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航运服务聚集区 助推南沙航运金融发展
2012-04-29
12月18日下午,广州航运交易所举行落户南沙新区仪式,同时与八个航运、金融企业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广州航交所的落户将为建设南沙新区特色鲜明、层次多样、功能齐全、产业完善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发挥重要的作用。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南沙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国家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李建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晓华、广州港务局局长常敏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与金融机构、港航企业、行业组织、大专院校等业界人士共200多人出席了活动。
据悉,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于南沙新区的香港中华总商会大厦,该交易所依托南沙新区的政策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将成为南沙新区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业新高地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平台。
在签约仪式上,广州航运交易所分别与省航运集团、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平安财险广东分公司、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北京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州天聚投资有限公司就航运产业、游艇产业、航运金融、航运保险和现代航运保险经纪服务等项目实施战略合作。
广州市市委常委丁红都在致辞中指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门户城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金融强市”战略,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站在新的起点,广州将以全球视野、战略眼光谋划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作为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功能区之一的南沙,将依托国家新区的优势,把握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的战略机遇,积极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南沙设立航运金融部门,创新航运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广州航运交易所迁址南沙,可以充分利用南沙新区政策、区位、港口等优势,全面开拓船舶交易、航运人力资源、大宗货物交易、信息服务,为探索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务,促进南沙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航运物流枢纽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希望广州航运交易所要加快研究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尽快做强做大,打造“广州价格”,为南沙新区航运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
广州港务局局长常敏在仪式上表示,在广州港航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广州港务局按照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和港口现代物流业。成立广州航运交易所,是广州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是为了借助南沙新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更好地聚集和整合航运要素与资源,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推进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建生在仪式上强调,针对广州港航事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期望:一是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完善航运交易服务市场布局,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大力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建立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市场机制。二是要加快港口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引导港航企业延伸服务产业链,积极推进港口与物流园区、保税区、内陆港的对接和联动发展,依托港口建设综合运输枢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区域性或国际性物流中心。三是要提高港口的通过能力,继续抓紧出海航道建设,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大铁水联运推进力度,提升港口辐射范围和有效带动空间。四是推動安全绿色港航事业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效益的关系,积极构建低碳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提升港口节能水平,推动港口可持续发展。我们交通运输部也会进一步关注广州港航事业的发展,并尽可能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
(记者/邓小辉 通讯员/周汉鹏)
链接:
广州港务局
推进广州航运交易所建成
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
广州港务局、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资料
本刊编辑邓小辉综合整理报道
常敏:提升南沙新区航运要素积聚能力
今年9月《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南沙新区是广州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提升南沙新区航运要素积聚能力,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广州航运交易所现落户南沙新区。广州港务局局长常敏按照目前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与全体同仁共同谋求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和港口现代物流业。成立广州航运交易所,是广州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是为了借助南沙新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更好地聚集和整合航运要素与资源,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推进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
南沙新区成为特色金融产业基地
今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实施《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简称《南沙新区规划》),南沙新区今后将重点发展港口航运金融、航运交易、船舶租赁、海事法律服务和教育培训等现代航运服务业,积极发展人才中介、资格认证、航运咨询、评估等配套服务,加快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积极发展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具有显著特色的航运金融中心。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给广州航运交易所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和新契机,现代航运服务业也将成为南沙构筑先进性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绝佳突破口。
