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蒙古土地复垦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012-04-29娜仁花
娜仁花
摘要:土地复垦是对因采掘、建材工业发展和其他工矿废弃物堆积等而被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通过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产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采掘、建材等工矿企业与农、林、牧、渔业争地的矛盾,防止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为获得更多矿产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最宝贵的土地资源日益遭受严重破坏。据估计,全世界约有300万公顷土地为露天采矿所破坏或荒芜。故进行矿区土地复垦,提高受破坏土地的复垦率势在必行,许多国家正继续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和对策。我国已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受采矿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对于中国这个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对于内蒙古这样一个采煤大省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对于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复垦 整治改造 重新再利用 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和人类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过程。其广义定义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极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狭义定义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各类矿产资源开发和各类工程建设也形成了大量的工矿废弃地,工矿区地貌重塑、土体再造和植被重建已成为全区土地复垦利用的核心与生态重建的重点。据调查统计全区因各类矿产开发、各项工程建设形成的挖损地、塌陷地、固体废弃物压占地、各种污染损毁的土地65,610.90公顷,这些复垦土地资源若不及时复垦治理,并实施有效利用,不仅严重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对全区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有效地进行土地复垦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领导、专家学者、舆论界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将治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内蒙古自治区将治理生态环境放在了“一线、三区、十大工程、三大目标”的优先地位。现在主要从采煤、其他工矿废弃物堆积和露天开采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采煤对水资源的影响分析
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巷道和开采后形成的采空区,严重地破坏了地表水、地下水运移、赋存的天然状态,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诸如河水断流、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流量锐减甚至干涸、水污染加重等,严重影响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建设。
二、采煤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分析
1.矿山开采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由于全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且广泛分布,因而由地下采煤形成的地面塌陷现象也非常普遍。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盟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面塌陷123处,塌陷土方量约930万m3,尤以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最为严重。其中,赤峰市元宝山煤矿塌陷区面积已达10km2,地表沉降面积6km2,地裂缝面积500ha,矸石排放占地面积26km2,最大塌陷坑达50×150m2,目前尚有150km2采空区,将进一步成为塌陷区;呼伦贝尔市几大煤矿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面塌陷:大雁煤矿的3个矿区至1998年已形成608ha的塌陷区范围,且塌陷区仍在逐年增加和扩大。由采空区诱发断层复活,造成地面裂缝、大量民房和矿山设施受汲扎赉诺尔煤矿塌陷面积为50km2;宝尔希勒煤矿塌陷范围已超过13.4km2,深20m。乌海市因采矿造成耕地、林地、草地地面塌陷面积约30km2,塌陷深度3—4m。大面积的地面塌陷导致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减少,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突发性地面塌陷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缓变性地面塌陷容易使建筑物及道路变形和破坏。由地面塌陷所形成的塌陷坑易使地表水流入矿井,引发灾难性后果,给矿山安全带来隐患。
对于井工开采,地下煤层开采以后,采空区周围岩体原始应力平衡的状态受到破坏,因而引起围岩向采空区移动,使顶板和上覆岩层产生冒落、离层裂缝、移动以及地表的沉陷和裂缝。随着采空区面积的扩大,岩层移动的范围也相应地增大,当采空区面积扩大到一定范围时,岩层移动向地表发展,使地表产生移动和变形,从而使地表土地资源发生破坏。
2.固体废弃物压占破坏土地资源的分析
煤矿用井工方法开采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煤矸石;用露天方法开采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剥离土石方。
露天矿剥离土石方的占地面积主要与剥离量有关,而剥离量则与剥离层厚度和剥离面积有关。剥离量已知时,在一定堆放条件下,剥离土石方的占地面积就可以估算出来。
3.露天矿挖损破坏土地资源的分析
露天矿挖损破坏是指在露天矿开采过程中,将地面或地层在垂直方向上连续挖去具有一定水平投影面积和一定深度的岩石和土体,使地面变成凹型或坑状的地貌,从而对土地资源产生一定的破坏。
露天开采是将煤层上的覆盖物(包括岩石和土壤)全部剥离后再采矿,因而比井工开采方法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更严重。露天开采时要原有的地表挖损,对矿区的土地和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同时要将剥离下来的岩石和土壤堆置在排土场。对矿坑来说,造成土地的挖损或挖掘;对排土场来说,造成土地的压占。因而矿区的土地及生态系统被彻底破坏。
三、采煤对植被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1.露天矿挖损对植被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露天煤矿开发建设对该草原植被和植物影响主要是露天煤矿基建期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而导致的植物量减少,以及工程占地减少区域草原面积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
2.井工矿开采对植被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地下煤层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对植被生长的影响,植被的生长与气候、光照、土壤、水分、地形、地貌等多种因素有关。
首先是平原和丘陵区地下煤层开采,使地表产生沉陷和裂缝,个别较陡的坡体可能发生滑坡,因而位于裂缝和滑坡部位的植被将直接受到破坏,但这种破坏面积小,一般占矿区采动地表面积的1%以下。
其次是地表开采沉陷和裂缝加速雨水和地表径流的渗漏,使地下水位降低,从而影响植被对水分和养分的吸取,影响植被的生长。特别是一些岩层裸露和地表土层较薄的地区,由于补给条件和保水性能都很差,地表裂缝和地下水位的降低可能导致植被的枯萎甚至死亡。
从总的情况和实地的调查结果看,内蒙古自治区丘陵矿区煤层开采对植被的生长有影响,但并不严重。除个别滑坡、裂缝部位的植被受到直接影响有枯萎、枯死现象外,绝大部分的耕地可以通过填堵裂缝和平整后仍可照常耕种。采煤塌陷对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和产量的影响亦不太严重,除个别滑坡地区可能造成绝产外,塌陷地当年重度破坏土地可能减产20%—30%;中度破坏土地可能减产10%—20%;轻度破坏土地可能减产10%以下,地表塌陷稳定后经过复垦仍可逐渐恢复土地原有的生产水平。
但是丘陵区地表开采沉陷将引起原有地表坡度的改变,部分地区的坡度将变陡,若对沉陷裂缝不及时填堵治理,经多年雨水冲刷,可能形成冲沟、雨裂等地貌,使地貌变得更加支离破碎。这样,可加剧水土流失,加速土壤的沙化,使土壤肥力下降,使本来贫瘠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对植被和农作物的生长产生潜在性和长期性的影响。
结束语:据相关资料介绍,国外土地复垦率一般为70%—80%,而在中国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时,土地复垦率还不到2%,目前也仅有15%左右,全国范围内仅煤矿生产一项就破坏土地60万亩,万吨塌陷面积达到3—5亩/万吨,耕地占破坏土地面积的60%。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生产建设活动挖废、塌陷、压占了大量土地资源,使原本十分紧张的耕地保护形势更为严峻。据粗略估算,目前我国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废弃土地约1,333万公顷(2亿亩)左右,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其中采矿破坏土地面积就达600万公顷(9,000万亩),占破坏土地的近50%。这些被破坏土地多数为基本农田,土壤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等基础条件较好。可以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利用。如果能够成功复垦利用,约有50%以上的煤矿破坏土地可以复垦为耕地、30%的可以复垦为其他农用地、10%可以复垦为建设用地。因此,对于中国这个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对于内蒙古这样一个采煤大省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对于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