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医生的临终选择
2012-04-29莫来瑞
莫来瑞
多年前,我的导师,一位德高望重的骨科医师——查理,被确诊为胰腺癌。手术的主刀医生是国内同行中的佼佼者,并且发明了一种手术方法,可以提高患者的生存率。但是查理却选择了出院回家,停止了自己的诊所工作,再也没迈进医院接受过任何的化疗、放疗或手术。他将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家庭生活上,非常快乐。几个月后,在家中去世。
医生也是人,也会迎来死亡。但是医生的“死法”,似乎和普通人不同。由于和死神的殊死搏斗太过频繁,以至于当自己面临死亡时,反而出奇地平静和从容。他们通常拥有更方便的治疗机会,知道病情将会如何演变、可以选择哪些治疗方案。但是,他们选择了“不”。
“不”的意思,并不是说放弃生命。对现代医学的深刻了解,使他们很清楚医学的局限性。几乎所有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都目睹过“无效治疗”。在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采用一切最先进的技术,来延续其生命。病人被插上各种导管,连接到机器上,被持续用药。这些情景每天都在ICU(重症监护病房)上演,治疗费可每天达到一万美元。记不清有多少医生同事跟我说过:“答应我,如果有天我也变成这样,请你杀了我。”每个人的话都如出一辙,每个人在说的时候都是认真的。甚至有些同道专门在脖子上挂着“不要抢救”的铜牌,来避免这样的结局。我甚至还见过有人把这句话纹在了身上。
为什么会这样?答案用三个词足以概括,那就是:病人、医生、体制。
先来看看病人所扮演的角色。假设甲失去意识后被送进了急诊室,家属们会面对一大堆突如其来的选择,变得无所适从。当医生询问“是否同意采取一切可行的抢救措施”时,家属们往往会下意识说:“是。”或者,家人也会提出,请医生尽一切可能去抢救。
有时家属所谓的“一切措施”的意思只是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但问题在于,他们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合理”。在这种时候,医生们会尽力做“所有能做的事”,无论它“合理”与否。
以上的场景经常可见。很多人可能以为心肺复苏是一种可靠的生命支持方法,但事实上,它成效甚微。我曾收治过几百名先被施行了心肺复苏术而后送到急诊室来的病人。他们当中只有一位健康的走着出院(他患的是压力性气胸)。如果一位病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是年事已高、或有不治之症的话,他即使接受心肺复苏,康复的几率也很小,但所要忍受的痛苦却是巨大的。知识的不足、错误的期待是导致糟糕决定产生的主要原因。
病人只是原因之一,医生们也是。即使医生本人并不想进行“无效治疗”,他也必须得找到一种能无愧于病人和家属的方法。
我曾收治过一位律师病人,她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脚疼痛难忍。我权衡了利弊后,尽一切可能阻止她去做手术。但是,她最后还是找了位外院专家,后者并不很了解她的全部状况,决定在她血块日益积聚的双腿上做支架手术。这次手术没能恢复她的循环功能,同时由于糖尿病,她的创口无法愈合。很快,她的双腿开始坏疽,最终截肢。两周后,她去世了。
但在很多时候,医患双方都只是“过度医疗”庞大系统中的受害者。一些医生用“有治疗,就有进账”的思路去做一切他们能做的事,而更多的医生只是害怕被诉讼,而不得不进行各项治疗,以避免官司缠身。
不过,医生们仍旧不对自己进行过度治疗,他们愿意呆在家里宁静地离去。临终关怀和过度医疗相比,更注重为病人提供舒适和尊严感,让他们能安然度过最后的日子。
人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生活的质量,而非生命的长度。假如死亡也有一种艺术形式,那它应该是:有尊严地死去。至于我,已经清楚地向我的医生说明了我的意愿。
(编辑林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