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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流浪动物 路在何方

2012-04-29康楠

经济 2012年5期
关键词:收容领养流浪

康楠

笼中的大型犬瑟瑟发抖,被捆在栏杆旁的则狂吠不止,与宠物狗不同的是,它们面临的是食肉者的残忍屠宰。北京昌平区沙河集贸市场,每周末都有如此残酷的犬类交易进行。这些可怜的动物要么是收购于宠物主人的冷漠弃养,要么是惨遭抓捕的流浪动物,甚至是不法分子的偷盗。

不管是被遗弃,被出卖,还是走失,流浪的动物都没有主人保护,面临病死或虐食之灾。作为一个文明国度的公民,我们难道还忍心坐看它们的厄运接连上演?然而拯救之路却愈漫漫

愤怒:惨遭虐杀

4月11日,匿名市民将两只德国牧羊犬遗弃在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门口,其中一只狗已经怀孕。如此可爱的小动物,为什么会被人们拒之门外?它们躲在居民区的幽暗弄堂、灌木丛,它们在午夜的公园、马路,甚至在垃圾场孤独地游荡,流浪在偌大的城市。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拆迁、移居过程中宠物无家可归,流浪猫和流浪狗只能依附废墟生存。北京市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负责人张吕萍说,“有的动物特别健康,甚至是名猫名狗,就是因为主人腻烦了,就将其扔掉。”

在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每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每一只动物的名字背后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 ,它们不仅被遗弃还遭到虐待。中心的志愿者负责人柏一鸣告诉《经济》记者,“流浪小动物来中心的时候百分之百受伤、生病,有的小猫身上甚至爬满了一两百只跳蚤,被烫伤的小狗身上都是蛆,伤口愈合后再也不长毛,所以取名为‘小烫烫。”

不幸的流浪动物温饱尚未有保障,他们还要面临被残忍虐待,甚至贩卖、屠宰的厄运,成为餐桌上的食物。将流浪猫肉狗肉充做烤串的不法行为骇人听闻,为了揽客,饭店当街杀狗偷猫、贩猫、杀猫、卖猫肉、吃猫肉、卖猫皮、已经形成“产业链”。

作为人类的伴侣动物,猫和狗都不应该进入人类的食材范围。退一步,即便小动物成为餐桌肉,但,这些肉是安全的吗?实际上它们根本未经任何检疫部门检测。流浪动物带来的城市管理、疾病的传播、城市形象问题日益凸显。

无奈:没钱救助

动物的流浪现象未曾消失,但是不管有多难,善良的人对流浪动物的救助也未曾停止。

北京市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是一家政府批准的非营利性民间动物收容及保护机构,目前收容流浪动物近800只。令人叹服的是,中心的小动物们并不是圈在笼中喂养,而是散养,它们可以自由地散步、奔跑,被遗弃的狗、猪、羊和睦相处。

“我觉得义不容辞,也觉得奇怪,怎么会虐待动物呢?怎么会把它扔出来?它是个小生命。到今天,我有很多的反省、思考,激情变成无奈,又从无奈变得坚定起来。”张吕萍说。

张吕萍从事流浪动物救助已近20年,从最初的办公室收养, 到大兴、门头沟,再到昌平小汤山镇,张吕萍倾注了她无数的精力和大半生的积蓄,这20年多苦多难,是常人难以想象更难以承受的。

每到周六、日,都有200多名志愿者到中心做志愿服务。志愿团队以学生为主,其中不乏国际学校和国际友人。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王双从大一起每周都带领学校志愿者到中心服务,至今已一年。而中心的员工,则是热心公益的大学生,中央民族大学毕业的杨志刚告诉《经济》记者,他在中心工作很高兴,“以前做销售,后来想往公益方面发展。”据柏一鸣介绍,最近还有4个大专毕业生要到中心工作,中心给这些大学生员工的报酬能到达4000元,并包吃住,上保险。

宠物粮食及救助支出、员工工资、各种费用,只有支出没有盈利。除北京市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我国多个城市都有民间的流浪动物救助组织,这些组织的运营并不乐观,资金困难是多数流浪动物的收容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一些机构和动物保护者也伸出了援手。张吕萍说,10年来,玛氏公司从未停止对中心的无偿资助,中心70%的粮食都是玛氏公司捐助的。“如果我们中国有一家企业帮一帮,哪怕拿出利润的百分之零点几去推动这个事情,就能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帮助,但是没有。”