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具体举措,是支持南沙新区与港澳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的重大决策。它的落户对于加速南沙港航业的发展、提升南沙新区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南沙新区将充分发挥南沙新区政策、区位和功能优势,制定和争取航运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环境,完善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业务拓展,引导区内的航运、物流、商贸企业将相关业务在航交所平台运作,并鼓励国内外优良航运企业和航运服务企业,加入到南沙新区大开发的热潮中来,建成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
据常敏局长的讲叙,在近几年,随着南沙深水港区的全面建设,预计今年广州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4.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465万TEU,生产规模继续保持世界港口第六位。目前,珠江口至南沙港区通航水深达-17米,满足15万吨级船舶进出港。截止2011年底,广州港口拥有各类码头泊位837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67个。广州水路运输企业注册营运船舶1420艘,总运力938万载重吨,占全省目前注册营运船舶的48%;其中港澳航线运力89.6万载重吨,占全省规模43%。今年以来,广州市新增船舶79艘,新增运力48.6万载重吨,增幅达13.8%。
以南沙新区为载体,积极发展航运金融产业链
依托南沙良好的港口资源和造船、航运物流产业基础,按照《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积极发展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与专业服务的发展定位,南沙新区将积极发展航运金融。
一、《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中支持的航运金融政策:
按照与港澳功能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不断完善珠三角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一)依托香港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推动粤港澳金融服务合作,鼓励支持港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组建航运产业基金、航运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机构,提高航运金融资源的集中度和配置效率。
(二)推进保险改革创新项目在南沙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港澳保险机构进入南沙新区的政策,在南沙新区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发展再保险、航运保险、货运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三)加快发展临港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四)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建设财富管理中心。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
(六)拓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进一步扩展人民币跨境使用。
(七)鼓励和支持粤港澳企业跨境直接融资。
二、推动南沙航运金融发展的计划
(一)加快制定推进航运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落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课题研究工作,并将推动航运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尽快形成航运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路径及任务分解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搭建航运及航运金融合作对接平台。
按照“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搭建南沙航运金融投融资合作对接平台。
一是积极引进船舶租赁企业,为其在南沙开拓船舶融资业务的金融租赁企业做好牵线搭桥;
二是发挥航运交易所的作用,共同吸引特别是船舶经纪这一类的航运配套金融服务企业聚集南沙,支持其做大航运交易业务,积极拓展延伸业务,利用其交易平台功能,推动航运中介服务及航运金融服务机构聚集;
(三)推进航运金融机构的组建,提升航运金融服务水平;积极与上级监管部门沟通,推动组建航运保险机构的有关工作;推进航运产业基金的引进或组建工作等。
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新区,将依托南沙港口和航运物流产业发展,进一步聚合和整合航运相关要素和资源。与此同时,争取设立船舶金融租赁、航运保险等专业性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航运融资方式,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建航运产业基金。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航运金融部门,支持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参与组建租赁公司。此外,大力发展船舶金融、海上货物险等相关传统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新型航运保险业务,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优先重点发展航运结算业务,鼓励商业银行为航运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本外币结算服务;采取措施吸引大型航运企业和造船企业将结算中心移至广州;支持本地银行设立航运金融部,满足企业多样化航运金融需求。组织开展创新航运金融服务研究和产品设计,形成航运金融创新示范经验,举办航运金融论坛。
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业平台
广州航运交易所立足珠三角、依托华南地区,通过南沙港口和航运物流业,主动承接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功能,全面建设“交易、服务、信息”三大平台,打造“船舶(游艇)交易、航运交易、航运人才交易、临港大宗商品交易、航运衍生品交易”等五大市场,完善现代化、国际化的航运服务业发展模式,使华南地区航运要素及资源在南沙新区的集聚得到进一步加强,把南沙新区建设成连接港澳、连通世界、服务全国的综合性服务枢纽。
广州航运交易所于2011年9月8日成立,是国内第三家、华南地区首家航运交易所。在2011年12月广州航运交易所通过交通运输部备案,成为珠江三角洲唯一合法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为广大的船东、货主、港口企业和投资者的船舶交易和航运金融等业务提供集中统一、便利快捷、公开透明的服务。2012年广州航运交易所船舶交易量为158艘,交易额近5亿。
广州航运交易所主要业务有船舶交易:船舶(游艇)出售、出租信息委托掛牌、船舶交易鉴证、船舶评估、船舶拍卖服务;
航运保险:船舶保险、货物保险、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相关等险种;
航运金融:在建船舶融资、船舶买卖融资、运费融资、代理费融资、大型机械设备融资、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运费托收和结算等业务;
航运人才服务:船员劳务中介、船员劳务合同备案、船员服务信誉评估发布、船员法律援助及船员的招募、培训、见习推介、职业指导与规划、船员档案、跟踪管理等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海商、海事法律事务等法律咨询、仲裁服务。航交所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优势:已经通过交通运输部的备案并予公布,是珠江三角洲唯一合法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原则,依照《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为广大船东客户提供优质的船舶交易鉴证、评估、拍卖等服务,打造诚信、便捷、高效的船舶交易服务平台;个性化的专业保险服务方案;规模采购效益化;专家技术团队保障;客观、公正、专业的理赔跟踪服务;融资产品个性化创新;融资渠道通畅、程序简化;融资成本低;放款快;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平台,为劳资双方提供信息互动,保障劳资双方权益;专业资深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敬业诚信、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优质高效、代理费优惠。
