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多元主义澳大利亚中的归属问题
2012-04-29欧阳昱
摘要:本文通过后多元文化澳大利亚的几位作家,即汪红、沈志敏、赵川、英强等的几部小说,探讨了这些作品中普遍缺乏归属感的问题。
关键词:归属感;后多元文化;澳大利亚;汪红;沈志敏;赵川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77(2012)5-0056-06
归属(belonging)是渴望(longing),一种渴望。对于那些生活在自己所选国土的移民来说,有否归属感,这是一个关键问题。这取决于他们渴望什么:他们渴望的是享受短暂福利之后,就打点行装,启程回家的一个临时居留之地?还是一个能在那儿获得真正归属感,长期居住下去的永久飞地,或(第二)故乡?本文拟通过讨论澳大利亚华人作家的三部中文长篇小说,即汪红的《极乐鹦鹉》,沈志敏的《动感宝藏》和赵川的摄影小说《和你去欧洲》,对后多元文化的澳大利亚语境下,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国大陆移民的归属问题进行探讨,在这个语境下,多元文化的思想越来越显得过时,几乎变“mal”掉了,①就像“malfunctioning”(出故障)一字所显示的那样。②
“我不应该来到澳大利亚,
不应该离开我的国家”③
汪红196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中国女作家,她从1990至1992年,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学习,并于1993年回到中国。④除此之外,她那部2002年9月出版的长篇小说《极乐鹦鹉》的书套上,几乎没有什么关于她的个人资料,只在小说末尾有一个附注。附注上说:“第六稿于2000/12/8”。⑤根据这一点,她至少花了七年,六易其稿,才写完该书,而且很可能还花了两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在她回国的九年后,才找到出版社出版。这样猜测也许并不为过,即这部小说在某些方面与她本人生活互成平行:主人公马蓝⑥先与意大利人假结婚不成,后与一个名叫马尔夫的国籍不明人士假结婚又不成,假结婚努力未遂之后而回到中国。该小说封底的描述中有这样一句话,说它具有“非凡的诗意”。我个人则认为,它对中国学生生活的形象描绘,有余音绕梁之绝响,仿佛将之用“时间翘曲”方式而捕捉,形成一种真空。这种真空既是因为他们盲目固执地想留下来,也是因为澳大利亚对他们的命运漠不关心,更是因为澳大利亚通过奥列佛及其家人等角色,不惜通过骗取钱财的市侩行为而造成的。
《极乐鹦鹉》是一本读起来让人心酸的小说。小说追述了马蓝在澳大利亚的短期旅居生活,她在南澳和维多利亚州边境地区的红悬崖以及悉尼的西田等地,做各种各样的零活杂活,如摘葡萄、摘桔子、摘柠檬,当清扫工,在临终医院当看护等。在中国,这位大学毕业生“倾全力学习英语,为的是有一天出国”。(p.23)她结束在澳的学习后,不得不延长签证,但又没钱交签证费,于是不得不借钱,付给奥利佛,以便为她找个伴侣假结婚。此事未成之后,就由人撮合,跟马尔夫结婚,以便留在澳大利亚,但把孩子流产之后,决定离澳回国。她离开的那一天,马尔夫对她说:
你是对的,为什么一定要在南半球这个国家生活呢?没有理由,我看不出什么理由。我很理解你,我和你一样,患了思乡病。……我已经离开家乡太久了,我感到我内心已丧失了这么一种力量。生活只是一种习惯,过去被割断了,也就不可能了。我不是在生活,我只是活着,希望有一天活得好一些。如果我是你,也许,我也会这么做。只要你相信回国能使你快乐,你应该回国。(p.281)
马蓝置身于一种极端的环境,无论对自己在国内的那个家,还是对奥利佛,都欠了一屁股债,因此不得不做苦工,摘水果,摘十公斤葡萄,仅得39澳分。(p.6)她跟马尔夫结婚时,账上仅有10块澳元。(p.98)最后只有靠迷信来自我安慰。例如,奥利佛母亲去世,准备用船把她的遗骨运回故土时,马蓝心里就在想:
一个人离开澳大利亚,
一个人进澳大利亚。
世界物质不灭,这个进来的人就是她!