此外,目前我国对于流浪动物的政府救助与收容有待完善。《经济》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领养区看到,被收容的笼中犬只对着陌生人狂叫不止,有的躲在角落瑟瑟发抖。工作人员说,只有领养的人来,它们才大声的叫,它们都想被带走,都想有一个家。

犬舍很干净,但是笼中的犬只活动空间狭小,来留检所的市民并不多,来的人也是看的多领养少。在狗舍超出了收容范围的情况下,留检所会对长期得不到认养并且有疾病的狗进行安乐死。

尽管困难重重,但是救助组织并不会轻易接受市民的领养,对领养严格把关。张吕萍最担心的就是小动物们的二次流浪。她说:“救助不是本质,令人痛心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救助与收容助长了动物的遗弃和流浪。”

尴尬:无法可依

动物本身不会说话,如果我们不替它们说话,就没有谁能帮助它们。

4月5日,一则不法分子在昆明趁夜抓捕流浪猫的消息令人瞠目结舌。捕猫团伙每天抓捕500只猫并将这些小动物充作餐中肉贩卖。居民反映,昆明多个小区流浪猫数量锐减,甚至有些居民家里养的猫也被偷盗。无良的偷盗、贩卖,突破了道德底线也违反了法律。

令人痛心的是,流浪动物并不属于个人财产,现阶段法律不能将对流浪猫的抓捕界定为盗窃,也没有相关的反虐待条文。施虐者未得到应有的惩罚,任何有良知的人在谴责的同时,也都感到无奈——无法可依。

张吕萍说:“不管哪个年龄段的人,让他谈一谈我国的保护动物的现状、政府责任,大家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最后都会归结到没有相关法律。”

血腥折磨动物的人可以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意残害动物,随意遗弃动物而无愧疚感,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对于残忍行为的容忍度。动物福利法迟迟不能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残忍对待动物的暴戾之气。

借鉴国际立法经验,1822年,英国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禁止虐待动物法令”,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对人类虐待动物的法令,继而“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成立。欧洲及其他西方国家也相继颁布动物保护法,在亚洲,新加坡、菲律宾、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借鉴了这些立法。

不管是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各城市的动物保护协会这些组织,还是张吕萍、敬一丹、张越这些动物保护主义者,都为呼吁立法而奔走。对待动物,我们不能局限于狭义的资源利用角度,我国作为一个经济政治大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与国际社会融合的步履也不断加快。不论是从本国利益出发还是依据国际趋势,制定《动物福利法》都是必要和可行的。

祈愿:尊重生命

实际上,对于狗的管理,更多层面上来自人的素质和行为。然而一些管理条例并不尽如人意。4月1日,《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条例》中规定,在市建成地区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禁养之列的犬种包括性格温顺的陪护犬金毛、松狮,以及甚至可作为导盲犬使用的拉布拉多等。即便不在禁养之列,只要身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都属于禁养范围。

另外,狗主人须在10月31日前将狗自行处理,引发了市民热议。试问,主人们该如何处理?不忍杀害,市区外没有人接收,难道这些可爱的动物只能流浪?

很多人将宠物视为家庭的一分子,如果强制处理,跟强行丢弃自己的孩子有何区别?管理部门不妨提倡文明养狗,并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才是创建和谐社会的最有效办法。

张吕萍说,动物流浪和虐待只是一个表象,实际上应该看到真正的社会问题。“对待动物所折射出潜在的各方面危机,比如精神上的,以后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叫尊重生命?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如果生命都无所谓了,将会给年轻一代甚至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和影响?”张吕萍担心的是:“一个时代一旦缺失了最根本的这些土壤,靠土壤生存的孩子们如何去健康的成长?”

“救助流浪动物,动物立法,保护动物的这种宣传和行动,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和我们救助人,做慈善,没有任何的矛盾。”张吕萍说。

没有什么比教育出一批真正敬畏生命的公民更让动物保护者欣慰的。大家共同的愿望都是不再有流浪动物,收容中心也尽早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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