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2012-04-29
5月29日,全省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局局长马成武出席会议。会上宣读了《吉林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补助项目申报程序及政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指南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各项目实施市(州)农委主管主任、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局主管局长和技术支撑单位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精深加工受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被列为许多地方发展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在我省正式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今年将安排5亿元用于该项目的实施,我省作为试点省份安排4000万元的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和保鲜设施,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
于文波副主任指出,我省作为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试点省份,通过调研确定了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公主岭市、双辽市、松原市宁江区、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敦化市、龙井市这15个县(市、区)为我省的项目实施区域。各项目实施县(市、区)也要按照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选择2~3个重点乡(镇)进行集中建设。
我省今年在15个县(市、区)拟建设的目标是:
1.拟新建贮藏窖1652座,其中10吨贮藏窖788座,20吨贮藏窖540座,60吨贮藏窖324座,共增加马铃薯贮藏能力3.81万吨。
2.拟新建通风库598座,其中20吨294座,50吨304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2.11万吨。
3.拟新建简易冷藏库127座,其中10吨12座,20吨20座,50吨95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0.53万吨。
4.拟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46座,其中10吨5座,20吨7座,50吨35座,100吨99座,共增加果蔬贮藏能力1.18万吨。
于文波副主任强调,为保证上述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步骤地实施补助项目。第一步搞好宣传发动。搞好有关补助项目的政策宣传,要让项目区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了解补助项目是要干什么、当年奖补的设施有哪些、中央财政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农民想建设该怎么申请、要通过哪些部门的审批、建设完成后如何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如何领取奖补资金等内容。第二步搞好培训和申报。各项目实施县(市、区)要抓紧进行培训指导,并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将省里统一印制的申请表及时发放给有建设需求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同时由乡(镇)政府对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填写一式三联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每个设施一份申请表,主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建设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分配到一个乡一个村的奖补资金额度满足不了建设需求,可以按照农民认可的方式,公平公正地确定当年享受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第三步搞好审核。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批建设内容和奖补资金额,并加盖公章。县里要对通过审批建设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在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项目实施县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部门申报,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项目实施县各类奖补设施建设数量。第四步搞好建设。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拿到第三联经过审批盖有三个公章(乡政府、县农业局、财政局)的申请表后,根据农業部印发的《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技术方案》要求开始施工建设。第五步搞好验收。县级农业及相关部门对完成建设的奖补设施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工作要实地见物,确认是新建设施,符合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要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建设奖补设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在乡(镇)、村进行7天的公示。第六步搞好兑付。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建设设施,由县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和财政厅,经省领导小组抽查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奖补资金。
于文波副主任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开展政策的宣传工作,抓紧组织奖补设施的申报审批工作,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抓紧制定奖补设施验收操作规程,及时做好奖补设施信息录入工作。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国家建立补助项目这个有利契机,提高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的水平和能力。(省农委乡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