她此举终将成功,这就是奥列佛母亲在这一刻死亡的真意!(p.14)
她始终执拗地抱住一个迷信的想法,认为她可能是犹太后裔,“和汉人有明显的差异”,(p.20)而且,正是因为她来自“无可考证的祖宗——犹太人,或者是突厥族商人”,她才“为了几个世纪前的未了姻缘,在这个世纪末,万里迢迢到南半球,与一个从那儿来的人缔结婚姻”。(p.187)这个人就是马尔夫。
不过,正如马蓝所说,她在澳大利亚只做到了一点,那就是“我苟且地活着——为了一张绿卡”,(p.175)一种“已经结束,已经死亡”的生活,(p.176)“如果不总结,将到来的只是死亡的延续”。(p.176)写到这儿,不能不让人想起欧阳昱一首英文诗中所说的话:“living in australia is living after death”(活在澳洲,就是活在死后)。⑦
书中的其他中国学生活过得不比马蓝好多少:扬帆不会说英文,因此一到澳洲,就“变成了聋子哑巴,不但失去了个性,还沦为弱智”;(p.94)老阎在写一封家信,里面夹寄了一张100澳元的钞票,“他到达澳大利亚第一次拿到的报酬”,但这是一封“妻子永远也未能收到的信”。(p.27)这个细节后来重复多次,达到了让人痛心的程度;还有一个秦月,她傻乎乎地幻想,只要通过刻苦学习,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对马蓝说:“马蓝,你还是应该读书,这是改变身份的唯一出路。”(p.71)这些人物的名字,无一不带有讽刺和恐怖的象征意味。扬帆表示“扬帆远航”,说明这是一个抱着远大志向的人。老阎则暗示着老阎王。秦月让人想起“秦时明月汉时关”的诗句,那是一个能够在历史渊源上,让人回溯到秦朝的女性。书中的地名也都灌注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墨累河被音译成“麦泪河”,再不就是在马蓝写的一首英文诗中,有意错拼成“Marry River”。(p.85)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人物,这些人大多都是移民,其国籍身份不明,有欺诈成性的奥列佛一家,该家十天死了两人,让马蓝和秦月空喜欢了一场;有仅仅通过暗示,表明身份可能是犹太人或土耳其人,也觉得自己不该到澳大利亚来的马尔夫;(p.284)还有在澳洲出生的匈牙利人史蒂文,他在一出戏里演了一个中国人的角色,但该出戏却不许任何真正的中国人出演,(p.225)他还是唯一一个回到匈牙利,却完全没有归属感的人。他说:“几年前,我去匈牙利,但我没有一点归属感。我看他们,完全是看外国人,我甚至暗暗认为那里的人长相很丑。”(p.225)有意思的是,马蓝对此并不认同。“马蓝望着他,没有好奇,没有礼貌的关怀。……她的沉默衬出他的表达相当做作,他跟马蓝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只等她开口离开。”(p.225)
全书没有一处使用“种族主义”或“多元文化主义”这种词汇,只在一段描述中,一个名叫丽兹的澳大利亚病人,厉声对马蓝和太平洋岛人肖说:“你,你们亚洲人滚出去!……滚出我们的国家!”接下来,当“穿着质地考究的西装”的丽兹的儿子称赞马蓝“英语相当不错”,并问她“在哪里学的”时候,马蓝对快乐的理解,来了一段非同寻常的沉思:
马蓝声音淡漠,出了房间。她厌倦了别人眼中的目光。一切,不会因交谈改变。他穿了考究的西装,以为他可以怜悯她。因为她说一口英国口音的英语,她是来自古老野蛮之地的文明人。她倾毕生之力学习英语,可这儿,它是人人都会呼吸的空气。假如她学的是另一样,她是跨国公司的高级职员,她的生命就会更有价值?她在国内大公司任职时,也穿考究的套装,那时,她没感到自己高人一等,也没觉得快乐。
