACCP、GMP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无公害清洁化生产。全县茶叶加工企业标准注册登记率95%以上,标准实施覆盖率100%。全县获得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资格企业99家、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176家。全县有59家茶企获得ISO9000、HACCP、ISO14000、GMP及测量管理体系认证;35家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455家获得QS认证;GAP认证在全县出口企业中全面推广。三是基地集约化。把“原料战略”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茶叶龙头企业实行“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联作管理等管控模式,通过承包、合作、流转等方式建设自有基地、管控基地或与茶农联建协议基地,导入GAP良好农业规范,提高原料自供率。到目前,全县企业拥有自有基地3万亩,协议基地8.5万亩,联作基地2万亩;通过学习法国葡萄酒庄园生产经营模式,建成华祥苑茶叶庄园、中闽魏氏茶叶庄园,正在建设有八马、凤山、年年香等11个庄园。四是经营品牌化。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福建省著名商标、泉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同时在税收、土地使用、市场准入、财政贴息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实行政府推荐茶叶品牌制度,每年向社会推荐一批信誉好、质量好、诚信经营的企业品牌;制定扶持茶企上市的奖励政策,对于第一家上市企业,将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农资监管。整合全县所有农资经营公司及旗下经营网点,组建安溪县新合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全县农资产品,并由供销部门统一管理,变“多龙治水”为集中管理,做到抓源头、源头抓。一是严把报备关。凡进入安溪的农资,均必须向县农茶局报备。二是严把准入关。凡进入安溪的农资,均必须经专家组审核、准入。三是严把招标关。按照比质量、比服务、比资质、比价格的“四比”要求,由新合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招标、统一售价、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统一监管,农药零售价比招标前降幅达30%以上。四是严把溯源关。建设“安溪县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并在全国内发明“四个首创”:①对进入县域的每一瓶农药实行条码准入管理;②发放农户农资购买卡,实行农户凭卡购买农资商品制度;③在农资销售凭证上发布当期病虫害防治信息;④确保农资产品流向随时可以移动稽查追踪。五是严把执法关。成立县、乡(镇)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队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使用违禁农资和无照经营行为。实行举报重奖制度,最高奖励10万元。
绿色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绿色生产茶叶。一是推广应用绿色植保技术。完善预测预报体系,实施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体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比如,在茶园推广应用太阳能杀虫灯、频振式杀虫灯、信息素有色粘虫板,保护茶园益虫,安放捕食螨,喷施植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冬季推广使用石硫合剂封园等。二是全面实施良种推广工作。实施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等国家级项目,保护铁观音、本山、黄旦、毛蟹四大当家品种。全县良种推广面积95%以上。三是实施茶园土壤改良工程。实施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推广茶园平衡施肥技术,全县年实施土壤改良示范片2万亩以上,重点修筑加固茶园梯岸,落实茶园前埂后沟的茶园水土保持措施,实行茶园梯壁留草,在茶树行间进行覆盖及种植绿肥等工作。
执法督查。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落实监管实效。一是强化监督抽查。投资3000多万元,在县内建设2个国家级茶叶检测实验室——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级茶叶检测重点实验室,检验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成立县茶叶卫生质量联合抽检组(成员由县农业、工商、供销、茶管办等职能部门组成),常年随机抽检县域茶农毛茶在制品、加工环节茶企茶产品,流通环节茶企茶店终端茶产品及外来茶样品,以高密度的抽检与严查重处逼茶企、合作社、茶农进行自律。2012年的常规质量抽检任务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40%,总数达到2552个样品。企业自行送检形成风尚,茶企、茶店购买、销售安全茶,茶农生产安全茶的生产经营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强化综合整治。整合全县涉茶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经营管理、“QS”使用管理、茶叶包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茶企加盟连锁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在开展“QS”、“有机茶”等标识认证打假行动中,2010年以来,共没收不合格包装241.55万多只,查处冒用认证标志企业1家,对38家违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对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封存销毁并依法进行处罚(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同时制定整改措施;从恢复生产开始到之后的三个茶季,每个月都必须抽检一次,所有跟踪抽检费用由企业承担。第二次抽检不合格的,除罚款外,视情节停止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使用(准用)资格、吊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同时,召集所有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有关单位;将抽检合格率最低的乡镇列为全县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乡镇;使用违禁农药的茶树予以剪毁。四是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使用违禁农资和无照经营行为,2010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98起,罚没款171.08万元。剪毁使用违禁农药茶园21.4亩,查处一起触犯刑法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009年,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质量追溯。一是面向茶农个体,积极推行联作管理。总结推广华虹联作制,在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与茶农之间,增设联作小组(由10户左右的茶农自愿组合)这一层级,以联作小组为单位与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协作,强化集体连带责任,一人违规、牵动全组,较好地解决了茶叶的原始质量责任承担问题。二是面向企业和合作社,积极推行环节性、局域性追溯。环节性追溯方面,在茶都市场,推行市场准入和实名交易制度;鼓励引导合作社统一申请注册商标,建立内部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包装销售。局域性追溯方面,八马茶业、中闽魏氏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通过农业部验收;举源茶叶合作社,启动实施有身份证茶追溯系统。三是面向整个产业链,积极推行“四项溯源制度”。在种植环节建立农事管理记录制度,在加工环节建立进货、加工台账制度,在销售环节建立规范标识制度,在监管环节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责任保障。先后出台《安溪县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奖惩办法》、《安溪县2012年茶业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乡镇、部门、村居和茶企、茶农、农资经营人员的茶叶质量监管责任,上下左右联动抓好茶叶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对于乡镇党委、政府及茶管委,综合考评总分前三名的乡镇将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授予2012年度茶业工作先进单位,并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作为责任人的奖励金(奖金不列入乡镇奖金范围)。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乡镇及其党政主要领导、茶管委正副主任取消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综合性评先评优、农业农村工作评先的资格;其主要领导要书面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并在下年度的茶业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分管领导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二是对于县委农办、县农茶局副科级以上干部。除完成原工作职责外,还需要挂钩联系乡镇,如果所挂钩乡镇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评先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三是对于县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队伍。根据全年查处案件的总案值排列名次,排列最后一名且未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监管中队,其中队人员取消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评先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在下年度的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四是对于村(居)主干。对每季毛茶在制品抽检检测超标幅度(总累加值)前三名的村(居),实行乡镇领导约谈制度,该村(居)书记、主任年度绩效工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作为该乡镇下一季度必抽查的村(居);一年内出现毛茶在制品抽检检测超标幅度(总累加值)前三名二次的村(居),将作为全县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单列村(居)进行重点整改,在整改期间(1年),其村(居)书记、主任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连续二年列入全县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单列村(居)又不能解除的,将给予村(居)书记、主任降职、免职、责令辞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