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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宅”我的

2012-04-29李里

初中生学习·高 2012年6期
关键词:宅女嫁人男女

李里

如今,当我们要评价一个人“足不出户,喜欢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且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意义”的状态时,通常会说他很“宅”,由此还催生出一些新兴的网络词语,如“宅男”“宅女”。可是你知道吗?这些词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专利。

“宅男”最早源于日本漫画中的“御宅男”,后来又延伸出了“御宅女”,即“宅女”。

当代“宅男”“宅女”们出门时光鲜时髦,一回到家就变得疲懒邋遢,这种生活状态看似不健康,却引起了当代年轻人的共鸣,成为一种被大多数人追捧的时尚。这其中,尤以女性为甚。然而,跟大门不出二门不入的古代女子相比,她们显然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宅女”。而且与现在不同的是,古代女子如果超龄不嫁成为真正的“宅女”,是要被罚的。

在古代,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发展。既然是关乎家国的大事,男婚女嫁就不仅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而且,“媒妁”也不仅仅来自民间。

适龄男女的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属于官方议程,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这也许真起到了“示范”的作用,不然到了三国时期,也不会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是要由政府任命并颁发执照的,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历代以媒人牵线、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都是主流。但是,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政府就会进行干预,有时甚至还会出些“奇招”。

那么,“奇招”有哪些呢?

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嫁人。

二是处罚。到了法定年龄仍未嫁人的女子,那是要被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在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还没有嫁人,要罚款六百钱;唐代对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仍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予以处罚。

帝王为何如此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成家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你想,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要靠谁呢?这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啊!而且,古代人一直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阴阳调和,人心才能安然,社会才会稳定。可见,男婚女嫁历来就是家国大事。

如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国人丁也不缺乏,适婚男女们想什么时候娶就什么时候娶,想什么时候嫁就什么时候嫁,甚至不娶不嫁也没人管,自然更不会被处分被罚款啦!

编辑/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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