快乐如此罕有,它只能来自内心。(p.276)
马蓝在澳大利亚的归属何在?这只能通过她本人与澳大利亚的关系看出。在悉尼,“她感觉自己正行走在这个城市的边缘,而这个城市在海洋的边缘,这个城市隶属的大陆被蔚蓝的海水包围,在诞生他们的星球边缘旋转。”(p.258)对她来说,澳大利亚不算什么,至多不过是一个从中“穿行,没有留下痕迹”的地方。(p.278)汪红后来的出家修行,可能早通过这些词句而暗藏了伏笔。她的一个高中兼大学同学就曾这样评论她道:“汪红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独来独往,不苟言笑,听课认真,蛮有魅力的高傲的女生。走路就像一阵风,来无踪,去无影。”而且,据他摘引的文字说,这本书一出版,汪红就出家了:“00年她在我办公室打印长篇小说‘极乐鹦鹉,02年5月花城出版,夏天出家去了甘肃青海交界的最大的佛学院,法号圆陀。”⑨
有趣的是,托尼·艾雅思的故事片《意》(Home Song Stories, 2007)中的主角Rose,就曾说过类似马蓝所说的话,她说:“我真不该到澳洲来。”⑩
三原色{11}
澳华艺术家沈嘉蔚英文名Jiawei Shen。他给墨尔本前市长苏震西(John So)画肖像时,用了三种主要元素:用油画这种源自西方,也就是白人的绘画方式,描绘苏震西的中国脸和他身穿的土著衣着。{12}与之形成有趣对照的是,十多年前,亦即1990年代早期,澳大利亚作家阿列克斯·米勒的《祖先游戏》出版时,该书封面的一张油画,通过华人凤、爱尔兰人努南和澳洲土著多塞特打尤克牌戏,表现了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该画作者是约瑟夫·约翰逊,他以该画描写了淘金时期这三大民族之间和平共处的和谐关系,这之后,种族主义遽起,产生了极大破坏,并在澳大利亚投下了长长的阴影。{13}对三原色(三族色)的这种关注,也许会让其他民族或种族背景的人产生受排斥感,但长期以来一直都存在,如苏格兰人(休姆·尼斯贝特),匈牙利人(戴维·马丁)和白种澳大利亚人(扎维尔·赫伯特),在他们的作品中,华人发挥了黑白两色人种的连结作用。{14}沈志敏的《动感宝藏》一书中,就以这种三原色为该书奠定了基础,一个华人男孩,一个土著男孩,以及一个白人男孩,为了寻找澳大利亚的土著起源,而一起携手同行,来到其象征之地的“伤心之地”,那是200年前曾发生一起大屠杀,导致很多土著人丧生的地方,{15}同时在此过程中也发现了他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本小说比标题很带讽刺意味的《极乐鹦鹉》要积极,因为三个孩子选择了漂泊人生,在全澳周游,把归属问题交给了八面来风。
三个孩子浪迹天涯,寻找宝藏,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其他方面的宝藏,其中的种种故事,都不如该书结构之后暗藏的思想重要。这个思想反映了作者的一个重大认识,尽管是有限的认识,即澳大利亚的种族和谐和文化和谐之关键,就是这种三原色的融合,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沈志敏给三个孩子安排了三种不同的角色来扮演。更耐人寻味的是,其中两个孩子来自有问题的家庭。汤姆斯是私生子,其父是保守党议员,因桃色事件败露而自杀身死。高强父亲是一家中国公司经理,有腐化堕落问题。他们两家发生了悲剧之后,汤姆斯和高强无家可归,流浪到悉尼红坊,与土著孩子土谷结识,并在红坊种族暴动中并肩作战,与警察对抗。