根据《发展规划》,南沙新区将重点在港口航运金融、航运交易、船舶租赁、海事法律服务和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为港澳航运服务业向内地延伸拓展空间,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打造粤港澳现代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具体举措,是支持南沙新区与港澳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的重大决策。它的落户对于加速南沙港航业的发展、提升南沙新区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南沙新区将充分发挥南沙新区政策、区位和功能优势,制定和争取航运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环境,完善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业务拓展,引导区内的航运、物流、商贸企业将相关业务在航交所平台运作,并鼓励国内外优良航运企业和航运服务企业,加入到南沙新区大开发的热潮中来,建成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
突出市场特色的船舶交易产业
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新区,将大力发展船舶交易产业,加快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一是准确定位,打造一个特色突出、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运作高效、立足华南、辐射东南亚的区域性船舶交易中心。二是要创造优良政策和营商环境,推动国际、国内大型海运企业总部落户广州,集聚一批实力雄厚的航运中介组织和港航企业,发展航运总部经济,建设航运企业总部基地。三是要大力发展船舶登记注册业,重点吸引我国南方特别是华南地区船舶将广州做为船籍港。要争取国家给予广州“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吸引中资远洋船队在广州登记注册。四是延伸广州船舶交易产业链,突出市场特色,积极开发船舶配件市场和游艇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与船舶交易配套的经纪、评估、验船、融资、法律、会计等中介业务。
航运交易与商品期货交易融合并进
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新区,将进一步发展临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市场。要在原有临港专业市场基础上,编制并发布广州临港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进一步强化广州大宗商品交易价格的引领功能,加速信息化、国际化建设步伐,将广州临港专业市场建成华南地区大宗商品的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结算中心,突显广州对临港大宗商品交易的市场话语权。要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创造条件发展广州临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使临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成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引擎和特色。
一个立体化的广州港务局
在广州港航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广州港务局按照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和港口现代物流业,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成立广州航运交易所,这是广州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广州航运交易所落户南沙,是为了借助南沙新区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更好地聚集和整合航运要素与资源,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功能区简介
一、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于2009年7月9日通过国家十一部委验收,成为全国第五个、广东省第一个通过国家正式验收的保税港区。南沙保税港区规划总面积7.06km2,包括港口区、物流区、加工区三个功能区,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是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手续最简便、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之一。2011年1月,南沙保税港区凭借优越的政策功能和产业集聚优势,被省发改委授予“广东省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
1、港口区
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位于珠江出海口的龙穴岛,是珠江西岸唯一一个专业化深水集装箱码头,是全球首批国际卫生港口,现拥有3500米可靠泊世界最大型集装箱船舶的10个10-15万吨级泊位和500米驳船岸线,码头配置先进的信息系统和机械设备,可满足集装箱船舶24小时通关作业。目前,中远、中海、马士基、地中海、达飞、长荣等世界前二十大集装箱班轮公司均已进驻港口区,航线覆盖欧洲、美洲、非洲、澳洲、东南亚、中东等地区。
2、物流区
南沙保税港区物流区规划面积1.44km2,由保税仓储区和江湖联运码头组成,与港口区相邻。区内堆场面积7.38万m2,仓库面积20万m2,惠而浦、松下、沙比克等世界500强生产企业在区内操作物流业务,广东合捷供应链、日本日通、上海畅联等30多家大型物流企业进驻园区。江海联运码头规划岸线总长828米,计划建设12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将于2014年投入使用。
3、加工区
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距港口区仅10km,规划面积1.36km2。区内建有验货场、监管仓库和验货平台等设施,配有视频监控系统及电子地磅系统。加工区主要面向IT、光电、精密机械、家电等产业开展招商。目前,日本出光、日立工机、名仕宝、卓威脚轮等项目均陆续开工投产。
二、优惠政策
1、关税政策
(1)区内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2)境外入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3)区内与其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来往的货物予以保税
(4)运往区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享受优惠税率
(5)区内流转货物不征收增值税
(6)出口货物和部分入区物品“入區即退税”、“入区即结汇”
(7)区内物品更换国产零配件可退税
(8)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水、电、气可退增值税
2、加工贸易政策
(1)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和合同核销制度
(2)允许“发外加工”
(3)区内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实行以查代核。
3、货物进出政策
(1)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2)区内商品展示免于办理展览审批手续,区外展览办理暂时进境手续
(3)区内货物可自由流转
(4)货物进出可办理集中申报
4、外汇管理政策
(1)区内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
(2)区内企业与境外机构之间贸易不需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
(3)区内货物销往区外可选择向区内外机构支付外汇
5、其他
(1)区内企业拥有进出口收发货人和代理报关企业的双重身份
(2)区内货物存储不设存储期限
(3)可开展出口机电产品售后维修业务
三、三大优势
1、区位优势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位于珠三角的地理几何中心,从目前珠江三角洲现有的深水港口分布的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中部和西部城市到南沙和到其他码头相比有100公里左右的距离优势。南沙周边是珠三角产业群,拥有丰富的产业腹地,所以从陆路、水路运输到南沙,充分体现区位优势。
2、成本优势
珠三角的客户可以通过发达的高、快速公路网络,在1-2个小时内就能将集装箱运到南沙保税港区,特别是珠三角西岸客户的货物,经南沙保税港区进出口可以节省短途运输费用约100-150美元。同时南沙保税港区码头作业效率高,等待时间短,作业成本低,凸显低成本优势。
3、政策优势
南沙保税港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于一体,享受国家批准的涉及税收、口岸监管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南沙保税港区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管理,对全区域实行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为企业简化通关手续,节省时间。