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进口的便利化措施
2012-04-29金柏松
金柏松
我国政府近来在外贸领域频频出台新政策,如主动降低进口关税,采取便利化措施,举办进口博览会等,其政策基本含义主要是为了配合我国经济转型,扩大内需,平衡进出口贸易。这些措施已经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对我国企业来讲,这些措施可以带来诸多实惠,认真加以研读,企业可以将政府给予的实惠揽入怀中。
中国经济转型的背景分析
从2005年前后,笔者陆续发表文章,分析日本与美国之间发生贸易摩擦事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日本政府诸多政策失误,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其中最主要教训就是:日本政府没有真正采取扩大内需、实现经济转型的政策,而是紧抱出口带动经济增长模式“依依不舍”,而国际市场已经没有日本发展的空间。因此,曾多次建议我国政府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通过采取实实在在的扩大内需政策,平衡进出口贸易等举措,逐步建立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由“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到实行基本平衡的贸易政策演变,我们看到,2005年7月我国开始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允许人民币小幅走高;我国陆续出台降低进口关税,近期还在研究出台进口贸易便利化措施等,为我们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我国外贸企业也应及时转变思维,调整经营方向,寻找新的市场。
扩大进口的关税措施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市场准入,2005年至2008年,我国政府一直在兑现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主动降税措施如下:2005年关税总水平10.1%,工业品9.3%,农业品15.5%;2006年关税总水平9.9%,工业品9.0%,农业品15.2%;2007年关税总水平9.8%,工业品8.95%,农产品15.2%;2008年关税总水平9.8%,工业品8.9%,农产品15.2%。
2008年秋季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发生大衰退,在此期间我国政府采取扩大内需的政策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植战略新兴产业,扩大投资4万亿,而扩大进口的措施较少,2011年重新活跃。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为了抑制通胀,增加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进口,2011年我国政府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2012年我国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730余种商品主要分为五大类:
能源资源性产品,包括煤炭、焦炭、成品油、大理石、花岗岩、天然橡胶、稀土、铜、铝、镍等;
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包括喷气织机、涡轮轴航空发动机、高压输电线、手机用摄像组件、高清摄像头、小轿车车身冲压件用关键模具等;
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大马力拖拉机、大型收割机、乳品加工机、种用鲸、农药原料、化肥、动物饲料等;
用于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的日用品,包括冷冻海鱼、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婴儿食品、护肤品、烫发剂、餐具、厨房用具等;
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包括疫苗、血清、人工耳蜗、X光片等。
此外,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2012年新增对数字电影放映机、各类画作原件以及雕塑品原件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为扩大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2012年我国海关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税率水平也有进一步降低。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贸易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进口产品实施零关税。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的部分产品实施包括零关税在内的协定税率。
如今我国继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也门等4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最优惠的特惠税率。
以上这些降低关税、调升人民币汇率等鼓励进口措施,对我国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扩大进口业务,具有实际意义。
进口贸易的便利化措施
商务部首先发出积极信号
2011年11月16日,商务部副部长李金在第十三届高交会“2011先进技术装备进口论坛”会上,透露我国政府将协商出台贸易便利化措施,扩大进口。
中国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措施
具有对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監督检验、动植物检疫等职能,包括报检单电子数据申报、现场报检、接单审核、计收费、查验、制证、放行等各项作业环节,这些环节同时也是通关手续组成部分,各口岸因地具体试行。
上海浦东措施
推进5项促进贸易便利化试点措施,包括:一是推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增强国际贸易功能优化区域通关“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作业模式,探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属地实施集中申报、集中監管、集中收付汇的新模式;二是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试点;三是推行分类管理,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多贸易便利;四是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全面推行出口电子通关单试点;五是深化适应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改革试点。
广泛应用IT技术的运行模式
我国海关、商检等部门经研究一致同意广泛应用IT技术编制便利化运行模式,其意义在于:
运用IT技术可以实现贸易单证简化、标准化,以电子单据报关、通关,可降低贸易成本和海关監管成本,提高效率。
利用IT技术,设计合理的库存管理模式,可降低物流成本,加速商品流通,提高企业竞争力,帮助企业更快地融入到国际贸易体系之中。
利用IT技术,建立跨部门的兼容“接口”,实现网络的无缝连接,为企业构建统一的电子贸易平台。
应用IT硬件技术,编制合理的软件程序,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贸易便利化,提高效率。
天津口岸实行“三集中”业务模式
该模式建立了一套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业务规则为基础、以专家审单为后盾的自动化管理系统,统一了执法依据,规范了执法尺度,有效地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为天津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便捷的检验检疫保障,可大幅提高效率。
广西“一站式”通关
南宁海关加大支持中国—东盟博览会力度,实行“口岸转关、展出地集中验放”的快速通关模式,联合联检实行“一站式”監管服务,派员驻会監管;在海港、空港和陆路主要口岸开辟展览品和人员进出绿色通道,提供通关便利;认真落实出售合理数量进口展览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开发应用博览会展览品通关監管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在友谊关中越边境,货物贸易通关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起广西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和口岸营运机制,实现高效率通关。
此外,广西还在友谊关采用“一站式”通关模式,提高效率,为企业带来极大便利。
随着中国发展,贸易规模扩大,积极推广各种贸易便利化措施,有利于中国与世界各国贸易发展,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中国商务部也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以更大力度推动海陆空各个口岸开展贸易标准化、电子化、信息化工作,也鼓励各口岸依据各自情况,摸索符合自身需要的便利化措施。
此外,从广义角度解释,无论是内贸还是外贸,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中外企业都需要中国各级政府和相关公共服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实行便利化措施,以信息技术编制运行模式,还将杜绝各环节产生腐败、寻租的可能性,真正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因此值得广泛推广。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