{16}显而易见,通过汤姆斯和高强的家庭背景,已经暗示了对澳大利亚流放往昔的某种回应,因他们都来自丢人现眼的家庭,他们对象征着国家控制和权力的澳大利亚警察的不服,也通过参加暴动,与警察打斗而表现出来。三个孩子的表现虽颇带滞定型特征,如土著孩子土谷不在乎钱(p.89),对永远流浪的行者格兰特的漂流精神特别认同(p.125),华人孩子高强最看重钱(p.89, p.129),而白人孩子汤姆斯却“最有脑子”,充满了智慧的想法等等,(p.135)但这部小说还是揭示了一个比较黑暗的真理,即澳大利亚是一个不适合中国人久留之地。他们在冒险经历中与流氓斯蒂姆战斗,他们的音乐小组到处巡游,寻找黄金等之后,高强还是“回中国去”了。(p.318)小说结束时,高强回答土谷和汤姆斯问他为何回国的问题时说:“你们忘记了,我不是说过以后我要开一家贸易公司,到澳大利亚来做生意,挣了钱,发了财,请你们去中国玩。”(p.318)
值得指出的是,与汪红相比,沈志敏关于三个虚构孩子的信息是积极向上的,如曾一度当过银行经理,后来放弃工作,选择浪迹天涯,一浪游就是25年,不要家庭,也不要孩子的格兰特所说。他说,他一旦上路,就“越来越不想回家”,(p.125)只有在路上,才“又变成了一个整体”,(p.127)而且“我有一个无处不在的家,这就是在一条条的路边”。(p.128)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台湾旅澳作家张至璋(James Chang),在1994年墨尔本的中华艺术节上讲的一个故事。据他说,一个老华侨告诉他,他只有在飞机座位上坐下来时,才感到好像回到了家一样。
沈志敏的《动感宝藏》与他早年的一部作品遥相呼应。这就是他在我主编的《原乡》(Otherland)杂志(1996年第2期)上,发表的中篇小说《变色湖》。该小说叙述了中国学生初到澳洲,遇到种种困难时,帮助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土著人。事实上,白人都是可怕的种族主义者。小说中的主角江华在一个小镇拉二胡时,一个“身材高大的白种女人撞将进来”,让他滚开,“像吆喝牲口似的”,{17}骂江华是个“东方来的乞丐……邪教徒”。{18}江华不得不离开,尽管他觉得,“他们的这种行为不合乎上帝的精神”。{19}江华后被移民官拘留时,是一个名叫“鸟”的土著长老,带着手下的人来搭救了他,还把移民官和警察训了一顿,说:“我们生活在这里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我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应该由我们说了算。那个中国人是我的朋友,他想呆多久就呆多久,和你们没关系。如果你们看不惯,可以滚回悉尼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也可以滚回你们的老家欧罗巴洲去。”(p.46)沈志敏的这部中篇小说中,几乎有一种清晰可见的决心,决不让白人当道,而坚决主张一剂健康的种族混合剂。他笔下的主要人物,无论男女,都没有白人。维多利亚(请注意,这也是墨尔本所在的一个州的州名)父亲是英国花花公子,母亲则是吉普赛人,她本人也是一个街头艺术家,跟江华成了好朋友。土著长老鸟则是土著人和华人的混血儿,因为其祖父是华人淘金工,为了逃脱“白人的迫害”,而与土著人在一起生活,后来娶了一个土著老婆,也就是鸟的祖母。(p.43)就连两个一心想把江华捉拿归案的移民官,本人也都是移民,一个是来自英格兰的犹太人,其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从波兰逃往英格兰,另一个原来曾是来自南斯拉夫的非法移民。(p.50)这些意识形态上的人物处理,使得沈志敏的长篇和中篇读起来更像政治寓言,而不像真正实现的虚构小说。
“大概跟很多年生活在澳大利亚有关”{20}
《和你去欧洲》不是一本关于澳大利亚的小说,其作者是打引号的澳大利亚人。赵川(从前是Leslie Zhao,现在叫Zhao Chuan)1988年抵澳,拿到澳大利亚国籍身份后,一直住到2000年前后,才打道回府,回到上海。据他说,每年回一次澳洲,为的是报税。这本浪迹天下的小说中,文字穿插了照片,叙述了他从马德里到塞维尔、巴塞罗那、那不勒斯、西西里、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日内瓦、巴黎、阿维农和伦敦等地的经历,故事通过一系列电子邮件交往和内心独白,在“你”和“我”之间展开,澳大利亚在其间根本不存在。唯一的一个澳大利亚少女名叫达芙妮,是“我在上海一个画展上认识的”。(p.61)她在墨尔本的一个海滨小镇上长大,“身上有澳大利亚质朴和自然的气息”。(p.66)他们在巴塞罗那见面时,达芙妮问“我”:“你一个人出来远行,是要逃避吗?你要走多远?”(p.66)“我”没有姓名,说起话来就像《动感宝藏》中的格兰特。他说:“旅行似乎让我更多了机会,抓到几乎已从身外流逝的东西。”(p.67)
一本空白小说,其中澳大利亚并不存在,作者是澳籍华人,却宁愿在上海这个“中国最西化的城市”(p.19)安家,这可能比任何东西都更说明问题,也比不澳大利亚而更澳大利亚,或者可否这样说,在不澳大利亚的时候更澳大利亚。该书虚构部分没有表述的,却在非虚构部分,即赵川讲述自己为何写作此书的“后记”中表述出来。“我有那种写作愿望,大概跟很多年生活在澳大利亚有关。那里是个移民社会,来自不同城市、不同文化经历的人要一起共处。我们彼此新奇,相互间的沟通总在进行,实际上又总是不到位。我们贴近地生活:在一处工作,隔几栋房子或一层墙壁,或正擦肩而过,或甚至已睡到一张床上。但彼此的记忆,可能相距遥远,难以拉近。”(p.230)
英歌自1989年来澳,一直在墨尔本生活,他最近的一部长篇《红尘劫》比赵川的小说更甚,叙述中只字不提澳大利亚,其会五门外语的主人公林文禄,放弃了美国一家报酬丰厚的公司,选择回到北京居住。{21}他的这种归心倾向早在第一部长篇《出国为什么——来自大洋彼岸的报告》中,就埋下了伏笔,该书中,一位中国老人对海外华人的意义如此评述道:
我无论走到哪,在别人眼里,我还是中国人。中国,是一个很沉重的民族啊!……但我觉得,无论哪种处境的中国人,都有随着心脏跳动而同时存在的一种意念,这就是我出生在黄土地,我是一个中国人,我应该为我的祖国做些什么?我应该为我的民族做些什么?(p.341){22}
当然,这太过于说教了,不过,也还说教得有点意思。如果多元文化主义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各个民族分离,因此“俄罗斯的芭蕾不能在土著的乐器伴奏下起舞,欧洲的西洋唱法不能和亚洲的民调合拍”,(p.255)那华人把祖国看成唯一的出路,也是不得已的事。正如英歌在这部小说的封底所说:“走得再远,他们也是黄土地上哺育长大的炎黄子孙。”
其实是无家可归的,即便有家可归,那个家也只在赵川创作的小说之中,在那儿,人“常预备了要走丢,遭遇陌生人群,三言两语,就可能带去另一向度。”(p.231)家,就像欧阳昱在《家》{23}这首诗中表达的那样:
家在哪儿?
就在这儿:喏
说“家”的这张嘴巴
家在哪儿?
就在这儿:喏
写“家”的这几根指头
家在哪儿?
就在这儿:喏
槟榔岛的源源餐馆
说华语的嘴巴
吃咸鱼饭的嘴巴
走到哪儿都找中餐吃饭的家
在墨尔本的《华夏周报》庆祝中秋节的一篇编者按中,有一句非常辛辣之语。编者把澳大利亚形容成一个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移民的“移民国”之后说:“你要是以为这个国家像中国那样,有‘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朵花和五十六个兄弟姐妹同属一家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互相把对方像客人一样尊重,那都是肤浅表面,客客气气,保持距离,彼此陌生,很不亲密,就像油和水一样很难融合。”{24}
[原文为英文,曾于2007年12月在阿德莱德市弗林德斯大学的“Moving Cultures, Shifting Identities Conference held at Flinders University”大会上提交,并于2010年5月在澳大利亚文学杂志Mascara(第7期)发表,现由作者自译成中文。]
① 英文的“多元文化”一词,是multiculturalism,笔者把它变了一下,生造了一个英文词,即“malticulturalism”,即“出了毛病或故障的多元文化”。
② 英歌在其长篇小说《出国为什么——来自大洋彼岸的报告》中说,“与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一些先进国家相比”,“澳洲推行多元文化,但却没有找到具体方法,所以现在反而是没有文化。”参见其《出国为什么——来自大洋彼岸的报告》,作家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③④⑤ 汪红:《极乐鹦鹉》,花城出版社2002年版,第284页,扉页,第288页。
⑥ 马蓝的名字英文直译就是“Horse Blue”,有点让人想起德国画家Franz Marc于1911年创作的作品《蓝马》。参见:http://www.artchive.com/artchive/M/marc/blue_horse.jpg.html
⑦ 欧阳昱:‘After Death, After Orgasm, Moon over Melbourne and Other Poems. London: Shearsman Books, 2005, pp.46-7。英歌小说《出国为什么》中,死亡具有中心作用。书中,很多中国学生都死于非命,如一个上海女生被一个患有精神病的澳洲人杀死(69页和73页)。另一个中国学生江小帆则死于工作过度劳累和癌症(235页),类似的死亡事件在澳洲还有很多。
⑧ 墨累河的英文是Murray River,但Marry River虽然音似,意思却是“婚姻河”。
⑨ 参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8c0ff00100t7dv.html
⑩ 记忆中,电影字幕把这句话译作“I should never have come here”(我永远也不该到这儿来),其实,Rose的原话是“我真不该到澳洲来”。我是在2007年八月中旬在堪培拉的Dendys Cinema看这部片子的。在英歌的《出国为什么》中,跟这一样,当中国女生程小艺亲眼看见另一个女生被澳洲精神病患者捅死的惨状时,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不该来澳洲,我不该来澳洲。”(69页)
{11} 所谓三原色,在英文中指的是红黄蓝,但在此指的是黑黄白。
{12} 根据画评家所言,苏震西的衣服是一位土著长老送给他,用负鼠皮做的披风。参见John MacDonald, ‘Portrait of the Prize(30/4/2005)at: http://www.smh.com.au/news/Arts/Portrait-of-the-prize/2005/04/29/1114635739247.html
{13} 这幅画的英文标题是Euchre in the Bush,其作者是Joseph Johnson(1848-1904)。据Alex Miller说,在他发现这幅画时,该画长期被冷落,这也说明长期以来,作为少数民族的华族是不被歌颂的。
{14} 尼斯贝特以新西兰为背景的小说中,华人总是被理想化,如他总是把主人翁Wung-Ti与毛利女性双双置放在一起。在马丁的小说Hero of Too中,华人放逐者Lam Yut Soon跟土著混血儿Snowy Barker总是在一起合住,而在赫伯特的《卡普里柯尼亚》一书中,Ket这个半华人、半土著的混血儿,总是拿来与半白人、半土著的Norman Shillingsworth相比,而且总是在各方面都不如他。参见欧阳昱的博士论文Representing the Other: Chinese in Australian Fiction: 1888-1988。该书后在美国出版,书名是Chinese in Australian Fiction: 1888-1988, by Cambria Press, 2008。成龙主演的《尖峰时刻》在黄白配对问题上,也是一个极好的例证。我2007年9月29日看了《尖峰时刻》(3)就足以说明此点。
{15} 沈志敏:《动感宝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16} 参见《红坊区暴乱》一章,第18页,第36页。
{17}{18}{19} 沈志敏:《变色湖》,《原乡》,1996年第2期,第42页。
{20} 赵川:《和你去欧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0页。
{21} 英歌:《红尘劫》,远方出版社2001年版。
{22} 英歌:《出国为什么?》,作家出版社1997年版。
{23} 此诗于2012年4月写于马来西亚,未发表。
{24} Yang Yu,《异国的中秋节》,载2007年9月12日《华夏周报》,第一版。
(责任编辑: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